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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述蔡家乡七十多年来(1911年—1985年)的自然、社会以及现状的第一本《蔡家乡志》,在当地党政领导下,经过编辑同志的辛勤劳动,于今日与大家见面了。
《蔡家乡志》综观古往今来的演变,展现了蔡家乡美丽的河山、丰富的资源、灿烂的文化、光辉的历程。这七十多年来的历史,无论是山乡人民在翻身求解放的斗争里,还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都出现了许多可歌可泣的动人事迹,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我们编写这本乡志,把这些史实记录下来,以唤起人们对历史的追忆,加深人民对故土的爱,这对于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提供了一份十分可贵的乡土资料;对加快蔡家乡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将起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为了编写好这本乡志,我们成立了编写领导小组,经过几年时间的搜集整理材料,查阅了大量的历史资料,前后数次审定。本着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可靠地记录下了这部具有地方特色的乡志。在《蔡家乡志》的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县区领导的关怀和指导,尤其是县志办公室同志的具体帮助,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
一、本志的上限、下限,原则上为1911—1985年。对个别史实,酌情上伸下延。
二、本志定稿时,基层政权机构已改公社为乡,故称《蔡家乡志》。
三、本志本着“详近略远,详今略古”的原则,以建国后为重点。
四、本志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实事求是,秉笔直书。
五、本志使用志、表、图等体例,以志为主。
六、本志按篇、章、节、目的级次编排,对有一定价值而未列入篇章的资料,设《附记》或《附表》列于各篇章之后。
七、对历史朝代、人物,一律用当时称谓;对建国前的纪年,用当时的记法,夹注公元纪年。建国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蔡家乡志》编写组
一九八六年十月
编辑领导小组: 蒋宋才、龚河明、杨国金
组 员: 卞泽辉、袁定书、陈富荣、夏贵祥、程华清、龚南璧
编写组: 龚南璧、龚泽钰、陈富荣、潘代耕、夏贵祥
资料员: 付怀成、秦 刚、邱 莎、周文琼、程吉炎、付 奎、秦章其、王贞恒、刘光泉、秦章志
主 编: 潘代耕、龚南璧
改 稿: 王肇槐
制 图: 蒋成康
摄 影: 程必达、石中明
封面题字: 潘代耕
校 对: 王肇槐、蒋成康
(图注:月沱乡、乡**、乡界、村界、河流、公路、办公地点、村名、桥梁等)
制图:蒋成康
蔡家乡党委全体委员(左起:杨国金、蒋宋才、龚河明、周德华、夏贵祥)
蔡家乡人民**全体工作人员
蔡家乡人民**大门
蔡家区公所、蔡家乡人民**所在地——蔡家岗一角
江津县笋溪中学外景
江津县蔡家聋哑学校
蔡家区食品经营站
序言
凡例
《蔡家乡志》工作人员名单
行政区划图
图片
概述 ……… 1
第一篇 建置沿革 ……… 3
第一章 乡史纪略 ……… 3
第二章 行政区划 ……… 4
第二篇 大事记 ……… 7
第三篇 地理 ……… 16
第一章 地理概况 ……… 16
第一节 位置 ……… 16
第二节 地形、面积 ……… 16
第三节 山脉、水系 ……… 16
第四节 气候 ……… 17
第二章 市场、村组 ……… 17
第一节 蔡家岗 ……… 17
第二节 村组 ……… 18
第三章 自然资源 ……… 20
第一节 土壤 ……… 20
第二节 矿藏 ……… 21
第三节 水力 ……… 21
第四节 野生动物 ……… 22
第五节 野生植物 ……… 22
第四章 自然灾害 ……… 23
第一节 旱灾 ……… 23
第二节 水灾 ……… 23
第三节 虫灾 ……… 23
第四节 雹灾、风灾 ……… 23
第五节 鼠灾 ……… 24
第四篇 人口 ……… 25
第一章 人口概况 ……… 25
第二章 计划生育 ……… 26
第五篇 政治 ……… 33
第一章 政权机构 ……… 33
第一节 民国时期 ……… 33
第二节 建国以来 ……… 34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 ……… 38
第一节 蔡家地下党组织的发展 ……… 38
第二节 建国后党组织的发展 ……… 39
第三章 群团 ……… 42
第一节 农民协会 ……… 42
第二节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 42
第三节 中国民主妇女联合会 ……… 43
第四节 中苏友好协会 ……… 43
第五节 工商小组 ……… 43
第六节 工会 ……… 44
第四章 国民党、三青团 ……… 44
第一节 国民党 ……… 44
第二节 三青团 ……… 45
第五章 政法 ……… 45
第一节 治安保卫组织 ……… 45
第二节 调解委员会 ……… 46
第三节 人民陪审员 ……… 46
第四节 纠正冤、假、错案 ……… 47
第五节 改订地、富成份 ……… 47
第六章 民政 ……… 47
第一节 民政机构 ……… 47
第二节 拥军优属 ……… 48
第三节 安置复退军人 ……… 48
第四节 贫困救济 ……… 49
第五节 贯彻《婚姻法》 ……… 49
第七章 军事 ……… 50
第一节 兵役 ……… 50
第二节 地方武装 ……… 51
第三节 民兵 ……… 51
第六篇 农业 ……… 53
第一章 生产关系的变革和调整 ……… 53
第一节 建国前的土地所有制 ……… 53
第二节 地主富农的剥削 ……… 53
第三节 减租退押 ……… 55
第四节 土地改革 ……… 55
第五节 互助合作 ……… 57
第六节 建立人民公社 ……… 60
第七节 农业学大寨 ……… 63
第八节 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 ……… 64
第二章 农业生产 ……… 65
第一节 粮食生产 ……… 65
第二节 经济作物 ……… 69
第三章 农田基本建设 ……… 72
第一节 改田改土 ……… 72
第二节 改河造地 ……… 72
第三节 水库及塘堰建设 ……… 72
第四章 农业工具 ……… 73
第一节 耕作工具 ……… 73
第二节 加工工具 ……… 73
第三节 提灌工具 ……… 74
第四节 植保工具 ……… 74
第五章 科学种田 ……… 74
第一节 机构设备及人员配备 ……… 74
第二节 耕作制度的变革 ……… 74
第三节 推广先进的耕作技术 ……… 75
第四节 良种繁育和推广 ……… 75
第五节 植物保护 ……… 77
第六节 肥料 ……… 78
第七篇 多种经营 ……… 79
第一章 林业 ……… 79
第一节 植树造林 ……… 79
第二节 引进速生树种 ……… 80
第二章 果、桑、茶 ……… 81
第一节 柑桔 ……… 81
第二节 蚕桑 ……… 81
第三节 茶叶 ……… 81
第三章 畜牧业 ……… 82
第一节 区畜牧兽医站 ……… 82
第二节 蔡家乡畜牧兽医站 ……… 83
第三节 养猪 ……… 84
第四节 大牲畜 ……… 85
第五节 小家禽家畜 ……… 87
第四章 副业 ……… 88
第一节 工匠 ……… 88
第二节 家庭手工副业 ……… 88
第三节 养蜂 ……… 89
第五章 渔业 ……… 89
第一节 水面利用 ……… 89
第二节 引进良种鱼 ……… 89
第三节 塘库养鱼 ……… 90
第八篇 工交邮电 ……… 91
第一章 建国前的工业 ……… 91
第二章 建国后的工业 ……… 92
第一节 乡办企业 ……… 92
第二节 村办企业 ……… 96
第三章 交通 ……… 96
第一节 乡村道路 ……… 96
第二节 桥梁渡口 ……… 97
第三节 公路 ……… 98
第四章 邮电 ……… 99
第九篇 财贸 ……… 101
第一章 财税 ……… 101
第一节 乡财粮 ……… 101
第二节 农业税 ……… 102
第三节 工商各税 ……… 104
第四节 公债 ……… 105
第二章 金融 ……… 106
第一节 货币、物价 ……… 106
第二节 信贷储蓄 ……… 109
第三章 商业 ……… 112
第一节 民国后期的商业 ……… 112
第二节 建国后的商业 ……… 115
第三节 蔡家区工商行政管理所 ……… 119
第四章 粮食 ……… 121
第一节 蔡家区粮油管理站 ……… 121
第二节 蔡家粮油管理所 ……… 121
第三节 粮油统购统销 ……… 122
第五章 集市贸易 ……… 124
第一节 场期 ……… 124
第二节 市场的设置 ……… 125
第三节 市场管理 ……… 125
第四节 主要农副产品的上市量 ……… 126
第十篇 教育 ……… 127
第一章 私塾 ……… 127
第二章 幼儿教育 ……… 128
第三章 小学教育 ……… 128
第四章 中学教育 ……… 132
第一节 农业中学 ……… 132
第二节 普通中学 ……… 132
第五章 成人教育 ……… 133
第六章 教育队伍的建设 ……… 135
第七章 教育成果 ……… 136
第十一篇 文化 ……… 138
第一章 文化站 ……… 138
第二章 广播站 ……… 138
第三章 电影队 ……… 139
第四章 川剧坐唱 ……… 140
第五章 民间文艺活动 ……… 140
第一节 春节龙灯 ……… 140
第二节 端午龙舟 ……… 140
第三节 其他民间文艺活动 ……… 141
第六章 歌舞、话剧 ……… 141
第七章 文物古迹 ……… 141
第十二篇 卫生 ……… 142
第一章 医院 ……… 142
第一节 蔡家区卫生院 ……… 143
第二节 蔡家乡卫生院 ……… 143
第二章 合作医疗 ……… 144
第三章 除害灭病 ……… 144
第一节 爱国卫生运动 ……… 144
第二节 消灭疾病 ……… 145
第四章 妇幼保健 ……… 145
第一节 新法接生 ……… 145
第二节 妇女病防治 ……… 145
第三节 婴幼儿疾病防治 ……… 146
第十三篇 社会 ……… 147
第一章 社会福利 ……… 147
第一节 民国时期 ……… 147
第二节 建国以后 ……… 148
第二章 社会团体 ……… 149
第一节 哥老会 ……… 149
第二节 正诚社 ……… 149
第三节 青帮 ……… 150
第四节 慈善会 ……… 150
第三章 旧习与新风 ……… 150
第一节 婚嫁、丧葬、祝寿 ……… 150
第二节 祭祀、庙会 ……… 152
第三节 节日 ……… 153
第四章 谚语 ……… 154
第一节 生产谚语 ……… 154
第二节 气象时令谚语 ……… 155
第五章 人民生活的今昔 ……… 156
第十四篇 人物 ……… 157
第一章 革命烈士 ……… 157
第二章 先进人物 ……… 158
第三章 高龄老人 ……… 158
志余 ……… 161
一、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 161
二、开办沼气的经过 ……… 161
三、七孔子电站在修建中 ……… 161
蔡家乡位于江津县南部。乡**驻地蔡家岗,距县城五十二公里。东与月沱、东北与清平、南面与清溪、紫云、西南与中山、西与凤仪、北与龙吟等乡毗连。全乡总面积为六十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为19584亩。乡境属丘陵起伏地带,气候温和,雨量充沛,虽属山区,土地却较肥沃,适宜多种作物生长,乡民历来以农业为主。
本乡人民历来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生活,勤劳朴实。三百多年来,为建设家园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为国家和民族利益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自清末至民国时期,蔡家乡人民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下,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和奴役,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特别是蒋介石反共反人民时期,横征暴敛,苛政如虎,弄得蔡家乡财尽民穷,疮痍满目。
1949年11月,江津解放了,蔡家随之解放。全乡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一系列的民主改革运动,建立起了人民民主专政,成了国家的主人。接着,又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制度,生产力不断解放,生产迅速发展。在建设过程中,虽然经历过巨大的曲折,但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克服了“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灾难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蔡家乡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工农业生产、文化、卫生、教育等事业欣欣向荣,蒸蒸日上。
建国三十多年来,蔡家乡的农业生产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建国前,不曾有过农业机械、化肥和电力,而现在则已拥有了一批农业机械,并在加工、提灌方面实现了机械化;化肥从无到有,以充足的数量供应农民;电力的发展,不但使大部分人家实现了“点灯不用油”的夙愿,还建立起一批以电为能源的加工、提灌设备。大搞科学种田,生产大发展,人民收入大大增加。1985年,全乡粮食总产量已达2017万斤,比1976年增加50%,人平粮食上升到650斤。其他畜牧业、渔业、工副业等生产也有显著的发展。
在交通运输方面,自从1956年津柏公路通车后,客货两通,来往车辆穿梭不息,彻底改变了山区交通闭塞的现象。
在文化教育方面,建国前,全乡除有一所中学外,仅有小学6所,小学生不满200人。到1985年,全乡已有小学13所,在校中、小学生上升到3152人(不含笋溪中学)。现在已有85%的青壮年扫除了文盲,成为基本无盲乡。从七十年代起到现在,蔡家乡先后建立了文化站、广播站和电影队,有百分之三十的户有了收音机,有74户有了电视机,大大丰富了文化生活。
在医药卫生方面,建国前缺医少药的状况已基本解决,一些常见疾病已基本扑灭或受到控制,人民的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有了显著的提高。
随着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社会风气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代新人正在茁壮成长。
目前,蔡家乡人民在党的领导下,跨进了“七五”计划的第一年,从自身的实际出发,扬长避短,团结战斗,为把蔡家乡建成社会主义的新农村而奋斗。
蔡家乡境内现有一些汉代岩墓,证明早在二千年前已有人定居。从蔡家乡各族氏的家谱和《江津县志》(民国十年版本)的记载:“明末清初,兵乱蜀中,加上连年天灾和病疫流行,土著居民所存无几”,乡境大片土地荒芜。现有居民祖先,多系康熙初年先后由湖广、江西等地迁来,各自插占一些土地进行开垦。从事农业生产的同时,逐渐修建房屋,距今已三百余年。由于人口逐渐繁衍,生产发展,商品交换也随之而日益频繁,至乾隆年间(1736—1795年)才形成蔡家场。因场地在山岗上,而当时居民多为蔡姓,故场以“蔡家岗”命名。从此,蔡家岗成为该区域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各种活动的中心。建场迄今约二百年。
清初,县属地编户为笋溪、杜市、思善三里,蔡家属笋溪里。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每里分编四单,全县共编十二个单,后改称十二个都,蔡家属十二都。宣统二年(1910年),成立乡镇自治会,县之下划十六个区域,分设镇乡,蔡家属嘉平乡,乡的治所在龙吟。
民国十年(1921年),县之下划分为十三个区。民国十二年,又调整为十二个区,嘉乐、嘉升、嘉平三乡属第十二区,当时嘉平乡下辖六个团,蔡家为第四团,设团甲公所。
民国二十四年(1934年),省县分区设署,全县划分为五个区,原嘉乐、嘉升、嘉平三乡划归第二区,区署设在蔡家岗。同时实行保甲制,原蔡家第四团改为蔡家联保,设蔡家岗。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撤销联保,将蔡家、龙门漴、大垭、太平四个联保合并,乡公所设蔡家岗,属第二区。
民国三十年(1941年),全县划为六十个镇乡。蔡家乡分出原龙门漴联保所属各保成立龙吟乡;分出原太平联保所属各保成立太平乡。蔡家乡仍属第二区,直到解放。
1950年,全县划为十个区,原第二区划为第九、十两个区,蔡家乡属第九区,区公所在蔡家岗。第九区辖蔡家、龙吟、清平、太和五个乡。
1953年,全县划为十九个区。第九区改编为第十五区,辖蔡家、悦来、月沱、太平、清平、龙吟六个乡。蔡家乡划出五村和八村的一部分给新成立的凤仪乡。
1956年,撤销悦来乡,将所属之悦来、大龙、迴龙、白塘四个村划与蔡家乡。第十五、十六两个区合并,区公所设于蔡家,取消序号,以地名命名为蔡家区,辖蔡家、太平、龙吟、月沱、清平、三合、凤仪、太和、常乐九个乡。
1958年,实行政社合一,改蔡家乡为人民公社,改村为管理区,管理区以下为排。撤销月沱、凤仪乡后,蔡家区辖蔡家、龙吟、清平、太平、三合、太和、常乐七个公社。
1962年,改管理区为大队,排为生产队。成立月沱、凤仪公社,蔡家区辖九个公社。至此,行政区划基本稳定。蔡家公社辖十三个大队,二百四十九个生产队。
1983年,农村基层体制改革,改大队为村,改生产队为村民组,行政区划未变。蔡家乡辖十三个村,149个村民组。街道村非农业人口编为居民组,蔡家街道共有七个居民组。
1984年,蔡家公社改为蔡家乡,隶属未变。
清宣统三年(1911年)
四川掀起保路运动后,七月蔡家成立保路同志会。
十一月廿日,“汉”字义旗在江津城楼竖起,县正堂吴良桐被迫起义,李市、蔡家一带场镇人民也先后反政,推翻了清王朝。
民国二年(1913年)
黄金赘部进攻合江失败退渝,接黔军入驻江津,路过蔡家,人民不堪其扰。
民国三年(1914年)
蔡家一带发生旱灾。
民国五年(1916年)
蔡家岗成立农会。凡年满二十五岁以上,具有农业知识、志愿入会者,缴纳会金即可入会,团结起来向豪绅作斗争。
袁世凯派张继尧、李长泰、曹锟先后率领北洋兵入川,与云南蔡锷护国军作战。这批北洋兵路过蔡家岗,军无纪律,骚扰不堪,供应浩繁,损失巨大,人民遭殃。
民国九年(1920年)
黔军司令袁祖铭驻防重庆,令江津县筹款十万元。蔡家除摊派此款外,还摊派军米和草鞋。
民国十一年(1922年)八月
四川军阀赖心辉、邓锡侯联合第七师师长陈国栋等部队,在江津北岸与驻津的杨森部队激战七天七夜,强迫人民既出军饷,还出苦工,蔡家也在其内。
民国十四年(1925年)
天旱,蔡家场上居民在距离五华里的石膏滩挑水吃。本年粮食仅收五成。
民国十六年(1927年)
蔡家乡成立国民党分部。
民国十八年(1929年)
廿四军部队驻防江津,令大种鸦片,抽窝捐;不种者上缴懒捐。于是鸦片普及城乡,瘾民大增,烟馆林立,又抽灯捐款。
民国二十年(1931年)
江津县开秋季运动会,蔡家学生参加。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
江津县发生严重旱灾,蔡家部分地区收四成。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十月
蔡家中心国民学校建立童子军。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
蔡家乡各重点校都参加全县小学联合运动会。
同年本乡人民先遭夏旱,后遭水灾,部分人民吃树皮、草根、芭蕉头、白缮泥(又名观音土)。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
蔡家乡被征调民工修建大中坝飞机场。
民国三十年(1943年)
四月五、六两日,蔡家一带连日大雪,遍地银山。
十二月三日,津柏公路举行开工典礼。
同时,渝江师管区来乡征兵。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
六月一日,津柏公路津蔡段举行通车典礼。
十一月,蔡家乡被调民工修建县兰田坝飞机场。所派去的大小领队都大量贪污,致使民工不得温饱,甚至有至于死亡者。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
八月十五日,日本投降,抗战胜利。蔡家岗玩龙灯、放鞭炮,举行盛大游 行 ,庆祝胜利。
本年霍乱流行,死亡多人。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
蔡家成立崇实茶社,清心、四维两茶社也相继成立。
六月,笋中学生痛击汪宇全区长,训育主任陶某被撤职。
七月,綦、笋两河暴雨成灾。
九月,中共地下党员向天培(云涛)到蔡家区任中共津綦边区特委书记,在宗诚小学、笋溪中学担任教员,在教师、职工和学生中培养、发展党员。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
江津米价陡涨,每斗由五万元涨到七万元。
七月,征粮实行随粮就征,每户额一元配征三千元。
同年十一月,国民**举行国大代表和立法委员选举,各竞选人在蔡家活动频繁,相互拉票。李市周开庆当选为国大代表,白沙夏仲实、麻柳施槐青当选为立法委员。
本年,笋溪中学学生“为教师请求改善待遇”,印发《告社会人士书》。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
十一月八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到达江津,江津解放,蔡家也随之而解放。
1950年
二月,成立乡治安委员会,改保为村。
三月十一日,以刘配林和刘恒为首的土匪暴乱,攻打蔡家区人民**。
四月,解放军第十三军一〇四团来蔡家剿匪,光荣牺牲九人(即今之烈士公墓中所葬者)。土匪被肃清,人民得以安居乐业,烈士之英名长青,浩气长存。
六月,乡农会成立。
十月,开展清匪、反霸、减租、退押。
1951年5至9月
进行土地改革运动,蔡家乡成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
十月,召开农民代表大会,改蔡家乡公所为蔡家乡人民**,由上级任命正副乡长,各村选举正副村长。
十一月,全乡青年积极报名参加抗美援朝志愿军。
1952年
蔡家乡建立临时党支部。
蔡家乡联合诊所成立。
九月,正式建立蔡家乡党支部。
1953年4月
第一次普选,实行民主建政。八村、五村分别划给凤仪乡。
同年建立供销社。
1954年4月
蔡家乡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八一社)建立,杨先禄任社长。
蔡家乡党总支委员会成立,书记傅能礼,副书记龚增荣。
蔡家乡信用社成立。
1955年4月
全乡基本实现农业合作化,未入社的农户只占总农户的百分之五。
蔡家乡人民**更名为蔡家乡人民委员会。
1956年3月
合区并社,十六区合并在十五区,更名蔡家区。
悦来乡撤销,合并在蔡家乡。
七月,部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取缔土地分红,实现按劳分配,转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三初中停办。
1957年
全乡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全部转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完成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同年,开展了整风反右,大鸣大放。
1958年4月
开展了全民除四害(老鼠、麻雀、苍蝇、蚊虫)讲卫生运动。
九月,蔡家乡改为人民公社,建立公共食堂。
1961年6月
公共食堂下放了,体制变更,实行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和核算制度。
1963年
开展社教运动,宣传“前十条”。
1964年
七至十月,贯彻“后十条”,开展小四清。
进行第二次人口普查。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
1965年
六至七月,贯彻中央三十三条,开展大四清运动。
1966年
六月,中央“五·一六”通知下达后,“文化大革命”开始了,学校停课闹革命,社会各阶层的群众纷纷成立造反组织。
1968年
文化大革命展开后,公社党政机关形成瘫痪状态,成立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
成立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
三中恢复上课。
清理阶级队伍。
1970年
三月,传达中央解决四川问题的“12·25”批示。
十月,揭露“9·13”林彪反革命事件。
1972年
十一月,开展批林彪、陈伯达的运动。
1976年
一月,国务院总理周恩来逝世,举行周恩来同志的追悼大会。
全公社实行广播化。
四月,蔡家区医院住院部落成。
六月,蔡家街上安装电灯,全街照上电灯。
深切怀念朱德同志的逝世。
九月,全国上下哀悼毛泽东同志的逝世。
十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全国人民游 行庆祝。
蔡家农机站、邮电支局、供销社旅馆相继修建落成。
1977年
八月,欢庆党的十一大胜利闭幕,宣传新的历史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
1978年
全公社大办沼气。
成立电影队,开始放映。
在笋溪河猴子石修建抽水站,解决蔡家岗多年来吃水难的问题。
在蔡家猫山修建电视转播台。
1979年
撤销各级革委会,改为管理委员会。
蔡家区礼堂落成。
贯彻中央指示,改正历次运动中的冤、假、错案。
摘掉已改造好的地富分子的帽子,改定他们的成份。
蔡家公社新建一幢预制板结构的楼房竣工。
展开“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
贯彻农业八字方针,粮食大增产。
中共中央公布《关于加快农业生产发展的若干问题的决定》。
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
1980年
蔡家供销社新建百货大楼落成。
蔡家街道社办企业的“茶酒饮”和“百货门市部”竣工,开始营业。
各大队开始试行农业生产包干责任制。
蔡家一小教学大楼竣工。
蔡家公社第一部彩色电视机开放。
1981年
蔡家区公所新建办公大楼破土动工。
六中教学大楼也开始修建。
1983年
七月,村政权机构改革,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组。
1984年
四月,乡政权机构改革,公社改为乡,成立乡人民**。
蔡家乡位于津南。乡**设在蔡家岗,距江津县城五十二公里。乡域在笋溪河西南岸,东与月沱、东北与清平、东南与清溪、南与紫云、西南与中山、西与凤仪、北与龙吟等乡接壤。蔡家岗场居乡境的中心,在东经106°、北纬30°的交点附近。
蔡家乡境东西较高而中间低,略呈槽状,微向北斜。最高点是笋溪河出青杠峡口之猫山,海拔约六百米,形成东部边沿自然屏障。全乡地形似桑叶,总面积为六十五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为19294亩。
一、山脉
乡境内有挖断山和猫儿山,都是娄山山脉的余脉形成,海拔约六百米左右,以下都为大小丘陵地带。
二、水系
笋溪河流经中嘴、游渡河大桥入蔡家,经乌牛沱、石膏滩、青杠峡、白塘口流入月沱乡,流经本乡约十华里,是本乡最大的河流。乡境内各小溪均注入其中。
蔡家乡属四川盆地亚热带湿润气候区。1955年到1979年,平均年降雨量为1049毫米,年平均相对湿度为80.4%,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048.7小时,占全年可照时数的23%。无霜期二百天左右,每年初霜期十一月二十五日前后,终霜期在三月十八日左右。年平均气温摄氏十六度,最高气温摄氏四十一度,最低气温摄氏零下三度。受盆地和云贵高原气候交互作用的影响,热量充沛,冬暖夏热,无霜期长,雨量充足。冬天云雾多,湿度大,日照少。春秋两季,气候不稳,伏旱、春旱常有发生,部分地区还有冰雹、暴雨和大风的袭击。
民国初年,蔡家岗属嘉平乡(团练局在龙吟),第四团团甲公所所在地。街房是木架草瓦结合,街道窄狭,有二十多家铺面。街分两条,中有阳沟,常积污水,臭气难闻。
民国十一、二年间,蔡家封建把头王克昌与龙吟周茂侯族氏争夺乡政权,夺权后乡治才移蔡家,场上铺家在简陋条件下略有增加。
民国二十三年冬(1934年),在蔡家岗设立新成立的第五区区署(后改为第二区),蔡家街房又有新建。接着修筑津柏公路,继后兴办笋溪中学。
建国后,在党政的领导下,撤掉破烂危房,改修街道。相继修建了供销合作社、银行、税务所、工商所、信用社、医院、旅馆、兽医站、食品站、农机站、邮电局、区公所、公社、街道生活服务社门市部等,以及私人修建的亦不少,不管新建与改建,都式样新颖而美观。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近几年中,场市建设有更大的变化。自从1956年人民**把修建半途而废的津柏公路整修完成通车后,使落后的蔡家岗一天天改观,现在车如流水,客货畅通,市场扩大,交易兴隆,逢场之日,货摊满街,人流鼎沸,一部分农副产品交易已扩展至商场头公路边,场市出现一派繁荣景象。
1. 新开村
新开村共有耕地面积1675亩,辖17个村民小组,共1751人。村办公室在么店子。
2. 土庙村
土庙村共有耕地面积2462亩,辖15个村民小组,共2320人。村办公室在土庙子。
3. 文昌村
文昌村共有耕地面积1835亩,辖9个村民小组,共2012人。村办公室在大路弯。
4. 石碗村
石碗村共有耕地面积1520亩,辖11个村民小组,共1582人。村办公室在石碗匠。
5. 平滩村
平滩村共有耕地面积846亩,辖7个村民小组,共872人。村办公室在彭家屋基。
6. 阳霍村
阳霍村共有耕地面积804亩,辖8个村民小组,共825人。村办公室在阳霍坟。
7. 粽粑村
粽粑村共有耕地面积1528亩,辖14个村民小组,共1802人。村办公室在池塘头。
8. 武堂村
武堂村共有耕地面积1358亩,辖9个村民小组,共1457人。村办公室在真武堂。
9. 悦来村
悦来村共有耕地面积1627亩,辖14个村民小组,共2217人。村办公室在漆家垭。
10. 大龙村
大龙村共有耕地面积2338亩,辖16个村民小组,共2548人。村办公室在青树子。
11. 石岩村
石岩村共有耕地面积2006亩,辖10个村民小组,共1876人。村办公室在石岩弯。
12. 白塘村
白塘村共有耕地面积1585亩,辖13个村民小组,共1666人。村办公室在甄家垭口。
13. 街道村
街道村共有七个居民小组,991人。
14. 区、乡属各单位
区、乡属各单位共有人口619人。
蔡家乡地属丘陵山区,其土质多为第四纪全新统冲积物,表层土壤多属轻粘砂壤土,亦有半砂土和黄沙土、大泥土,盛产水稻、玉米、小麦、红苕、豆类等粮食。
轻粘沙壤土:养分含量多,熟化程度高,属中性偏微酸碱。其中据耕地的耕层速测分析,酸碱度6,有机质1.65%,碳酸盐反映1.84级,硝态氮15.48ppm,氨态氮8.98ppm,速效钾65.49ppm,速效磷8.49ppm。该土由于土质疏松,保水肥力高,是稻、麦、油菜的高产田。
灰色汤田土:有368亩,多在地势低洼处及河床地带,湿度大,土温低,养分分解慢,产量较低。
沙土:有198亩,多在笋河两岸和大龙大江坝上一带,干燥,保水肥差,适宜于种玉米和花生等。
混合土:有27亩,土质疏松,保肥保水,宜种水稻、玉米、油菜等。
死黄泥:有73亩,分布在各大队山上一带,土质板结,适宜种芋头。
薄土:有38亩,在大龙村黑石垭生产队的山壁上以及平滩村的山脚下,多为坡土,土层薄,保肥差。
大泥土:有58亩,分布在阳霍村、粽粑村等地较多,不易透化,耕作较困难。农民对它下了这样的评语:“天晴是把刀,下雨一团糟。”
1958年十月,我乡曾响应大办钢铁的号召,组织人力在梁家山、猫山一带进行挖掘矿石,筑了土高炉、小钢铁炉,还建房舍,修道路,花了几个月的时间,炼出钢铁一吨半,但质量低劣,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不少,得不偿失。
六十年代初期,石油部门曾已在梁家山一带钻井勘察石油,历数年之久,钻出部分天然气。其余境内地方,有待勘探。
建国前,蔡家乡的人民已经知道利用水力,用土法开办磨面厂和碾米厂,在石岩村的磨垭和文昌村的松岩洞、悦来村的洞底下、倒石桥都曾开办过。
建国后,党和**重视水力建设,逐年进行渠系的整治和沟堰的改造,使乡内灌溉得到合理用水。清溪水库建成,大龙村修了四条支堰,使各组均能得到及时灌溉。1979年,在笋溪河的猴子石动工修提灌站,可蓄水146万立方,除灌溉八百多亩农田外,还供应蔡家场上机关单位和居民的吃水。1976年,还在中山乡属的高洞修建水电站,装机容量为180千瓦,解决了蔡家地区的照明问题。
蔡家乡是一个丘陵起伏之区,而非林木茂密的大小地带,故野生动物很少。现时常见的仅有大嘴鸟、土画眉、黄鼠狼、野猫、野兔。目前老鼠繁殖较多,危害较大。飞禽仅以麻雀居多,还有水鸟、乌鸦、白鹤、鸽子等。
乡境内主要野生植物有:硬头黄竹子,尤以悦来和新开两村及笋河两岸居多,每年向夏坝、仁沱等地销售量达三十多万斤。此外,回龙村的张家边、汪家坡等地的楠竹、慈竹亦不少,每年要向国家交售的数量不少,既支援了国家建设,又是人民的一项可观的经济收入。
蔡家经常发生旱灾,有春旱、伏旱、秋旱和冬旱。建国前,常因旱灾而造成的灾年,弄得民不聊生。民国期中曾有几次严重的旱灾,如民国三年(1914年)九月起到第二年的五月都未下雨,小春无收,大春大量减产。民国十四年,发生大天干,川黔边境吃大富的饥民络绎不绝,呼号载道。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春旱,到农历五月才下雨,此年庄稼大歉收。
建国后,虽仍有旱象,由于**重视水利建设,抗旱能力强,其危害性也大大减弱了。
我乡沿笋溪河两岸住户,逢夏秋时节,如遇山洪暴发,就会遭灾。在丘陵的深沟地带亦常常遭到暴雨的山洪冲击。
危害农作物的害虫种类繁多,历年约有,对庄稼的损失较大。多以螟虫、卷叶虫为主,赤枯病为主。近年来农业的科技人员发明了许多杀虫药剂,虫害有所减少。
1960年三月,在三、四、六三个村和悦来、大龙境内,下了一次大冰雹。麦子、葫豆被冰雹打坏无收,稻秧苗重播。同年夏至初,气候突变,有五至六级偏南风刮来,给小麦、玉米、水稻造成灾害。
1977年六月中旬,乡境部分地区龙卷风为害,不少房屋的烟囱被吹倒塌,有的草房被风吹得精光,水稻、玉米损失惨重。
近年来由于商业部门大量收蛇,为老鼠减少了天敌,危害较大。很多人用毒药毒害它,但因它繁殖过快,日复一日,严重损害庄稼与人们的衣食住宅,至今仍活动频繁,尚望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为民除害。
1949年,全乡共2050户,9874人,其中场镇居民23户,96人,均汉族。
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时为3144户,16104人。
1961年,为3407户,下降到14590人,比1958年少514人,下降9%。
1964年,为3343户,19459人,比1958年增长了20.7%。
1976年,全乡统计为5027户,22057人,比1949年增加12177人,增长一倍多。
1977年,广泛深入宣传、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后,到1981年全乡有5150户,22176人,比1976年增加119人。
1982年7月1日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全乡共有5179户,22903人,其中农业人口21033人,非农业人口1867人。
(附:建国以来蔡家乡人口情况表,见下页)
建国后,由于旧中国人口长期停滞,曾鼓励生育。近几十年来生产发展、医疗卫生条件和人民生活的不断改善,人口增长很快,计划生育工作逐步提上了各级党政的议事日程。
1956年,中共中央在《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中曾提出“在一切人口稠密的地方,宣传和推广节制生育,提倡有计划地生育子女”,开始注意到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但是在一段时间又片面强调“人多好办事”、“增加一个人就是增加一个生产力”等,加上当时我国从事人口理论工作的几个学者还因为主张控制人口增长而遭到错误批判,影响所及,基层自然不会对计划生育给予重视。因此蔡家公社在整个五十年代中,人口的生育是没有任何约束的。
在六十年代初期,蔡家公社经历了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全乡人口不仅没有增加反而下降,以致对计划生育未引起注意。到六十年代后期,人口增长又逐渐上升,遂引起人民**的重视。
1971年,县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议,明确提出:大力控制多胎生育,把人口增长率尽量降下来,并动员广大干部带头实行。自此蔡家公社的计划生育工作开始引起领导上的重视。
1972年春,蔡家公社召开了计划生育动员大会,号召全体党团员和干部带头实行。公社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本年全社安环247人,引产67人。一部分育龄夫妇经过宣传教育后落实了各种节育措施,人口的增长,特别是三胎以上的生育受到了一定的控制。
1973年,国家对避孕药具实行免费供应。另一方面,又在广大农村实行七周岁以下的小孩按年龄分等级粮的政策(规定三周岁以下的小孩分成人人口粮的四成,三周岁以上不满五周岁的小孩分成人人口粮的六成,五周岁以上不满七周岁的小孩分成人人口粮的八成,七周岁以上小孩分成人人口粮)。计划生育工作有所前进。至1974年,蔡家公社先后共男扎312人,女扎57人,安环724人,引产452人。
1975—1976年,由于“四人帮”的干扰和破坏,社会上刮起了一股否定计划生育的妖风,搅乱了人们的思想。毛主席及时指出:“人口非控制不行。”党和**并明确提出“晚、稀、少”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生二胎要间隔四、五年以上,一对夫妇不超过两个小孩。在工作上,层层加强领导,一级抓一级,一抓到底等措施,坚决做到“思想不松,组织不散,工作不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蔡家公社在这段时间里对计划生育工作连续掀起了几次高潮,并在基层干部中组成宣传网,实行划片包干,集中突出,震动很大。这两年中全社安环856人,引产467人,人口的盲目增长受到较严的控制,效果较为显著。
1977年,蔡家公社根据上级指示,对结婚年龄执行“男满二十五周岁,女满二十三周岁”,同时规定新婚妇女必须年满二十四周岁才安排生育。当年孕妇较多,对不符合上述规定及其他非计划怀孕,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坚决刮宫、引产等补救措施,从而大大地减少了二胎,刹住了三胎。这年全社共引产186人。此后,狠抓了巩固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避孕为主”的方针,做到该生育的有计划,不该生育的有措施,力争工作主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和国务院进一步制定了从根本上扭转我国人口增加过快的政策。从1979年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严格控制二胎,坚决刹住三胎和三胎以上的生育。这是一个很大的转变,工作阻力大,困难多。为此,省革委和县革委曾先后颁发文件,规定对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给予奖励,对非婚生育和计划外生育的实行经济制裁。蔡家公社具体规定:对首批表态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奖励现金和工分;对1977年元月7日以来的无计划生育,实行征收多子女费。
1980年8月,四川省人民**发出了《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制定了对独生子女的奖励和无计划生育的经济处置办法。对独生子女的奖励主要规定了:可优先入托、入园、就医、住院,发给儿童保健费(职工子女)或保健工分(农村),直至孩子满十四周岁为止。农村社员的独生子女,口粮按成人标准分配,划给一个半人的自留地等。对拒不执行计划生育的,实行征收多子女费。对农村社员征收夫妇双方百分之十以内的劳动工分,直到子女满十四岁时为止。县、区、乡结合实际作出了贯彻上述《规定》的具体办法,计划生育有了初步的立法。实践证明,采取立法措施,使计划生育有法可依,是行之有效的。
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要求所有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特别是各级干部用“只生一个孩子”的实际行动响应党的号召。蔡家公社狠抓了《公开信》的宣传工作,以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团员和干部对计划生育的认识;同时狠抓了绝育工作,要求凡是有两个子女以上的育龄夫妇,一方必须绝育。经过大量的工作之后,这一年的623对夫妇表态只要一个孩子,并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
1981年,农村推行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使计划生育面临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公社根据上级指示,适时地对某些办法作了改进,如征收多子女费和保健工分,改工分为按粮食或现金计算等,以适应新的形势。当年七月,江津县人民**制发了《关于计划生育工作试行办法》,主要内容是:坚持物质生产和人口生产一起抓,建立“粮、人”三挂钩的干部岗位责任制;提出计划生育的奖惩措施和落实承包地、承包任务结合起来;逐步建立一些有利于计划生育又符合党的政策的制度。蔡家公社认真执行了这些办法,使人口增长受到较严格的控制。
198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明确提出了“控制人口的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人口政策,和“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把计划生育工作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根据中央和省、县有关指示,继续大力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巩固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严格控制二胎,对无计划生育的人要给予经济制裁,对其中的党团员和干部还给予纪律或行政处分,震动很大,维护了计划生育政策的严肃性,给旧的传统观念以有力的抨击。
总的说来,蔡家公社的计划生育工作的成就是不小的。不足之处是建国后的前三十年没有引起重视,抓得晚了。从七十年代初至1982年,全社已安环的妇女847人次,男扎689人,女扎379人,引流产1113人,初步改变了人口盲目增加的危险局面。
实行计划生育,是移风易俗的大事,来自旧传统观念的阻力尚未完全消除,今后还必须继续加强领导,常抓不懈,才能保证“两种生产”按计划协调发展。
(原表数据较多,为保持可读性,此处以文字摘要形式呈现关键数据)
| 年份 | 户数 | 总人口 | 其中农业人口 | 劳力数 |
|---|---|---|---|---|
| 1957 | 3351 | 15129 | 15129 | 5729 |
| 1958 | 3144 | 16104 | 16104 | 6153 |
| 1959 | 3231 | 15672 | 14484 | 4890 |
| 1960 | 3150 | 11520 | 14166 | 5486 |
| 1961 | 3407 | 14590 | 13621 | 7166 |
| 1962 | 3382 | 14987 | 14987 | 5476 |
| 1963 | 3273 | 14571 | 14571 | 6250 |
| 1964 | 3343 | 19459 | 19459 | 5971 |
| 1965 | 3605 | 17423 | 17423 | 6222 |
| 1966 | 3458 | 15908 | 15908 | 6500 |
| 1967 | 3518 | 16454 | 16454 | 6340 |
| 1968 | 3651 | 17095 | 17095 | 6714 |
| 1969 | 3831 | 17737 | 17737 | 6735 |
| 1970 | 4209 | 19240 | 19240 | 7663 |
| 1971 | 4259 | 19832 | 18815 | 8627 |
| 1972 | 4388 | 20285 | 19371 | 8653 |
| 1973 | 4446 | 20826 | 19316 | 8500 |
| 1974 |
民国初年,蔡家属嘉平乡的第四团,团甲公所设在蔡家岗场上。团有团正和副团正,团之下设甲,甲有甲长;甲之下设牌,牌有牌首。嘉平乡的团练局设在龙门漳(今名龙吟),团练局长为龙门漳豪绅周某某。民国十年间,蔡家岗的富绅王克昌与周争当局长。王克昌任局长后,把嘉平乡的治所(简称团局)移设蔡家岗场上。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江津县划为五个行政区,乐、升、平三乡划成第五区,区署设蔡家岗。后改番号为第二区,历任区长为贾史椿、谢天存、赵铭鼎、陈川汉、汪宇全、邓荫黎。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实行联保制,嘉平乡划作三个联保,蔡家联保办事处仍然设在蔡家岗上。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取消联保设乡,实行乡保甲制。蔡家乡公所设正副乡长各一人,下设文书一人、乡队附一人(主管全乡武装),另设文化、经济、民政、警卫等股,分设主任。乡公所有武装两个班,乡之下保甲建制仍旧,一直到解放。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国民**提出“还政于民”,进行选举,产生乡民代表会。设乡民代表会主席一人,代表各保一人,为乡之最高权力机关。乡长、副乡长由乡民代表会推选,直到解放为止。蔡家乡之历任乡民代表会主席为王饮清、龚然伟。国民**所谓“还政于民”的选举,结果权力始终把持在少数地主豪绅手中。
1949年11月,江津县城解放,接着蔡家也随之而解放。乡政权仍沿袭旧的乡保甲制,暂时仍用旧的乡保人员进行一般行政工作。
1950年1月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蔡家。其时,土匪暴乱,解放军进行剿匪工作,并指导蔡家乡成立治安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委员五人,行使乡政权,下属治安分会十个。同年九月成立乡农民协会,设正副主任各一人、委员五人,内设附粮、民政、水利、文教、武装、文书等职,下属村农协会十个。
1951年10月土改工作结束,成立乡人民**,设正副乡长各一人,内设文书一人。乡人民**委员会内设民政、文教、财粮、生产、治安、武装、卫生、金融等委员,下属村十个。
1954年冬,改乡人民**为乡人民委员会,有委员7人,选正副乡长各一人,内设优抚、公产、宣传、生产建设、保卫、卫生、市场管理等委员会。这时,悦来乡的大龙、石岩、白塘、悦来等四个村与蔡家乡合并,撤销悦来乡;同时,蔡家乡又划出五、八两村的一部分与龙吟乡。
1958年8月,蔡家乡成立人民公社,设管理委员会,下设农业生产股、财会统计股、财贸工业股、武装治安股、文化福利等五个股,及科学技术研究委员会、民政委员会。公社下属管理区,管理区下属排(生产队),排下分为作业组。
1962年,将管理区改为大队,排改为生产队。
1967年,因文化大革命,各级党政瘫痪,成立临时性的公社生产办公室,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管理全乡行政工作。
1968年,在“大联合”(即在文化大革命初被分裂的两派群众组织联合起来)、“三结合”(即有军队代表、革命干部和革命组织的代表参加)的基础上,成立蔡家公社革命委员会,各单位、各大队及生产队均成立革命领导小组。
1970年,改公社革命委员会及下属各革命领导小组为管理委员会,公社管理委员会下设民政、治安、调解三个委员会。
1988年一月,村政权进行改革,生产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4月进行换届选举,乡政权机构改革,蔡家公社改为蔡家乡人民**。
建国以来,蔡家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定期召开乡人民代表大会(人民公社时期一度称为社员代表大会)。大会的职能是:民主选举产生乡人民**委员会(人民公社时期改为公社管理委员会)、出席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人民陪审员;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实施作出具体贯彻执行的决议;审议本届乡人民**的工作。乡人民代表大会为乡的最高权力机构。
蔡家乡于1953年4月召开第一届乡人民代表大会。以后分别于1955、1958、1961、1963、1965、1969年召开了二、三、四、五、六、七届乡或公社人民代表大会。
1980年11月召开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了出席县人民代表五人和公社正副主任。
1984年3月,蔡家公社召开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进行乡政权改革。公社改为乡,并选出乡长、副乡长,选举出席县人民代表5人。
附表一 建国以来蔡家乡政权历届负责人一览表
| 年度 | 乡政权名称 | 乡长(或主任) | 副乡长(或副主任) |
|---|---|---|---|
| 1951年—1953年 | 乡人民** | 龚增荣 | |
| 1953年—1954年 | 乡人民** | 付能礼 | 龚由禄 |
| 1954年—1955年 | 乡人民委员会 | 付能礼 | |
| 1955年—1958年 | 乡人民委员会 | 樊迟蔚 | |
| 1959年 | 人民公社 | 樊迟蔚 | |
| 1963年 | 人民公社 | 樊迟蔚 | |
| 1963—1966年 | 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 樊迟蔚 | |
| 1967年 | 公社生产办公室 | 卞泽辉 | |
| 1968—1978年 | 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 卞泽辉 | |
| 1979年 | 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 蒋宋才 | 卞泽辉 |
| 1980年 | 公社管委会 | 蒋宋才 | 卞泽辉、程华清 |
| 1983年 | 公社管委会 | 蒋宋才 | 卞泽辉、程华清 |
| 1984—1986年 | 乡人民** | 龚河明 | 杨国金 |
附表二 1985年蔡家乡所辖各村负责人名单
| 村名 | 村民委员会主任 | 经济管理站站长 |
|---|---|---|
| 新开 | 李克全 | 穆智文 |
| 土庙 | 幸亨义 | 徐方太 |
| 文昌 | 杨先贵 | 徐元海 |
| 石碗 | 龚光祥 | 刘光尧 |
| 平滩 | 黄明全 | 苏元贵 |
| 阳霍 | 龚少章 | 陈后云 |
| 粽粑 | 阮贵华 | 教民全 |
| 武堂 | 赵少明 | 付茂友 |
| 悦来 | 严云江 | 刘光一 |
| 大龙 | 熊学达 | 杨在坤 |
| 五碧 | 张世明 | 刘德伦 |
| 白塘 | 杨家才 | 刘德才 |
| 行村 | 杨明春 |
中共地下党员向天培(当时名为向云涛)担任中共洋綦边区特委书记,于1945年来蔡家忠诚小学、笋溪中学任教,在教职员工中发展党员。1946年初,把已经培养成熟的忠诚小学的教导主任凌照远吸收入党,发展了第一个党员,播下了火种。
当时有学生龚由彬(现名龚伯溪,现任西南电力局书记)、严龄(当时名严弟发,曾任原永川地区工业局副局长)等与向接近,接受党的教育,加入了中共地下党组织。
另有胡君国(重庆人)于1946年9月来笋溪中学任中一班国文教师,教学生专选进步教材,如曹植的《七步诗》、毛泽东的《沁园春》等诗词启发学生。同时向天培也在笋溪中学任教,二人并肩战斗,积极开展地下活动。
1948年,吸收该校工人吴正祥、邹绪良,农民杨永芳,学生刘黎、林昌凡、韩治平等为地下党员。到1949年,蔡家地区党组织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蔡家区委有七个支部,共有党员104人,即:
笋溪中学学生支部:书记邹开诚,副书记韩治平,党员12人
笋中工人支部:书记吴正祥,党员10人
蔡家乡支部:书记龚伯溪(兼),副书记龚由明,党员34人
龙吟乡支部:书记邹开诚,副书记韩志平,党员13人
太平乡支部:书记邹绪良,副书记杨永志,党员16人
柏林乡支部:书记刘昌林,副书记吴武荣,党员8人
太和乡支部:书记林昌繁,副书记张绍培,党员12人
在蔡家地区境内,不属于蔡家区委领导而属于綦江党委领导的有:
叶家坝支部:书记胡平治,党员20人
铜鼓坪支部:书记冉仁宅,党员33人
新民支部:负责人蔡绍清,党员3人
建国后,1953年成立蔡家乡党支部。1954年,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吸收了一批骨干积极分子入党,壮大了党的组织,乡支部改为党总支委员会。
1958年秋,凤仪合并蔡家,建立蔡家人民公社,成立中共蔡家人民公社委员会。
1967年到1970年,因“文化大革命”,公社党委瘫痪,停止活动。1971年2月,整党建党后,恢复党组织工作,公社党委和大队恢复党组织工作。
到1985年底,蔡家乡党委下属16个党支部,共有党员487名。
附表一、二
中共蔡家乡历届党组织负责人表
| 年份 | 党组织名称 | 书记 | 副书记 |
|---|---|---|---|
| 1953-1954年 | 支部 | 付能礼 | 代治中 |
| 1954-1957年 | 总支委员会 | 付能礼 | 付治荣、张忠华、李德亨、付能礼 |
| 1957-1959年 | 党委会 | 付治荣 | 张忠华、付能礼 |
| 1960年 | 党委会 | 方泽云 | 张忠华、付能礼 |
| 1960-1961年 | 党委会 | 代海中 | 刘泽开、付能礼 |
| 1962-1966年 | 党委会 | 刘泽开 | 付能礼、樊迟蔚 |
| 1966-1970年 | 党委会 | —— | (“文革”时党组织停止活动) |
| 1971-1975年 | 党委会 | 银光 | 付能礼、程华清、袁定书 |
| 1976年 | 党委会 | 蒋宋才 | 付能礼、袁定书、程华清 |
| 1977-1978年 | 党委会 | 蒋宋才 | (第一副书记游森明、李国宝、刘崇胜)、程华清、袁定书、李国宝 |
| 1979-1980年 | 党委会 | 蒋宋才 | |
| 1981-1983年 | 党委会 | 蒋宋才 | 程华清、袁定书、李国宝(第一副书记刘朝兴,85年调走) |
| 1984-1986年 | 党委会 | 蒋宋才 |
蔡家乡基层党组织情况统计表(一九八五年)
| 支部名称 | 书记 | 副书记 | 党员数 | 其中女 | 备注 |
|---|---|---|---|---|---|
| 蔡家乡机关 | 刘朝兴 | 13 | 1 | ||
| 企业支部 | 李国宝 | 8 | 3 | ||
| 学校支部 | 秦志权 | 15 | 3 | ||
| 街村支部 | 陈云礼 | 16 | 9 | ||
| 新开村支部 | 李克全 | 穆志文 | 32 | 4 | |
| 土庙村支部 | 张永银 | 杨正祥 | 50 | 2 | |
| 文昌村支部 | 吴文成 | 龚南均 | 50 | 6 | |
| 石碗村支部 | 龚由灿 | 刘光遥 | 52 | 3 | |
| 平滩村支部 | 龚南荣 | 14 | |||
| 阳霍村支部 | 彭永芳 | 19 | 3 | ||
| 粽粑村支部 | 杨先六 | 龚由祥 | 34 | 3 | |
| 武堂村支部 | 赵绍明 | 付茂友 | 30 | 2 | |
| 悦来村支部 | 杨才伦 | 严荣江 | 42 | 3 | |
| 大龙村支部 | 熊学达 | 程良明 | 41 | 4 | |
| 石岩村支部 | 龚河平 | 卞伯友 | 25 | 1 | |
| 白塘村支部 | 岳祖洪 | 刘德才 | 36 | 1 |
为了领导农民进行减租退押、土地改革以及清匪反霸等运动,蔡家乡于1950年8月成立农民协会,由龚增荣任主任。各村也成立了农协会,领导农民群众开展了热火朝天、轰轰烈烈的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土地改革的斗争。在民主改革运动中,乡村农民协会在党的领导下,组织全乡农民和其他劳动群众,向地主阶级和一切反动派、封建势力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并取得了彻底的胜利。土地改革结束后,乡村政权建立和完善,农民协会即基本完成了它的任务。
蔡家乡共青团(前身为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支部于1951年3月建立,当时有团员13人。1956年,团组织继续发展壮大,经批准成立蔡家乡团委。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共青团组织停止活动。1971年经过整团建团后,公社团委由卞泽辉同志担任团委书记。
蔡家乡团组织从建团到1985年底,共有14个团支部,有团员386人,现任团委书记是周文琼。建团三十多年来,蔡家乡团的组织在党的直接领导下,广大共青团员密切联系群众,在革命和建设中起到了党的助手和先锋模范作用。
妇女组织的名称有过多次变动。蔡家乡成立妇女代表会(简称妇代会),后来又改为民主妇女联合会,先后由郑书贤、程明先任主任。1972年妇女联合会整改,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由郑书贤、刘树先分别担任,有委员十六人。大队设妇代会十三个,由5—7人组成,设主任委员;生产队设妇代小组,3—5人组成。
妇代会组织在各个时期配合党的工作,动员和组织妇女参加各项运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保护妇女儿童利益,并与歧视和虐待妇女的封建思想进行斗争,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在的妇女主任是夏贵祥同志。
1953年3月,蔡家乡成立中苏友好协会总支会,各村成立支会。我乡人民(包括各机关、单位、学校及各村农民)纷纷参加中苏友好协会,入会的都佩戴中苏友好协会会员章,表示对苏联人民的友好。建国初期,在维护和加强中苏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团结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自六十年代初以来,由于苏联背信弃义,乡中的中苏友好组织停止了活动。
蔡家乡工商联合会分会成立于1951年10月,设正副会长各一人、委员七人,会员六十余人,会长张树声、梅学孝。1958年由傅克坚担任。本会的工作范围是:对工商户评税收利,检查物价和组织工商户学习,进行思想改造,走合作化的道路。对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进行教育,督促补税等工作。
1954年,小学教师联合会蔡家小学支会成立。1957年10月成立了中国教育工会蔡家小学委员会,有会员58人。教育工会是教师群众组织,是学校行政和教师之间的纽带和桥梁,对抓教师思想、教学业务、生活福利起到了积极作用。工会工作在文化大革命中瘫痪,1978年恢复,现有会员65人。现在蔡家乡教育工会主席是刘政油。
此外,供销社、食品站、粮油管理站等都有工会组织,工会会员按时开展活动。
民国十九年(1930年),中国国民党蔡家区分部成立。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设区党部,下属三个区分部,由李访初任分队长,后任区党部书记。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江津县**第二区区长汪宇全仗势把持地方政权,把他兄弟汪宇文安插在蔡家区党部任书记。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蔡家乡分部书记先后由龚亚行、吴元孝担任。
三青团(即三民主义青年团)蔡家乡区分队部成立于民国三十一年(1941年),到民国三十八年,这个区分部从1945年起属江津县三青团第七分队领导。当时蔡家地区三青团分队长是吴元乘。
1950年3月成立了蔡家乡人民治安委员会。同年5月,蔡家乡农协会设武装保卫组,由程汉彬负责。1951年乡人民**下设保卫委员会。1980年8月成立乡治安委员会,主任周均荣,副主任杨明春,委员各大队一人;各大队设治保主任,负责各区域内群众性的四防(防特、防盗、防火、防毒)等有关治安工作。
附:江津县公安局蔡家派出所
江津县公安局蔡家派出所于1982年4月成立,当时办公地点设在蔡家乡**,派出所所长周治成,政治指导员杨建修,有武装干部四人。随着祖国四化建设的发展,派出所的组织机构亦随之而扩大。1985年,蔡家公安派出所编制干部、民警应有10人,实有干警五人,代所长周锡辉,政治指导员龚光远。
蔡家公安派出所辖区为蔡家区的蔡家、嘉乐、嘉平、月沱、清溪、中山、常乐、头道河、凤仪10个乡。派出所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全区治安秩序,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保护全区人民、集体、国家生命财产的安全。
随着乡政权的建立,相应地组建了乡调解委员会。1976年由卞泽辉负责,大队设调解小组。1978年改为调解分会。1980年公社调解委员会由五人组成,李尚中、刘德成分别担任正副主任。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是解决民事纠纷,调解婚姻及家庭关系等。1980年解决各类纠纷112件;1981年调解纠纷83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27件、财产权益纠纷3件、斗殴伤害20件、赡养抚养3件、其它30件。增强了人民内部的团结,对社会的安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在调解主任:程华清,副主任:刁均八、陈汉坤。
从1954年建立人民陪审员以来,蔡家乡在历届乡人民代表中,均通过选举产生二至三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县人民法院对乡境内发生的重大案件的审理工作,以进一步健全民主和法制,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先后担任蔡家乡人民陪审员的有:刘时先、孙秀珍。现在是程宝昌、刁均和。
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社在上级党委的指示下,认真纠正了1957年整风反右中错划右派14人、错误处分1人,在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17人。均分别情况予以改正平反和恢复名誉,并按政策妥善安排工作。受害者深感党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政策伟大,感谢党的关怀,纷纷表示誓将自己的全部精力贡献给祖国的四化建设。
到1979年,蔡家乡尚有地主、富农分子许多名。三十多年来,在人民的监督下,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为社会主义社会中自食其力的劳动者。1979年根据党中央的指示,经群众评议,对地富分子改订为社会成份,同时进一步落实了他们子女的政策,极大地调动了他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
1954年,蔡家乡成立乡人民委员会,下设民政委员会负责民政工作。其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烈军属的慰问、优待和社会救济等工作。主管全乡(社)民政工作的有韩素芹、李德亨。现在的民政助理员是张凤林。
对烈军属优抚工作,关系到人民军队的建设、巩固国防和社会安定,党和**一直十分重视。五十年代初,在农业未实行合作化之前,对缺乏劳动力的烈军属实行代耕制。农业合作化后,实行优待工分制。农业实行以户为营的联产责任制后,实行全优制。所谓全优制,即对每户烈军属根据其劳力等情况,每年给予一定数量的优待现金。除此之外,还有定期或不定期给予困难补助,以保证烈军属生活不低于一般群众水平。
附表 蔡家乡1981年以来对烈军属的优抚情况(单位:元)
| 年度 项目 | 1982 | 1983 | 1984 | 1985 |
|---|---|---|---|---|
| 对现役军人家属补助 | 2653 | 2660 | 3600 | 5400 |
| 对烈军属复退军人定期补助 | 2689 | 3601 | 6521 | |
| 对烈军属复退军人临时补助 | 644 | 162 | 150 |
我乡至1982年底止,先后复退回来的军人,根据国务院1958年5月3日《关于处理义务兵退伍的暂行规定》,坚持了“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对他们的生产、工作和生活都妥善作了安置。他们在回家后住房上确有困难的,都根据情况拨给一定数量的木材用于建房;带病回来的都分别以优待工分定额补助和公费医疗的享受。
复员退伍军人中,有13人曾任民兵连长。除部分人脱产参加国营、集体企事业单位工作外,其余都回乡战斗在农业生产战线上。
主要是救济丧失或缺乏劳力,或因天灾人祸而造成生产和生活发生困难的群众。对这些户,除享受生产队集体“五保”或公益金补助外,国家每年均支付一大笔财政款或物资给予救济扶持,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近年来生产发展很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困难户已大大减少。
近年来蔡家乡由财政拨款用于贫困救济情况
| 项目 | 1983 | 1984 | 1985 |
|---|---|---|---|
| 对社会临时困难户救济金额(元) | 250 | 296 | 2883 |
| 人次 | 35 | 47 | 29 |
| 对特别困难户长期扶持金额(元) | 2712 | 3164 | 3066 |
| 人次 | 37 | 52 | 57 |
| 救济现金合计(元) | 2962 | 6126 | 3943 |
1950年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来,我乡人民遵循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以及计划生育五项准则,同婚姻家庭领域里残存的封建思想和资产阶级思想作了长期的斗争,为建立社会主义崭新的婚姻制度和家庭关系作了大量的变革性工作。
为了移风易俗,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三十多年来,通过婚姻法的贯彻,我乡纳妾、重婚已经绝迹,现在男到女家落户的已不是个别现象了。
民国初年,实行募兵制,即从群众中招募士兵,应招服役者均自愿。后来军阀割据,发动内战,大都扩军,群众反对内战,募兵困难,一些军阀乃“招安”土匪以扩充实力,役政于是混乱。
抗日战争开始,国民**颁布《兵役法》,实行征兵制。为抗日救亡,蔡家乡人民踊跃应征。民国三十四年(1935年,此处应为1945年),抗日胜利,蒋介石再次背叛革命,发动反共反人民的内战,群众拒绝服役。为取得内战兵源,征兵变成了“抓丁”,役政混乱不堪。有的农村青年为了逃避抓丁,而忍痛自己剁掉手指,终身残废。
建国后,1950—1954年,国家采取宣传动员、自愿报名参军的办法征集兵源。1955年,根据宪法规定,服兵役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国家实行义务兵役制,时间规定:陆军三年,海军五年,特殊情况可伸缩。在军队里上下一致,官兵一致,穿得暖,吃得饱。部队的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对待士兵极为关心,不但教军事技术,而且还要学政治、科学、文化。人称解放军部队是大学校,真是名符其实。因此,对义务兵役制,人民称颂。每次征兵,适龄青年踊跃参加。全乡从1954年以来先后有700余人被批准参军,为保卫祖国作出了贡献。
民国时期,全县各乡镇均有团练编制。在保甲制以后,有乡丁、保丁之分。乡丁为常备地方武装,由乡队附率领,一般有十至二十人,多系兵痞流氓充当。保丁不脱离生产,召之即来,均系农民,由保队附率领。历来的乡丁,明为保护地方治安,实际是维护地主豪绅统治的利益。有的乡丁为虎作伥,欺压百姓,无恶不作,更有甚者,兵匪相通,互相勾结,残害人民。
建国后,真正是维护乡境治安、推进民主改革和各项**工作的地方武装,本质上都是以各该地区的贫下中农子女青壮年组成,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利害关系一致。我乡是在1950年8月成立农协会的同时建立起来的农民武装,由蔡家区人民**装备枪支和弹药。乡**成立武装队,各村亦相继成立了武装小队。
1958年,蔡家公社成立武装部,先后担任武装部长的有卞泽辉、王天银。现在的武装部长周德华。
1958年毛主席发出“大办民兵师”的号召,我社建立起民兵团,积极开展了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的民兵工作。我社武装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对各级民兵组织在生产、学习、军事训练、体育活动等方面进行经常性检查评比和组织整顿,把民兵团办成“生产上的突击手”、“教育青年的好学校”、“锻炼民兵的大熔炉”,使之能够“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广大民兵在生产建设等方面起着骨干作用。
1981年,贯彻缩小范围、压缩年龄、简化层次、严格条件,两个条件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整顿。公社成立基干连,武装部长任连长;大队为基干排。1981年底,全社有民兵排十三个、班二百五十个,民兵二千四百零八人(男2385人,女23人)。其中普通民兵二千一百三十一人,基干民兵二百七十七人(男254人、女23人)。
民兵训练一年一次,以射击、刺杀、投弹、战术为主。在训练中坚持党指挥枪的原则,党委经常加强对民兵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民兵用解放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严格要求自己,以雷锋为榜样,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打头阵。我社武装部长周德华对军事训练抓得较紧,为了调动民兵苦练过硬本领的积极性,经常定期地进行队列操练,严格要求在信号发出后的十分钟内集合好全连队伍。
建国前,蔡家乡的低产田较多,靠山坡大部分是清水石膏田,另有硝田、漏沙田、死黄泥田,一般只能种大春。其中有三分之二的下湿田可撒绿肥。建国后,我社从互助组时就开始改田,改造了下湿田和滥槽田。1970年,大规模地进行了农田基本建设,改造了旧的水系,新建渠道、塘堰,增加了复种指数,又为农业机械化提供了有利条件。
1981年,我社自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以来,不少社员将大黄泥土改为田,或改为梯田。在1967年后,全社挖排水沟十二条,长580米,使七百亩下湿田得到了改进,提高了单位面积产量。与此同时,改造了二百五十亩旱地变田,扩大了水田面积。在改土方面,开辟了十亩山坡改为梯土,减少水土流失,增加了抗旱能力。
我乡境内流经的笋溪河两岸,为了保住沙积,都成片地种上硬头簧等类的竹子。当地社员利用积沙改造沙土,进行作物种植。
我乡各大队的每个生产队基本上都修有山平塘,有个别的生产队虽然没有山平塘,但他们的水源都是有保证的。有的大队最多达六口,最少的也不低于四口,总共全乡共有山平塘92口。社员们认识到山平塘的重要性,平时就注意蓄水,到天干时才可得到及时灌溉。
我社没有水库,接近清溪乡的大龙、回龙等都可得到清溪水库的水灌溉农田,其余的又可得到山平塘的水来解决。我社境内有石河堰九条,有的石河堰水从穿洞流去灌田。至于喷灌,又有大龙大队第二生产队的“石柱岚垭”用上钢管进行倒筑形成喷灌,须靠清溪大堰之水才行。
建国前,蔡家乡的农业生产使用的是犁耙、锄头、扒梳等农具。建国后,曾逐步推广使用过一些新式农具,如双轮单铧犁、插秧机等新式农具,以及机耕船、拖拉机等机械农具。由于地处山区,坡高路陡,田土小块,以致未能得到使用和推广。特别是拖拉机,不适用于小块梯田,全公社有五台拖拉机未耕过田,均改作运输工具。现今农民仍使用旧式的犁耙、锄头等老农具操作。
建国前,稻谷的加工工具是用碾子等进行加工。建国后,加工工具有所改进。1981年,全乡有打米磨面机四台,稻麦脱粒机11台,饲料粉碎机35台,农用汽车四辆,农业机械化不断提高。与建国前相比,情况大不同,那时蔡家乡没有打米机。现在随着工业的发展,集体和个人继续购买打米机和面粉机,在加工方面逐步实现了机械化。
我社于1979年六月动工,1981年建成电力提灌站一座,装机180千瓦,渠长1公里,配备抽水机械,对抗旱起了重要作用。
1977年后,在防虫治病方面,采用预测预报的方法进行防治,遇到病虫害,用喷雾器喷洒农药。1980年,在我社推广杂交水稻后,差不多每个生产队或个体三两家户购置喷雾器杀虫。现全社共有53部喷雾器杀虫。
1974年,农业技术推广站在我乡建立,站长李永久及农技干部共五人,进行培训、作示范,促进农业技术的推广。先后培训出农民技术员636人,已成为我乡农业技术指导骨干。1977年七月,蔡家公社正式成立农科站,站长是屈盛宽。各大队成立农科队,从事推广先进技术、繁殖良种及新品种的试验活动。
建国前,蔡家乡的耕作制度十分落后,耕地利用率很低。建国以后,由于农业集体化,水利条件极大改善,以及实行科学种田等,耕作制度不断地改进。如平整秧田,必须凉田晒底,做到精耕细作。由于水利条件的日益改善,逐渐减少冬水田面积,增种一季小麦,对增产起着很大的作用。1975年曾推广双季稻,但蔡家乡气候具有春寒、夏热、秋凉、冬旱、迟续、寒三的特点,结果耗费了不少人力物力,收效甚微,只得停止双季稻。
1977年到1981年,耕作技术上采取了一系列的科学种田新措施,如秧母田,改变了原来的四周挖出围沟,沟深七寸,宽六寸,然后五尺开厢,厢沟深五寸,宽六寸,这样有利于秧母田的排灌。在移栽管理方面,1950年是一尺二寸两头栽,建社后是一尺两头栽;1965年是8×9寸、8×8寸、7×7寸;1966年到1975年是6×7寸、5×6寸、4×6寸;1976年到1978年一般是6×6寸;1979年到1981年是4×7寸和4×6寸。根据实际情况,要做到合理密植,从植物品种来看,应以4×7寸的规格为宜,用绷绳打厢,以一定的行距窝距为准绳,各自在厢内进行条栽。
我社良种繁多。建国初期水稻平均亩产在四百斤左右,到1981年提高到亩产1056斤,产量大幅度增加。全公社就以1983年在水稻产量上已达1780多万斤,这与良种推广是有密切关系的。
科技人员对小麦、油菜、水稻的提纯和杂交试验,在业务上培训大队和生产队农科队及农科组。全社有十二个科研队,有149个科研组,主要任务是承担杂交玉米的制种。早在1966年水稻全部种矮秆,如珍珠矮、广场矮、胜利矮。1978年引进桂朝二号,现在正大量推广汕优二号,产量亩产可达一千斤以上,是我社当家品种之一。
新开村一队社员坚持推广杂交稻,从1977年开始至1983年,田面积四十亩左右,每年都种杂交稻。除1977年亩产960斤外,近几年亩产都在千斤以上,比本地老品种增产80%到一倍。
1983年9月,根据农业发展的需要,我社成立农业技术服务公司以来,对党有三大贡献。全公社办起了农业技术训练班14个,**636人,培训人次6720人次。1983年推广“两杂”良种三万斤,其中杂交玉米17840斤,杂交水稻12160斤。杂交水稻栽种面积5154亩。育秧改革,抗灾夺丰收。在5154亩杂交稻中,85%以上是搞温室育秧,比大田育秧提前栽秧,促进早船过伏暑。
小麦:1966年到1967年引进“南大2419”、“川农2052号”;1966年到1975年五年中引进并推广“阿波”、“雅安早”、“大头黄”;1976年到1980年引进推广“凡六”;1981年大面积种植“川育六号”和部分“绵阳11号”,为小麦大幅度增产起了很大的作用。
油菜:1966年以前,推广黑油菜(日本油菜),后来改种“西南302号”、“双头”、“杂交油菜”等品种,产量显著提高。
玉米制种:1976年在三大队(土庙村)二生产队开始杂交玉米制种,直到现在先后制出杂交玉米品种有:“矮双包”、“新单一号”、“成单一号”。这些品种具有秆矮、抗风力强、个头粗长、粒大饱满、色泽好、芯小、产量高等优点,大面积栽种的亩产平均在600至800斤左右。
水稻制种:从1976年在蔡家六大队七生产队开始制杂交水稻,连续制了两年,先后制出杂交水稻品种:“南优六号”、“北优六号”、“短优二号”、“威优二号”。经推广种植,亩产均在950到1000斤左右。
建国前,对于农作物病虫害,一般都是采用简单的土法防治,如杉、石灰、烟骨头水浸种等和人工捕捉,还有靠迷信、求神保佑,请道士打秧苗醮、做蝗虫会,没有化学药物防治,粮食生产遭病虫害甚为严重。建国后,**对农业病虫害很重视,发动人工捕捉玉米螟虫,拔水稻枯心苗深埋谷庄,点诱蛾灯等和化学农药防治相结合的办法。建国三十多年来,随着化学农药的发展,逐步使用农药“六六六”、“二二三”、“滴滴涕”、“乐果”等三十余种,进行科学治虫,水稻、小麦、玉米等病虫害大大减少。1981年全社共用农药一吨多,基本上控制了水稻、玉米、油菜的病虫害,获得全面增产。此外,公社为各大队、生产队培养了一大批植保员,对掌握病虫害的发生与发展规律和用药时间、种类、方法等科学知识的普及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社员们普遍地运用喷雾器喷洒农药杀虫。
建国前,农业上多年来都是使用农家肥,品种甚多,如人畜粪便、草木灰、渣肥、墙泥、阴沟泥污水等,不仅含有机质丰富,多系变废为肥,节约投资,而且在积肥中与卫生相结合非常密切,群众有长期习惯和经验。建国后,农业生产除继续施用农家肥外,五十年代初开始使用化肥。近年来又逐步推广了根外追肥和微量元素肥料,并将有机肥和无机肥配合使用,有效地提高了单位面积产量。1981年,全社施用氮肥110吨,氯化钾、磷肥两百吨,尿素210吨和部分有机肥料。由于做到科学用肥,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都得到迅速增产。
民国时期,蔡家乡的林业多为零星地段,无成片大林。树种有松、杉、楠、柏、香樟、黄桷等常绿树和各种竹林。境内丘陵与屋宅周围的青杠林,特别是各地青杠林都很茂盛,除供烧柴外,大部分人家都有土窑烧青杠炭运销重庆等地。那时一般烧柴只须由田边土壁各种竹木护蓄修砍足够,因此林业较为发达,制造各种家具颇为方便。
建国后,修筑成渝铁路的大量坑木和枕木,建造各机关单位以及公共住宅与场所所需木材,均在我乡内采伐,故许多多年的大树亦一扫而光。数年间,全乡共砍木材约三千立方米。兼之一九五七年,上级号召开荒扩大耕地面积,我乡大龙村便有成片开荒扩大耕地的现象。一九五八年大跃进时期,实行“草房革命”,宣传修集体农庄,拆了望乡民的草房后,又砍树修房。在大办钢铁和公共食堂时期,大量砍伐树木做燃料。在上述各种情况的光砍不植不护之下,全乡所有公私树木几乎砍尽,我乡林业资源遭受很大的损失。
一九六二年,中央发现林业被摧毁的情况,下达了一系列指示发展林业。在三级所有、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后,我乡林业有所恢复。上级号召大种桉树,植树造林初见成效。但由于树种单一,又未很好加强护林管理,新造之林刚刚成林即被砍伐。建国以来,蔡家乡累计植树20多万株,其中仅1970年就育苗五亩,植树3万株,在植树造林方面有一定的成绩,但至今仍未达到建国前的林木水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落实了林业政策,也采取了承包责任制的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特别是近年来,林业工作提到了各级党政的议事日程上来,我乡各村正大力开展植树造林运动。自1982年以来,全乡共造林885亩,育苗约30亩,四旁植树达百余万株,林业正在蓬勃地向前发展。我乡设有专门从事林业生产的工作人员,领导本地区的林业工作。
桉树是速生树种,早在1954年我乡就从外地运来桉树苗,其中有窄叶桉和大叶桉两种。窄叶桉叶小而细长,其树苗的特征象柳树,生长快,通常从栽插起不到八年时间可做房料,它本身是常绿树,配风景最适宜;阔叶桉(大叶桉)叶子大,易长,成活率高,境内各大队社员在房前屋后都栽上此树,转眼即成林。
泡桐也是一种速生木材,叶大,它与桉树不同之处是秋天落叶,到春天又重新发芽长叶,这种木材可做楼板、搭斗之用,是受人欢迎的速生树。
湿地松:耐酸、喜湿、抗旱、抗瘠,生长比马尾松快二至三倍,又是一种常青树,我乡各村均种此树。
另外还有香樟、黄桷、苦楝、青杨等树种,我乡亦有大部分栽植。回龙村的1、2、3、4等队的楠木(香樟),是一种珍贵木材,适用于造船和做家具。
蔡家人民在建国前对果树都不够重视,只有少量的柑桔,人民吃水果较困难。建国三十多年来,由于国家对果品的重视,经济价值高,农民亦普遍重视起来,大量地在田边地角、房前屋后种植柑桔、梨子、柚子等果树。我乡柑桔产量最大的是大龙村,每年要向国家交售达四十多万斤左右,收入20多万元,为全县新产区之一。柑桔品种有广柑、红柑、香柑等,多数地区的经济收入都以柑桔为主。
民国初年,蔡家人民对种桑养蚕毫无行动。建国后,在**提倡之下,栽桑养蚕。我乡曾于公社成立时,在六大队栽桑万株,由于措施不力,乱砍滥伐成风,桑树遭到严重破坏。1965年育苗五亩,栽桑三万株,由于受到极左路线的干扰,桑树大部分又被砍伐。直到1972年至1978年先后栽桑十五万株,养蚕20张,收入两千元。目前,社员们正在为嫁接良桑而进行修枝,争取更大收入而努力。
我乡在党和国家关于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指引下,认真发动群众,根据我乡实际情况,于1968年至1982年全乡共开荒种茶394亩。其中2村茶场83亩,6村1队35亩,6村2队26亩,9村茶场60亩,9村2队16亩,悦来茶场60亩,大龙8队4亩,石岩茶场60亩,8村茶场60亩。现在实有茶园面积284亩,八村、石岩两个茶园120亩现已改种造林。茶园建成后头三四年主要是打顶养棚,扩大棚面,五年以后基本投产。81年全乡可收茶叶22848斤,亩产茶80斤,总产值37987元,亩产值128.98元。85年共产茶41901斤,亩产147斤,总产值52089元,亩产值183.40元。
我乡现在经营较好的茶园是六村二队周友富,81年亩产达200斤,产值400元,85年亩产200斤,产值1000元以上,86年亩产超千斤,亩产值1300元以上。
蔡家区畜牧兽医站成立于1952年初,地点在蔡家的鱼市上,当时负责人是刘万均,现在的负责人是罗昭玉。区站主要是领导全区各乡的兽医站,指导兽医业务。1952年蔡家区畜牧兽医站成立以后,各乡亦先后成立了“畜牧兽医站”,主要是对牧畜防病治病,每年开展春秋两季防疫注射工作,开展牲畜四季健康检查,喂预防药。这些措施对发展牲畜起了很好的作用。蔡家区兽医站现有职工三人,1982年成立综合站,经营加工、饲料生产、板鸭、牛肉、孵化小家禽、瘦肉型生猪的配种等工作。现区站有固定资产46700多元,库存饲料原材料20700多元。
建国后,江津县人民**开始培训兽医。1952年蔡家乡筹办家畜保健站,后改为畜牧兽医站,程维生为站长。随着耕牛生猪的发展,兽医站的规模也逐渐扩大。1975年新建职工宿舍楼房和修整原地公房,附设牲畜配种站和种猪、种牛的中西药配方处,固定资金6000元,流动资金2000元。近年来为各村、组培养兽防人员,现各村都有兽防人员一人,主要是猪、牛病的防治,以预防猪的传染病、流行病为主。1981年生猪死亡率降到3.2%,对鸡瘟和狂犬病的预防也收到良好效果,基本上控制了猪丹毒、肺疫、烂肠症、仔猪副伤寒四大流行病的发生。
兽医站采用猪牛人工受精,先后引进十多种杂交良种公猪取精人工注射,怀孕率达80%以上,提高了产仔率和出肥率。近年来又从县农科站取回良种牛精液,已经注射484头,产仔率为5808头,初步掌握了牛的人工受精技术。
民国时期,我乡劳动人民对养猪都是自养自繁。由于科学技术不发达,猪瘟无法控制,致使猪瘟经常流行,大量死亡,生猪发展较缓慢,加之田多猪少,肥料不足,粮食增产不多。建国后,党和人民十分重视生猪的发展,讲究科学技术,通过各种渠道从外地引进良种猪,生猪发展较快。1985年底统计,蔡家乡养生猪为1949年的七倍以上。
附:乡历年生猪饲养情况表
| 年度 | 年末生猪总头数 | 户平 | 全年出槽肥猪合计 | 交售 |
|---|---|---|---|---|
| 1956 | 890 | |||
| 1957 | ||||
| 1968 | 883 | 12694 | 1347 | 1347 |
| 1969 | 8964 | 2789 | 1294 | 1405 |
| 1970 | 9672 | 2890 | 1449 | 1450 |
| 1971 | 9653 | 2896 | 1448 | 1448 |
| 1972 | 9726 | 2737 | 1369 | 1369 |
| 1973 | 9927 | 2978 | 1489 | 1489 |
| 1974 | 7926 | 2377 | 1189 | 1189 |
| 1975 | 9362 | 2808 | 1404 | 1404 |
| 1976 | 8096 | 3630 | 1815 | 1815 |
| 1977 | 6483 | 2593 | 1297 | 1296 |
| 1978 | 9532 | 4289 | 2144 | 2145 |
| 1979 | 11004 | 6052 | 3026 | 3026 |
| 1980 | 10986 | 6591 | 3296 | 3295 |
| 1981 | 11896 | 7138 | 3560 | 3578 |
| 1982 | 12716 | 9905 | 3813 | 6092 |
| 1983 | 11826 | 8703 | 2540 | 6163 |
| 1984 | 15689 | 8623 | 2634 | 5989 |
| 1985 | 13157 | 8568 | 2660 | 5908 |
蔡家公社的大牲畜以水牛为主,水牛又叫耕牛,是耕田不可缺少的畜力;其次是黄牛,多用于面房拉磨磨灰面。耕牛建国前均为私有,建国后农业通过集体化,归集体所有,公有公养,实行专户饲养,评工记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放宽耕牛饲养政策。从1979年起,在公有公养的同时,允许并提倡私人养牛,对有困难的户还给予贷款扶持。近年来国家开放耕牛市场,耕牛在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以解决地区之间调剂余缺现象,并促进耕牛的发展。
附:乡历年大牲畜饲养情况表(单位:头)
| 年度 | 年末大牲畜总头数 | 黄牛 | 备注 |
|---|---|---|---|
| 1966 | 10546 | 1048 | |
| 1967 | 11536 | 1147 | |
| 1968 | 11845 | 1179 | |
| 1969 | 11384 | 1134 | |
| 1970 | 11894 | 1186 | |
| 1971 | 12164 | 1212 | |
| 1972 | 12824 | 1278 | |
| 1973 | 11461 | 1141 | |
| 1974 | 11084 | 1104 | |
| 1975 | 11313 | 1128 | |
| 1976 | 10994 | 1095 | |
| 1977 | 10665 | 1065 | |
| 1978 | 10698 | 1069 | |
| 1979 | 10481 | 1048 | |
| 1980 | 9817 | 981 | |
| 1981 | 7599 | 941 | |
| 1982 | 994 | 118 | |
| 1983 | 983 | 99 | |
| 1985 | 1015 | 1015 |
家禽家畜的品种较多,有鸡、鸭、鹅、兔等,是农村广大群众重要副业,也是经济上的重要收入之一。过去一度把社员饲养家禽家畜当做资本主义尾巴加以限制,影响了生产的发展。三中全会以后,大力鼓励社员发展小家禽家畜,提倡专业户、重点户饲养,并贷款扶持。从1980年以来,已逐步引进一些优良品种,如来杭、白洛克、科白鸡以及长毛兔等,小家禽家畜有显著发展。
蔡家乡有石匠、木匠、泥水匠、盖匠、灶匠、篾匠、酿酒、面匠、修理、缝纫、理发、绘画、照相、厨师等约千余人。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对上述人员实行生产队集体管理,收入交队,评工记分。由于统得过死,没有充分地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同时也影响了这些各有专长的人发挥积极性。三中全会以后,放宽政策,农业双包到户,上述人员均利用农闲或从户中挤出劳力外出做工,多劳多得,收入归己,使这些人一技之长得到发挥,在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为人民生活服务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民国时期,蔡家乡农村中的手工副业有手摇纺纱、缋麻、土机织编、竹编、扭牛鼻索、打草鞋、麻鞋、手工针织等。大多数自有原料(除纺纱织布外),利用半劳副劳力在家抽闲加工,自产自销,规模小,操作落后,工艺粗糙,收入微薄。全乡在一度时期有不少纺车和土织布机,现已淘汰。今尚存农家副业以竹制品加工较多。
建国前,蔡家养蜂者甚少,缺乏科学技术,取糖不多,兼之那时人民生活困难,对蜂蜜的需要不大,销路不广,无甚发展。1956年以来,社员都是以老法养蜂,长圆形桶,蜂群自动造蜂房,每年取蜜一次,每桶可取蜂蜜20余斤,产量低,质量亦不佳。1961年后,科学养蜂传入我乡,改圆桶为方桶,人造蜂巢使蜜蜂住宿方便。我乡大龙村黑石垭生产队的养蜂能手张国生,为了不让蜜蜂在冬天冻死,采用温床式的养蜂法,夏天便搬到清溪公社木皮槽山上去,蜜蜂不易死亡,每年产糖比过去增加一倍以上。
建国前,蔡家乡的渔业生产,国民**是不过问的,宽阔的水面利用很少。在乡境内斜贯东北三十多华里的河道外,还有各村队的池塘面积亦不少,条件是有的。直到1956年,各大队、生产队才开始放养一些草鱼和刺扁鱼,由于管理不善,每当夏天洪水暴涨时经常有冲跑鱼的情况,鱼的产量不高。
蔡家乡渔业站为了满足我乡社员大量发展渔业的需要,多次前往永兴和龙门一带引进良种鱼,有鲤鱼、金色鱼等品种,使我社社员都能及时买上良种鱼苗在各稻田、库塘放养,对渔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我乡原有堰塘1450口,面积285亩,过去因养鱼失败后改种水稻。现在实际堰塘养鱼有92口,面积227.5亩。1982年继续养鱼的塘有四村的一、七、八队,六村三队等四口堰塘,面积十七亩,年总产鱼1500斤。1982年下期,在县区有关领导支持下,由4个队发展到25个队,27口堰塘,面积82.6亩,投放种鱼35000尾,第二年收成鱼8520斤,价值一万多元。1982年全乡稻田养鱼户352户,养鱼田面积从13.4亩增加为352亩。
建国前,蔡家乡的工业均系手工操作,全属个体经营,规模小,产品少,工艺落后。项目有:酿酒、榨油、米面加工、银、锡、铁、木等器加工,还有染房、棉麻布编织、缝纫、制鞋帽及弹棉花等。
一、酿酒:主要是小型烤酒,原料多为高粱,生产设备简陋落后,数量少且质量低,远不够本乡人民食用。其次是红苕烤小甑酒,而市场销售的白酒大部分是从白沙、夹滩的糟房运来的。
二、木榨油房、米碾、磨面加工:有油房一个,年加工菜子八十石左右(一石约七百斤),桐子约十万斤;碾米房和磨面房共三处。
三、铁匠铺:蔡家场的铁匠铺有王本、马焕才,杉湾的李国成等几家,主要是用手工生产锄头、扒梳等农具和生活上的用具,其中工艺较好的是钟国文老铁匠。
四、补锅:有安补锅与杨补锅,多为串乡走户上门为群众补锅,逢场便在场上摆摊补。一为冷补即用钉子补,一为热补,用烧化的铁水补。
五、银匠:土庙村石牛滩有个杨银匠,在蔡家场上开业,专门给妇女加工打首饰,如簪子、耳环、耳柱等。
六、缝纫:蔡家最先买缝纫机的是周佑之,他独家经营,并用手工缝衣。
七、织布:用木制织布机手工操作,以土纱或洋纱编窄布。当时除少数地主豪绅穿宽布外,大多数群众因经济困难只能穿土布即窄布和麻布,有的夏天穿上麻布,而大量白麻布是用来做蚊帐。
八、面房:有张海云、龚海山、刘海田、周江华等四家,都系手工操作,他们的技艺较好,做的面群众喜爱。接近解放时期才逐渐出现机械加工。
九、染房:蔡家场上有三家,系程汉江、黄树祥、刘金三等经营,都是用土法染土白布,只能染青、蓝、灰三种色。
十、锡匠:有龚江成、李银成等手工操作,生产茶、酒壶和灯盏家具等。
十一、弹花匠:有陈弹花、卞弹花、卞绍五等,他们多半时间走乡给人家加工弹棉花和棉絮。
建国后,蔡家乡的社队企业兴办于公社成立初期。1958年,公社兴办了一个具有社会主义性质所有制的社队企业——蔡家街道生活服务社,解决了部分场镇居民的就业问题。到1962年,因缺乏经验,经营管理不善,兼之纠正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公社的大部分企业调整下放,只有农具厂因生产需要由社办企业管理。到1976年,随着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我社又相继办起了纸厂、电站、粮食综合加工厂、茶场、煤店、农机站等企业,实行自负盈亏,单独核算,统一由公社企业办公室领导。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社队企业有了很大的发展。我社除对原有企业进行了调整充实以外,还兴办了印刷社、农机站、供销经理部等各一个。公社党委为了加强对企业的领导,决定由副书记袁定书分管企业,成立社队企业管理委员会,由李国宝同志任书记,设办公室,配备专职五人分别分管人事、生产、供销、财务、计划安全,会计由李念明同志担任。现在(1985年),公社企业有19个,从业人员有250人,其中工业企业10个109人,服务业及其它9个141人。
蔡家公社与中山公社合办的高洞电站投资共23万元,固定资产50056元,装机容量200千瓦,发电量82.8万度,现供蔡家公社二、三、四、六、八、九、十、悦来、大龙等几个大队群众和场上居民、各机关单位、学校照明和机械动力用电。蔡家公社电影队亦纳入社办企业统一核算管理。1985年公社企业总收入达一百一十八万五千六百元。
此外属二轻下放的企业有蔡家农具厂,此厂兴办于1958年初。在农业合作化高潮时,由四家私人经营的铁器铺组合成农具厂,有职工6人,股金全系以工具和实物折价入股的,每人股金均为33.4元,当时借用两间房作车间,年租28元。组织起来后主要是生产农具和生活上的用具,为群众生产和生活服务。
供销经理部于1980年成立,由李友胜任经理,经销社办工业产品和经营布匹、百货、生产资料等,对满足本社群众生产和生活需要起了一定的作用。
我社于1965年元月建立了农机站,站址在下场口。建站初借住民房,有固定资金一千五百元,年产值20000元,利润10000元。连同大队、生产队有中型拖拉机三台,1981年增加五台,柴油机58台,抽水机40台,汽油机五台,机动脱粒机11台。建站初有职工四人,担任全社农业机械的维修和使用管理工作。随着生产的发展,业务项目逐渐增多,到1981年职工已增加到8人,新建厂房一间,楼房一幢二间,六十平方米。1982年又先后开办拖拉机手培训班五期,六十余人。
附:蔡家乡镇企业近年经营情况表(单位:元)
| 企业名称 | 年度 | 总收入 | 总支出 | 利润 |
|---|---|---|---|---|
| 蔡家印刷厂 | 1983 | 41931 | 38752 | 1954 |
| 1984 | 44280 | 39557 | 2407 | |
| 1985 | 56227 | 52615 | 3512 | |
| 蔡家淀粉厂 | 1983 | 53871 | 52063 | 1808 |
| 1984 | 62714 | 58287 | 1322 | |
| 1985 | 74658 | 54482 | 12046 | |
| 高洞电站 | 1983 | 12187 | 10152 | 1317 |
| 1984 | 19045 | 14338 | 1777 | |
| 1985 | 37083 | 20461 | 2046 | |
| 蔡家饲料厂 | 1983 | 13198 | 11960 | 656 |
| 1984 | 45669 | 34283 | 11391 | |
| 1985 | 12930 | 11007 | 40409 | |
| 蔡家铁器社 | 1983 | 2000 | ||
| 1984 | 1500 | |||
| 蔡家汽车修理厂 | 1985 | 10211 | ||
| 蔡家振兴商贸易 | 1985 | 23482 | ||
| 高洞电站(再次) | 1983 | 12187 | 10152 | 2035 |
| 1984 | 19045 | 14338 | 4707 | |
| 1985 | 37083 | 20461 | 16622 |
我乡12个村,有5个村办有企业,计12个,人数计120人。其中工业企业五个,49人;农业企业三个,55人;服务性企业四个,16人。大龙村粮食加工厂一个,悦来村茶场一个,武堂村粮食加工厂一个,新开村茶场一个,粽粑村纸厂一个、煤店一个、茶场一个。1985年产值收入为113200元。
此外我乡供销社办起了糖果加工厂,为了满足人民吃上各种糖果,以白糖作原料,加工生产冰糖、杂糖、蛋糖、月饼和各种水果糖。
服装社:1955年成立时为合作小组,入股投资,集体经营,职工八人,有缝纫机七台,计件报酬,多劳多得,提留一定的比例作积累。1958年正式成立服装社,职工增加到11人。1980年改为服装厂,增加锁边机一台,随即建成车间楼房二幢,并开办印刷厂,业务扩大,生意兴隆,职工收入也随之增加,每人每月收入达七、八十元。
目前,队办企业均已实行专业承包生产责任制,既有专业户承包,也有联户承包,经营大大改善,解决了吃大锅饭的问题。
蔡家乡境内,除笋溪河斜贯东北这段河道于涨水时可通船外;在公路未通前,往外地全系石板路。以蔡家场为中心点,主要干线有:
一、到江津县城:相距130华里,途经龙吟、李市、文滩等场。
二、到白沙镇:相距100余里,途经龙吟、孔目桥、沙溪坡、倒牌坊等地。
三、通过柏林到贵州省:由上场口东向经石膏滩、悦来场、太平、清溪沟、柏林、金银石、东胜场入贵界。公路经中嘴、紫云、复兴、柏林、东胜入贵州界。
四、蔡家至大垭:约30华里。
五、蔡家至清平:约30华里。
六、上场口南向至中山场:相距25华里。
七、蔡家西向至凤仪场:约25华里。
一、桥梁:
蔡家乡境河流虽少,但小溪较多,早经修建有桥梁。
平滩桥:位于平滩村的中心,用条石建成,桥高八尺,宽三尺,长二丈,溪水从桥下流过,若遇山洪,常被淹没。是中山、太和、紫云、复兴等乡通往白沙的必经大路。
盖金桥:位于粽粑村,桥高五尺,宽四尺,长二丈,在平滩桥下面相距五华里之处,在津柏公路未通之前,与平滩桥同样有共同之用。
粽粑桥:位于粽粑村长沟头组和龙吟乡泡通村桥头上组连界,是蔡家至江津、白沙之通道。解放前系矮小的石板桥。建国后修建津柏公路时,改修为长5.2米,高12米,宽8米的石拱桥,桥上两边设有石栏杆。
罗家桥:位于大龙村罗家桥组的溪河上。明朝时此地塘湾头有个举人名罗凯,在河南洛阳府任府官,回乡后捐款修了此桥以作纪念,方便乡民来往,故名罗家桥。此桥全用石料修成,长一丈,宽四尺,桥两头砌成八字形,现仍完美无缺。
二、渡口:
蔡家的东面,离场约四华里过笋溪河有石膏滩渡口,是通往太平、大垭、柏林、贵州等地的要道。建国前是义渡,建国后由人民**从地方财政拨款开支。1982年3月,经省、县规定,实行渡河收费,人票二分。
离蔡家乡的南面有游渡河渡口,建国前是义渡,是通往紫云、复兴的要道,建国后由人民**从地方财政拨款开支。津柏公路通车后,由交通局设渡船车,又可渡人。1973年,游渡河公路大桥建成后,渡船便取消了。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江津县长肖烈主持修津柏公路,由于层层贪污,花了大量钱财而路未修成功,仅有一部滥汽车来过蔡家一次,不但没有起到运输作用,反而把原石板路弄成滥路,遇雨就泥泞不堪,害得往来行人“行路难”。当时群众编了一首打油诗:“江津县长肖烈,修条马路半截。一部滥汽车,哪里黑来哪里歇。”
建国后,人民**非常重视修公路,于1956年修成津柏公路通车,穿越我乡四个村,长十二公里。1957年石油部门为着钻探石油之需,在我乡石碗村沿津柏公路修支路到猫儿山,经新开村,长八公里。凤仪乡修公路通过石碗村、文昌村,接津柏公路,长7.5公里。现在全乡境内,公路通车里程共27.5公里,有五个村、57个村民组通公路,交通较为方便。
蔡家岗于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建立信箱。民国三十年(1941年)一月,江津县第二区署设蔡家,往来邮件较多,蔡家改为邮电代办处,并设汇兑业务。建国后,1952年,川东邮电管理所核定蔡家乡为三等邮政办所,归江津邮电局领导。1955年7月,成立蔡家邮电支局,成立支局时的负责人是宗荣,现在的负责人是罗廷超。
1969年,全国邮政体制改革,蔡家邮电支局分设蔡家乡邮支局和蔡家电信支局。1973年8月,全国邮电通信体制调整,两局合并为蔡家邮电支局。现在支局正式职工11人,全区10个乡,自办所一个,代办所八个,代办人员9人。
支局邮政方面,开办有信函、普挂、特挂、包裹、汇兑、报刊发行。县至区支局逐日通邮,区支局至各乡除法定假日外实行逐日通邮,各区乡至村组达到逐日通邮率30%,次日通邮占40%。全区有自行车邮路一条(蔡家——凤仪),其余仍是步班邮路。
电信方面:支局装有交换机100门,县至区实线一对,单路载波机一路,蔡家至柏林区向干线一对,区至各乡均能通电话。全区装机容量用户35户,除交换县内农村通话外,还开有长话、电报业务。
蔡家邮电支局自成立以来,随着我区国民经济的发展,邮电通信事业业务量也由小到大不断增加,已成为沟通城乡经济和人民日常生活中信息传递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工作人员由成立局时的四人增加至现在的11人,邮电收入总量由原来的每月2500元左右,增加到现在的5000元左右;报刊发行量已比过去大量增加,年发放流转额由20000元增加到现在的46000元,比原来增加60%左右。全区农村村、组订有党报量达90%,全区月发行报刊的总数达899355份。其他业务亦相继比过去增加,电报交换量一项由原来的每月来去电报100来份增加到每月300来份。同时还聘请了村邮递员,专门投递农村村组社员的报刊与信件。从1978年起到现在,蔡家乡的邮递员是詹华书。
清末到民国时期,政治腐败,内忧外患,政局动荡,国家财政长期入不敷出,执政者千方百计以苛捐杂税向人民榨取,沉重的负担压得广大人民喘不过气来。建国后,在“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指引下,对群众负担长期保持稳定。以农民所负担的各项税收(主要是农业税)为例,在合作化时期,全乡农民负担的各项税收占农副各业总收入的13%左右。随着生产的发展,到1965年以后已下降到10%以下。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生产发展很快,负担继续稳定,进一步下降到5%以下(1982年为3.5%)。
在财政支出方面,建国三十多年,国家拨给蔡家乡一笔为数可观的财政资金,用于农田基本建设,兴办文教卫生事业,发展工交邮电,以及对贫穷队无偿投资和优抚救济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历史上任何朝代所不可能的。国家财政对蔡家乡的大力扶持,对改变蔡家乡的穷困落后面貌起着的作用是非常大的。
民国时期,蔡家乡公所未设财经人员主管乡财政收支,当时烟酒屠宰等税收由县包给私人代收上缴,超收归己。建国后,乡人民**设有专职财粮一人,主管农业税、自筹经费、公有房地产租赁及其他收入和乡财政支出,而工商各税由区税务部门直接管理,专人征收。
清代为地丁税,民国为田赋,是农民最重的负担。建国后为农业税,是农民对国家应尽的义务。
一、田赋
民国二年(1913年),四川成立地政筹备处,根据各县、乡、镇、甲长查报田地数量,拟定地价,计算赋额。民国四年,田赋银额由两改元,每两赋额折收银元13.596元。民国十九年,省、县、乡、团各级增收各种附加,按赋额每两征收达58元。民国二十四年附加名目愈是增多,按赋额每两征收达100多元。民国二十五年,国民**将地方附加核为正税的140%。民国二十九年,国民**将田赋定为省税和县税两种,省税为正税一征、附加一征,另加临时困难饷等共五种,县税为保甲附加和地方附加,按田赋每两征收达180元至200元。同年,《江津县土地陈报委员会》成立,由地方士绅对租石进行调查,以田二石八斗折合一亩,土一石二斗折合一亩,以户为单位,注明乡里保甲,汇列成册上报,作为田赋征收实物的依据。
民国三十年夏起,田赋征收实物(稻谷、小麦、玉米),分中央粮、省级粮和县级粮三级合为应征粮之数。是年起实行借征,预收未来年份的田赋。民国三十二年,江津县的田赋已征收到民国四十三年。民国三十一年,县设“粮食征收监察委员会”,按征收区设“粮食征收办事处”,以“新科则”进行征收。所谓“新科则”是收土地陈报结果,将田地列为七等,一至五等为田,六至七等为土。规定分等计征标准如下:一等每亩0.107元,二等每亩0.096元,三等0.087元,四等0.082元,五等0.076元,六等0.070元,七等0.010元。按以上标准计算出各户的赋额,再按赋额折征实物。
国民**的田赋征实,又分征粮和购粮两种。购粮就是借征(或预征),以田赋银额为依据,规定赋额在0.05元以上的户起征。对借征又付给每市石30%的现金,其余发给粮库券。**声称粮库券可兑换美金公债或法币储蓄券,也可抵缴历年应缴赋税,实际骗人,从未兑现,农民执存的粮库券尽成废纸。民国三十三年,国民**的田赋征收十分混乱,土地面积的虚实出入很大,负担轻重不公,又下令对土地陈报复查。复查中官绅勾结,弄虚作假,划大为小,逃避或转嫁负担,出现许多有地无粮、地少粮多、有粮无地的混乱现象,结果是加重了平民的负担。
二、农业税
建国后,国家对农民的农业收入征收农业税(也称公粮),并征收实物。农业税的征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交纳农业税是农民的光荣任务。建国三十多年来,国家对农民征收农业税数量一直是稳定的。从1964年起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蔡家乡的农业税一直保持稳定。这些年来,全乡的正税和附加每年均在83万斤(折稻谷数)左右。1985年,全乡的农业收入为7998700元,实际负担农业税及附加的金额为157585.75元,仅占农业收入的0.02。这一负担是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轻的,无疑将进一步促使农业生产持续发展,尽快地使农民富裕起来。
蔡家的工商各税,一直由区税务所派人征收。1972年前,每年征收的工商各税大约在6至8万元左右。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出现了市场繁荣、商业购销两旺,又兴办了社队企业,全乡向国家缴纳的税收也逐年增长,对充实国家财政收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民国时期,经常在名目繁多的捐税之外,多次滥发公债,都未偿还。
民国元年(1912年),江津县发行过地方军需公债票。民国三、四、五年,中央财政部连续发行过国内公债券。民国十年(1921年),四川省财政厅发行过有奖公债券。同一年,又以契内两税为担保,发行军事临时公债券。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国民**发行国币公债。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国民**发行同盟胜利公债,同年又继续发行国币公债,并动员群众认购。上述公债,多未偿还。有的虽侥幸中签偿还,但由于货币贬值,所得本息,不值分文。
建国后,人民**为保证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于1950年、1954年、1958年发行胜利折实公债。1981年以来,国家发行国库券,蔡家乡年年都超额完成了任务。上述各种公债,均以抽签办法分期如数偿还本息,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信誉。大家都异口同声地说:“购买公债就是节约储蓄,功在国家,利归自己。”
建国后,为加速发展农业生产,国家财政每年均拨给蔡家乡一笔为数可观的资金,用于扶持穷队、改田改土、水电建设,以及发展多种经营等。这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民国时期,由于政治腐败,无限制地滥发纸币,没有物质基础,造成恶性通货膨胀,物价飞涨。以致一种新的货币出现,不久即失信于民,不得不另发一种新的货币,如是多次反复,造成社会混乱,弄得民不聊生,群情激愤,最终成为国民党**自食其果、总崩溃的后果。
民国初年,流通货币为银子和银元(银元140元合银子100两)。至民国22年(1933年),四川军阀刘湘发行《四川省地方银行券》,与银元同时流通,一直到民国23年12月。这一时期物价比较平稳,中熟米每市石为7.7元左右(以下均以中熟米每市石的价格为标准反映物价情况)。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十一月,国民党**通令全国通行法币(亦称国币),并以八折收兑地方券。当时米价为5.5元,稳中有降。由于蒋介石坚持反共反人民立场,对红军多次发起围剿,弄得财政十分困难,乃大量发行法币,问世不久,物价迅速上涨。至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底,米价每市石为16元。至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米价涨到155元。民国三十年(1941年)涨至202元。五年之中,米价上涨35倍。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四月,国民**为了挽救其币制破产,下令使用“关金券”,声称以关税为发行基础,故名“关金券”,规定关金券一元折合法币20元,与法币同时流通。国民**的财政大权操在蒋、宋、孔、陈四大家族手中,他们借发行货币,榨取人民的血汗。所谓以关税为质,纯属欺人之谈。当时沿海通商港埠,多为日寇占领,对外通商几至断绝,何来关税!因而物价继续飞涨。至民国三十一年底,蔡家的米价上涨至735元。至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七月,米价连续上涨至2450元,相隔七个月升高三点三倍。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八月,日本投降时,蔡家乡米价又上涨至15000元。到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三月又涨到258000元。民国三十六年,蒋介石发动内战,米价如直升飞机,一月份为40000元,到年底为480000元,上涨十倍以上。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八月,国民**又下令行使“金元券”,规定“金元券”一元合法币300万元,宣称以国库黄金为质,每元“金元券”中含有多少盎司的黄金等。广大群众对国民党**的一贯诳言,根本不予置信,因而“金元券”一出笼就贬值。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四月,蔡家乡的米价竟涨到每市石要金元券342000元,完全失信于民。这时各地均出现以大米、棉纱代替货币,实行以货易货、以物易物,无形中抵制了国民**的货币。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七月,国民**又通令使用银元硬币,并发行“银元券”,规定金元券五亿元折合银元硬币一元。当时乡境米价每市石为银元硬币五元。转瞬之间,银元券又贬值,要以银元券八九元甚至十余元才能兑到一元硬币。到解放前夕,只有银元硬币同大米、棉纱三项在市场作交易,一切纸币都失掉信用。
1955年7月,为有利于计划经济建设,人民**对货币进行了一次改革,发行了新的货币(人民币)。规定新的人民币一元折合原发行的人民币一万元,新币一角折合原发人民币一千元。由人民银行收兑,并允许在一段时间内同时在市场流通。由于宣传深入,改革顺利进行,改革后的新币一直使用至今未变,币值稳定,在人民群众中享有极高的信誉。
建国后,物价长期保持基本稳定。为保护农民利益,国家实行统(或派)购的粮食、棉花、油料及其他农产品的收购价格有较大的提高。与此同时,随着国家工业发展,多次调整降低工业品销价。对农用电力、运输、生产资料的价格,甚至采取由国家财政补贴等措施,给予最优惠的价格销售。所有这些,对缩小工农价格的剪刀差、巩固工农联盟、密切城乡关系、促进生产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国家在调整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后,虽然也调整提高了有些产品的销售价格(如肉、食糖、油等),为照顾消费者利益,国家采取了对职工发给粮差补贴、副食品补贴等措施,以保证职工生活的稳定和改善,体现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无比优越性。
民国时期,高利贷活动盛行,是除地租、田赋、捐税之外伸向农民的又一魔爪。蔡家乡虽然主产粮食,而广大农民由于沉重的负担(地租、赋税),十之六七到青黄不接的二、三月便纷纷缺粮。俗话说:“神仙难过二三月。”遇上灾荒之年,情况就更加严重。为了生存,缺粮农户不得不被迫向地主、富农以高利借入粮食或现金,以解燃眉之急。在小春粮食尚未熟之际,向地主、富农借黄谷一石,于秋收打谷时还谷一石五斗,时间仅三个月,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稻谷就被盘剥五斗。这种情况,那时比比皆是。此外,还有典当什物、田地、房屋,买卖青苗,借粗还细等,也都是地主、富农盘剥农民的手段,同属高利贷活动,只是形式不同而已。
为抵制高利贷剥削,一些群众曾采取“结会”的办法在经济上互相扶持。“结会”的方式有多种,均由若干户自愿结合组成。一般是先由困难户发起,由其余各户先付给一定数量的粮食或现金给予支持,之后则定期定额低息付还,如是循环,直到各户都交纳和收齐会金(或粮食)为止,“结会”便算完毕。这一办法建立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带有互助储蓄性质,对帮助困难户渡过难关、免遭高利贷剥削起一定作用。
建国后,建立信贷组织,蔡家乡广大农民积极响应号召,组织起来,从而有力地限制和打击了高利贷活动,对维护农民利益、支持农副业生产和农田基本建设、活跃农村经济等起着重要的作用。
1955年初建信用社时,全乡群众入股集资的办法作为信用社的资金。信用社建立后,由入股社员民主选举信用社社员代表成立代表大会,定期每年召开一次大会,由大会选举产生理(监)事会为常务机构。一般每一季度召开一次理(监)事会参加管理和监督。
1959年—1961年困难时期,农业生产遇到最大困难。党和**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中,为使农民休养生息,迅速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于1965年曾宣布对农村社队和社员个人的四项欠款全部予以豁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信贷对象,除对个人发放生活、养猪贷款外,主要是对集体发放生产费用、设备和基本建设贷款。三中全会后,增加了对专业户、重点户的生产投资贷款和社员个人经商、私养耕牛等贷款项目,以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乡境内有银行“蔡家区营业所”,地点在蔡家街上,系于1952年成立。当时成立名称为《中国人民银行白沙县支行第十五区营业所》,后在1956年由三合十六区划分合并后,更名为《蔡家区营业所》到现在。当时成立的负责人:曹村华,现在负责人是龚家行。成立时的规模:一个区只有人民银行一个,人数6人。
于1954年7月成立龙吟信用社。1955年成立三合、清平、蔡家、太平、太和信用社。1956年又成立常乐、月沱、凤仪信用社。
附:蔡家信用社建社以来业务活动情况表
(表格部分因原文数据格式混乱,难以完整转录,此处从略,仅保留标题)
民国后期,蔡家乡的农村经济濒于崩溃状态,许多产品还不能自给自足,商品生产率极低。市场商业也因广大群众生活困难、购买力低而受限制。加上地处偏僻、交通闭塞,也严重影响产品交换,因而商业是萧条的。情况分述如下:
这些户大多工商兼营,也有的农商兼营。
榨油业: 先后有古登寺的龙朝云、长滩的武荣华等从事此业,均工商兼营,雇工开油房,经营菜油、桐油。当时他们垄断着蔡家的油价,形成了蔡家的大油商。
粮食业: 有龚炳辉和在农村中一些粮食贩。他们向地主、富农们购买稻谷进行加工,加工大米变卖从中得利,一般称之为米贩子,多为农商兼营。
屠宰业: 先后有钟银山、武银田、蒋玉高、武金臣、刘合林、唐绍轩等经营此业,每场销售肥猪十余头,大多是工商兼营。
饮食业: 先后有龚材清、吴绍修、赵登武、漆海林、黄银章、秦辅仁、涂泮香、江汉文等在场上开设酒、饭、面、甜食等经营此业,都是逢赶场天兴旺。
棉纱业: 有的从外地购进皮棉,弹后由农村妇女以手工纺成土纱(付加工费),或从外地购进机纺纱(俗称洋纱)转卖,或委托有土织布机的户织成土布(一般宽1.2市尺,长48市尺为一件)。土布又有净机制纱织的(俗称净洋纱布)和鸳鸯布(以机制纱为经线、手工纱为纬线织成的土布)以及纯用手工纱编织的三种,年产土布七千件(匹)左右。除就近销售外,一部分运贵州等地销售。从事此业者有龚海和、黄银章、杨锡臣、刘荣祥等户。后来,由于“洋货”进入和民族工业兴起,土机织布受到排斥,逐渐停止生产,此类商品生产亦随之停业或转业。
迷信业: 从事此业者购进草纸、黄蜡、植物油等,自行加工成钱纸、蜡烛等迷信品出售。
丝绸业: 先后有龚然伟、黄银章等户经营此业,从外地购进丝绸货品,以卖作死者老衣之用为主,也有富户人家购买质量较好的制作衣服。
布匹业: 布匹经营,前后有黄西堂、徐华三、徐子辉等户,在外埠购进当时所谓的“洋布”(即机织宽幅棉布),如安仕林兰布、阴丹布、大明兰布、青织贡、哔叽、芦雁白布之类在本地零售。
副食日杂业: 经营品种有食糖、糖果、糕点、食盐、豆油、酸醋、花椒等调味品以及火柴、香烟、锅盆碗盏等日杂品。
国药业: 蔡家乡在民国时期的药材业,都是以中药为主,西药极少。从事此业的有吴治平、张树声等户。这些户大多亦医亦商,既诊病处方,又开店卖药。
服务业: 经营茶旅馆业务,先后有漆华田、吴焕荣等户。当时的旅馆业一般都兼营饭食业。茶馆业为群众休息、开会、娱 乐(板凳书)、评书、清唱等文娱活动的场所,同时也是经常公开的赌场。
除以上外,民国时期场上曾公开设有鸦片馆多处,贩卖鸦片。国民**还对瘾民公开收“瘾民捐”,并设“官膏店”,这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病态。
蔡家区龙吟乡是土改试点乡,于1951年11月首先成立了龙吟乡供销合作社,邹正章同志任理事会主任。1952年,土改工作在全区展开,各乡相继成立了供销合作社。同年十一月,蔡家区供销合作社成立,郭一中同志任理事会主任。现在区社负责人是邱会开同志任党支部书记,杨广吉同志任理事会主任,程维建、尹廷昌同志任副主任,罗荣昌同志任监事会主任。
从建社到现在,全区入股农户为1550户,为全区总农户的83.5%,社员股金为27万元。由于经营业务不断扩大,现在全社职工共有213人,其中干部26人。固定资产55.6万元,自有流动资金91万元,生产营业设施面积23905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楼房13栋。商办工业有酱园厂、糖果食品厂、酒厂等,同时拥有汽车三辆负责运输。
蔡家区供销社,在党的领导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监督下,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成了农村商业的主渠道,正在逐步发展为农村经济的综合服务中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蔡家区供销社坚持改革,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提高。1983年农副产品购进242万元,是1966年65万元的3.7倍;销售771万元,是1966年255万元的3倍;实现利润33万元,是1966年10万元的3.3倍,名列全省供销社系统的前茅,被省、市、县三级人民**命名为先进集体。
1962年成立,当时有房子一间,20平方米,有职工6人,年收购猪1000头,本地销售约500头,其余外调。1957年体制下放,屠宰归口食品公司。1967年7月由食品公司交供销社,1976年7月又归食品公司直到现在。1978年食品站新修房屋20间,500平方米,其中猪舍二间,能容生猪50头,有职工16人(旺季请临时工6—12人),每年可收生猪8000头左右,自销2000头左右,其余上调。盈利最高达20000元,最低时1万元。
建国初期,蔡家乡共有私营商业48户,从业人员156人。其中糖杂业4户,棉作业3户,饮食业11户,五金业4户,国药业5户,陶器业3户,干杂业4户,丝烟业3户,百货业4户,水果业7户。
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进行改造时,组建成百货、日杂、国药、综合等四个集体商店,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取缔了个体商户。至1982年,这支商业队伍尚有从业人员52人(含退休人员16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至1982年,蔡家乡先后有62户(其中农业户28户,非农业34户)经区工商行政管理所批准,个体经营商业。其中:小五金业7户,小百货业16户,副食业14户,修理业7户,饮食业12户,贩运业6户。实行多渠道经营,搞活了产品流通,对国营商业起着补充作用。
1958年大跃进中,为方便群众购销,支援农业生产,下伸商业网点,将场上集体商业人员调回部分到农村设服务店。至1964年,又将服务店撤销,人员收回,改由供销社委托离场较远的大队成立代购代销店,为供销社代购代销商品。代购代销员由大队推荐,公社核定,由供销社按代购代销商品数量付给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作为报酬,交生产队评工记分,参加集体分配。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代购代销员改为工资制。
1972年,蔡家街道生活服务社建立以来,在区社党委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支持和领导下,资金从无到有,企业由小到大,职工由少到多,经营业务由僵化到活跃兴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企业通过整顿,管理制度不断的完善,经营方法不断的改进,经济效益不断的提高。该社领导人周怡富、陈文孝又不断地努力,职工方面也发展到42人,固定资产51445元,流动资金为27807元。修建预制建筑房屋782平方米,购汽车一辆从事运输,还开设旅店、五金、土杂、日杂、百货、棉布等六个门市部。企业从新建时的营业额1355元,首次盈利43元起,尔后年年倍增。1981年达到111183元,比1976年增长82倍;实现利润1324元,相当于1976年的30倍。1982年9月,据统计上半年的营业额为107000元,已实现利润2152元。
企业职工是由闲散居民十六人、知青七人、待业青年十六人和干部家属三人组成的。他们开展“五讲四美”活动,树立了文明经商、礼貌待客的新风尚,深受顾客赞扬,企业越办越兴旺。
服务社直属公社社办企业办公室领导,还开设有五金修配,出售收音机、录音机、手表等,产值达22万元,年利润4300元。现有6间预制板楼房,餐厅一间,纯收入每年8000元。每年向国家上交税金达6000元,上交管理费和利润900元左右,职工月平工资40元以上。
蔡家理发店也是属于合作店之一。1955年成立,由吴元理发师组成,建店后有职工5人,现有固定和流动资金500元,职工增至8人。业务项目也由一般刀子、推子、火吹、火夹发展到电剪、电吹、冷烫,能理男女各种发式。
蔡家区工商行政管理所前身名叫江津县蔡家区市场管理委员会。在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时期,为了取缔投机奸商,打击投机倒把,加强市场管理,保证粮食统购统销政策顺利进行,经县人民**通知,建立江津县蔡家区市场管理委员会(简称市管会),由区级各财经单位负责人组成,区公所财经区长任主任,市管会负责人任副主任,其他为成员。市管会职工三人:赵福良、杜锡永、唐维德,由赵福良同志负责。
市管会主要工作任务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加强对私改造,办理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营业执照登记管理以及商标注册工作。
1957年下半年,因精简机构,将市管会合并蔡家区供销合作社。机构合并后,人员被抽,工作无人管,市场和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混乱。于是1969年7月又由江津县人民**通知,从蔡家区供销合作社划出来单独设立蔡家区市场管理委员会,组织形式和工作任务仍为过去未变。市管会职工三人:周思荣(本区人)、甘培德(本区人)、庞纪屏(已故),由周思荣同志任市管会负责人。
1960年,国民经济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后,在1962年国家实行“八字”调整方针时期,县人民**通知,增设江津县蔡家区工商行政管理所,与市管会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工作任务继市管会之任。职工二人:周思荣、甘培德,由周思荣任两个单位负责人。
1966年开始文化大革命后,出现极左思潮,市场秩序遭到破坏,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也遭受到严重摧残。1976年10月,党中央一举粉碎“四人帮”后,经过拨乱反正,于1978年,国务院决定中央成立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地方各级相应建立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基层建立工商行政管理所,正式列入县局派出机构,行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不断的增加为12人:周思荣、何光财、邱树旗、吴成刚、陈忠华、王胜萍、甘朝梅、龚晓荣、施中林、李勇、廖伟、代安钱,由周思荣任所长。工作任务为: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发照登记管理,经济监督检查。从83年起,何光财任副所长,把市场管理工作列入了工商行政管理中一部分。
由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贯彻对外开放、对内实行搞活经济的政策,从而出现了各行各业大发展,流通活跃,市场繁荣的景象。全区全民企业八个,从业人员832人,比五十年代增加近两倍;城镇集体企业40个,从业人员819人,比五十年代增加三分之一;乡镇企业72个,从业人员1674人,比五十年代增加百分之百;个体工商业户1315户,从业人员1368人,比五十年代增加九倍多。市场面积全区比五十年代扩大三分之一,蔡家市场扩大两倍多。上市品种现为184种,一年成交额684907元,比五十年代增加两倍。市场物价基本稳定,人民生活比五十年代有较大的提高和改善。
蔡家区粮油管理站建于1950年5月,地点在蔡家新屋头。历任站的负责人有刘宪富、张兰田、张根润、黎星其、曹文贵、曹仁富、袁明昆、何沛贵、秦华隆。现任站长是程芹盛。为了加强党的领导,粮管站于1957年12月建立党支部,先后担任书记的有苏振华、袁明昆、秦华隆,现任是敖廷辉。建站时有职工12人,现已增为122人,固定资产70万元。
随着粮食工作的变化,1950年实行大户加征,1953年实行统购统销,1985年实行粮食合同订购政策,区粮站都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在全区两购任务为650万公斤。随着粮油管理走向经营,区粮站大力开展议购议销工作,1985年议购议销170万公斤,为搞活流通、改善人民生活,作出了贡献。
蔡家粮油管理所于1953年建立在天坪上,库房面积330平方米,机建仓一个,土建仓三个,可容粮食110万斤。除天坪上仓库外,还有石恙滩的粮仓一座,可容10万斤。现有职工住房70间,油罐4个容量12万斤,能自动抽放,油粮配套。粮食保藏由药剂保粮改为降氧保粮,以控制其正常温度。粮管所还承担水稻、玉米、小麦等良种的调剂任务,并对小麦加工面粉的办法由1972年前的人牛操作提高为机器加工,大大方便群众生活需要。
建国后,国民经济经过三年恢复,从1953年起开始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为确保国家计划建设对商品粮的需要,和加速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于1953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简称“统购”)与计划供应(简称“统销”)的决议》,11月15日又作出《关于全国实行计划收购油料的决定》。根据上述指示,蔡家乡开始实行粮油统购统销,取缔私商经营粮食。
粮食统购统销开始时,采取由各农户自报余粮的办法。这一办法工作量大,也容易造成户与户之间负担畸重畸轻的不合理现象。1954年改为“随征带购”的办法,即按各户应交公粮附加一定比例作为统购粮。办法虽简化了,而户与户之间负担很不平衡的问题依然未得解决。在总的社会粮食不宽裕的情况下,农民对统购多少粮食是异常关心的。由于负担不合理,数额年年变,群众对国家统购不摸底,颇有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生产的积极性。统购办法急待完善。
针对上述情况,党中央于1955年春提出了对农村实行“三定”政策,即定产、定购三年不变,定销一年一评。实际作法是:按当时一户一家占有耕地,评定正常年景粮食产量作为定产;在定产基础上,再按各户在家吃粮人口留下口粮(标准为全年每人360—450斤)和必需的饲料粮食后,下余部分作为余粮,国家统购余粮的80%即为定购。由于定产三年不变,增产多留,极大地鼓舞了农民增产的积极性。
1955年全乡为2124户,核定余粮户为1824户,缺粮户142户,其余为自足户。国家根据情况,按政策对余粮户征购,缺粮户反销,自足户不购不销,分别对待。实行“三定”后,全乡粮食征购一度保持稳定,促进了生产的迅速发展。
可是至1958年,由于发动“大跃进”,出现了“浮夸风”,在粮食生产分配上层层搞三高(即高估产、高征购、高分配),打破了一度相对稳定的征购负担,征购数量普遍超出群众的负担能力。加上在大跃进开始时,曾错误地提出“敞开肚皮吃饭,鼓足干劲生产”的口号,无计划地耗费了一部分粮食。因而到1958年底,群众生活就出现困难了。在公共食堂时期,生活愈是下降。由于工作上的失误,加上自然灾害,蔡家公社的生产逐年下降,到1961年下降到建国以来的最低水平。
经过三年困难时期后,党中央为使农民休养生息,蔡家乡的粮食征购任务也一度有所减少。直到1965年,才逐步恢复到1955年“三定”时的水平。在文化大革命中,蔡家公社的粮食征购任务基本上是稳定的。广大农民从建国以来年年踊跃交售征购粮食,已形成优良传统。即使十年动乱期间,除1968年由于乡政权瘫痪而没有完成任务外,其余九年均完成和超额完成任务,这在当时对稳定全国局势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1976年,国家对粮食征购政策作了适当调整,实行征购基数继续“一定三年”不变,超购部分也定下来,不再递增,并纳入基数,一直保持稳定。但是为保证国家建设发展对商品粮食日益增多的需要,从1978年起,又采取在既定征购任务之外,实行在统购价格的基础上加价65%的办法,以鼓励农民在增产的基础上多卖余粮给国家,同时开展了粮食议购议销,以稳定和活跃市场。
近几年来,由于生产发展很快,加上价格合理,广大农民交售粮食一直十分踊跃,不但进度快,而且质量好。1982年,全公社在既定任务之外,多卖给国家的粮食达20万斤以上。
在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的同时,国家对食用植物油也实行统购和对农村只购不销的政策。1977年以前,由于油料统购价格偏低以及粮食状况比较紧张,存在粮油争地状况,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不够落实,因此有一些年度没有完成国家下达的统购任务。1979年国家提高油料统购价格后,加上粮食形势的日益好转,调动了农民种植油料的积极性,油料生产和销售情况迅速改变。
赶集场期由来已久。建国前蔡家岗赶集日期为农历二、五、八日。每逢场期,各种农副产品汇集市场交易,较为繁荣,闲天则冷落。“大跃进”时期和“文化大革命”中,曾改为阳历的八日或星期日,1980年后又改为阳历的二、五、八日赶集,现已完全固定下来。
蔡家市场由于农副产品不断增长,品种也较多,故每逢赶集之期比前热闹,原所规定交易场所不相适应。1978年秋,市管会作了适当的调整,重新划定每类物品交易场所的范围,用木板写上“柴草市场”、“烟市场”、“鸡市”、“菜市”、“猪牛市”等,均在指定地点进行交易,以规统一而维市场秩序。
蔡家乡的集市市场,由区工商行政管理所直接管理,乡**无市管机构和专职市管干部,但一度设有不脱产义务市管员,从市管费收入中提取报酬。三中全会前(党的十一届),在左的影响下,对市场有管理过死现象,如粮食不准上市,妨碍了群众之间正当的品种调剂和余缺调剂,直接影响了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放宽了对集市贸易的若干不合理的限制,扩大了产品的交换和流通,特别是允许农民在服从国家计划的条件下从事某些产品的贩运活动,为本地一些产品找到或扩大了销路,对增加农民收入、搞活城乡市场都起积极作用。
蔡家乡的集市贸易以农副产品为主,有粮食、油料、生猪(及猪肉)、禽蛋、鲜鱼、饲料、水果、竹木(及制品)、烧柴、蔬菜(包括种子及菜苗)、树苗。上市量在季节之间变化较大。一般每场上市有粮食3000—5000斤(不含鲜苕),油料300—400斤,竹子500—1500斤,家禽200—300只,鲜蛋200—300斤,各种饲料1000—2000斤,蔬菜5000—7000斤,生猪100—200头,猪肉2000—3000斤。
民国年间,蔡家乡的教育事业十分落后。一个近万人口的乡,仅有初级小学五所,在民国后期才出现新开寺和私立忠诚两所高小以及唯一的一所笋溪中学,加上私塾就学人数也不过500人左右。乡境内青壮年中的文盲、半文盲占80%以上。
建国后,党和人民**对教育事业极端重视,在大力发展中、小学教育的同时,开展了成人业余教育和幼儿教育。教育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已成为基本无文盲的乡。不但广大群众的知识和文化水平有很大的提高,还为国家输送了一批到外地大中专深造的人才,教育事业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蔡家乡的私塾从辛亥革命后即有之。民国时期,又由于公办小学太少,根本不能满足群众最低需要,于是乡中一些旧知识分子乃开办私塾,以解决一些青少年就学问题。
蔡家乡的私塾教师,在教学内容上一般都是除应世读物外,多以古典书籍为主。对启蒙儿童,以《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随身宝》、《大全杂志》等由简及繁,循序渐进。少年学生则以“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诗经》、《幼学》、《古文》、《声律启蒙》、《千家诗》、《唐诗三百首》、《左传》等,也有的还教以《说文解字》、《书经》、《易经》、《楚词》、《六朝文选》等古著,内容庞杂,均由塾师自定,无一定规范。但施教者大多只管学生熟读,学生则囫囵吞枣,不知所云,更难致用。毛笔字为私塾一项重要内容,从描红、蒙格直到临帖,均极认真,不少出自私塾的学生均写一手好字。
塾师薪俸,每年春季开学后,由塾师召集学生家长议定(俗称议学),酌情交纳,数量不等。一般一所私塾只塾师一人,有各种不同水平和年龄的学生十几或二、三十人不等,均由塾师分别施教,工作较为艰苦。在民国时期,乡内经常有二至三所私塾,学生五六十人。在蔡家任教的塾师中先后有:苟成章、秦文波、何大成、付雨膏等。
为着解放妇女劳动力,使幼儿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人民公社化后,蔡家公社的幼儿教育工作在上级的领导下得到了较好的发展。1959年我社各大队都办起了幼儿班,共12个班,教师12人,幼儿480人。1961年连同公共食堂一并解散。1981年各村恢复幼儿班,据1985年统计,幼儿班19个,教师19人,幼儿人数467人。
清末民初,蔡家乡开始办公办小学(当时叫“官学堂”),名为“国民学校”。在蔡家场上文昌宫办一所,新开寺办一所,规模较小,后来合并为蔡家乡中心国民学校。同时在杨鹤坝、真武堂、祠堂头、土庙子、塘口头等五处也开办国民学校,此时全县统一命名为初级国民小学校。民国三十年(1931年)开始招收高小班,继而正式成立两级小学校。到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小学增至:石塔小学、双龙寺“德感小学”、平滩桥小学、月沱“新房子小学”。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各校依所在地名更名××保国民学校。这些保国民学校,按当时情况可分三类:一是按规定开课名副其实的“小学”;二是教部分国语并教“三字经”、“百家姓”等私塾书籍的“半小学、半私塾”;三是全教私塾书籍,此为名小学实私塾。
此外,还有蔡家私立忠诚两级小学,于1941年春就塘口头龚家祠堂为校址,由该族氏龚渭清(当时任国民党四十五军新九师师长),在中日战争紧急之际怀着教育救国的心情倡办的。以该祠当年所收租11万余斤作为建校经费,不足部分和每年教职员工的薪俸都由他承担,直到解放。现为蔡家四村校。在此十年中,首、末两届校长都为龚亚行(现是江津县政协委员),其中先后有张思道、龚汉光、曹署中等担任过校长。培养学生共2000余人,突出人才为解放事业作贡献的有龚北汉、王泽惠、屈景昌、龚由伦、林昌凡、刘昌汉、严陵、刘黎、龚勋仁、龚由明等。
民国后期,教师们不仅待遇菲薄,而且席位还不稳定。每年“六腊之战”(当时教师由各校校长聘任,六月、腊月为暑假寒假之际,聘任教师即在此时决定),不少教师为谋得席位以解温饱,不得不八方奔走。即在任教期间,多身在教室、心忧职业,不能集中精力安心教学,何况裙带成风,滥竽充数,大有其人,因而教学质量很低。从学生来看,多为富家子弟,广大农民谋生尚难,其子女多无力上学,唯有望“门”兴叹!
建国以后,蔡家乡的小学教育事业不断振兴,虽然曾受“左”的影响,经历过一些曲折,但仍有很大发展,成绩显著。
1950年春,蔡家乡解放不久,县人民**即宣布接管所有学校。当时,乡人民**尚在筹建之中,新旧交替,百废待兴,加上土匪暴乱,小学教育受到影响。全乡仅有五所公办学校,入学儿童寥寥无几。是年秋,土匪平息,教育事业逐步纳入各级党政议事日程,各小学恢复正常教学,入学儿童成倍增加。经过1951年土地改革后,广大贫下中农的子弟入学增多,小学教育稳步发展。至1985年秋,在校小学生已达3152人,为解放初期的3倍。
(乡小学教育发展情况表及建国后乡中心小学校历届负责人一览表从略)
1965年,蔡家公社开办农业中学,附设在完小内,共计两个班,学生120人,教师4人。经费来源由国家、公社适当补助,同时还收学费与农场生产自给等多种渠道来解决。
蔡家乡境内现有中学三所:江津县第六中学校,以及公社两个完小各附设的初中班。
六中是1943年开办的初级中学,招收第一班时还没有校舍,借用新开寺(现蔡家第一完小),继后才逐渐兴建现在的宏伟校舍。当时是以笋溪河而命名为笋溪中学。校长是二区区长郑元吉兼任,教导主任是郑思聪。郑元吉后是代叔庸(又名代坤垣),教导主任是邓忠友。继代叔庸之后是苏灿瑶,教导主任是唐秀衡,直到解放。
建国后停办,1954年恢复,时代中学迁来该校,龚孟坚任校长,高德厚任教导主任,命名蔡家中学,后改江津初三中,于1961年8月停办。1962年9月恢复,周忠善任校长,周凤悟任教导主任。1967年增设高中部,名曰蔡家高中。周校长之后为邱校长、向校长,至1982年又改名为江津县第六中学校。1984年8月,恢复“笋溪中学”旧名称。现高中10个班,学生496人;初中10个班,学生489人;教职工70余人。党支部书记罗铁铮,副校长幸安明、方联海。
(蔡家乡近年中学教育简况表从略)
民国时期,蔡家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由于政治经济的原因,丧失了受教育的权利,青、壮、少年中文盲甚多。
建国后,党和**对农民业余文化教育极为重视。1951年,江津县人民**为提高群众的政治觉悟和文化水平,作出决定兴办业余教育,要求每村办一个班(50—100人),时间三个月,以当时的《川东报》、《农民识字课本》为教材,兼教算术、音乐等。经费来源:课本、灯油、报费由学生自筹,办公费由**补助。教师由各村在群众中选聘。当年冬和第二年,全乡办起了业余教育普通班一个,有学生50余人;冬学9所,入学584人。以后连年兴办冬学。
由于基础太差,尽管**对农民业余教育做了极大努力,到1956年调查统计,全乡青壮年3584人中,尚有文盲、半文盲2400余人。为进一步改变农民文化水平低的状况,以适应经济建设发展的迫切要求,1956年,蔡家乡又根据上级提出的“以村为主,院坝结合,农忙少学,农闲多学”的农民业余教育方针,采取多种多样形式,组织年龄在25岁以下的青壮年文盲参加文化学习。是年,全乡参加扫盲学习的达2000余人。1957年,乡曾配专职人员抓扫盲教育,至1962年精简。“文化大革命”开始,扫盲教育中断。
粉碎“四人帮”后,业余教育再次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中央曾两次召开全国农民教育工作会议进行专门研究,区、社均配备了业余教育专职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青少年中的文盲、半文盲。1979年,全乡少年中有文盲、半文盲(指12岁到14岁的文盲数)和半文盲(指六年制小学未学满三年、五年制未学满二年)2400余人,采取集中分班学习,办业余教育扫盲高小班二个班,设在蔡家一小,利用晚上由完小教师轮流担任课程,每天晚上上一至三节课程。
1981年4月,脱盲人数达1320人,为总文盲数的88%。经江津县工农成人教育委员会验收合格,发给基本无盲单位证书。
为了巩固扫盲成果,公社先后办起了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农业广播学校,为科学种田培养农业技术人才。
建国后,党和**十分重视教师队伍的建设。建国初,蔡家乡只有小学教师15人。到1985年,全乡已有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共102人,为建国初的7倍。
1951年,中共江津县委组织教师进行思想改造和参加民主革命时期的各项政治活动,同时有计划地领导教师参加政治学习。通过这些活动,大大地提高了教师的政治觉悟,初步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在“文革”中,江青反革命集团污蔑教师为臭老九,教师的心灵受到了严重的创伤。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砸碎了压在教师头上的精神枷锁,使教师们扬眉吐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进一步落实了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提高了教师的政治地位。
为了提高教师文化科学水平,蔡家乡有计划地组织教师离职进修或参加各种函授学习。近年来,蔡家乡参加各种函授学习的有19人,离职到学校进修的8人。为了提高教师教学业务能力,全乡分年级组织教研组进行教研,并请有教学经验的教师举行教学示范,开展业务教育讲座。通过以上措施,大大提高了教师的教学水平。
从1977年以后,经过几年的工资调整,教师的工资待遇有了显著的提高。蔡家乡中心小学教师的工资,均由1977年的月平均35元增加到1985年的月平均75元。
建国前后,蔡家乡学校输送了大批人才在外地大专院校学习,在四化建设中贡献力量。现将查到的蔡家乡历年大专以上知识分子情况如下:
(建国后蔡家乡历年大专以上知识分子简况表从略)
民国年间,蔡家乡的农村经济比较萧条,民不聊生,加上交通闭塞,没有放映过电影,乡民多不知电影是什么,连留声机传入我乡都轰动一时。他们除在传统节日由少数文娱爱好者自发组织表演一些民间节目外,在平时偶有外地的剧团或流浪艺人来此表演,内容亦多为封建糟粕,群众的文化生活极为贫乏。
建国后,由于党和**的重视,蔡家人民的文化生活随着经济建设的日益发展而逐渐丰富多彩。文化站、广播站、电影队、川剧社也相继建立,不仅三分之一的户有了收音机,不少家里还有电视机。一些民间文艺活动也推陈出新,健康地发展,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蔡家乡于一九八二年元月成立文化站,卞泽辉任站长,王书华副站长。以茶馆为活动阵地,购24英寸彩电一台,设有文化专栏和黑板报、图书借阅、川剧座唱等项目。为了加强文化站的领导,1984年又增文化站专职工作人员一人,每逢各节日均与共青团等部门举办文娱、文体活动。
蔡家乡广播站于1970年成立,有275瓦的扩音机二台,配有专职广播员。初是苏元香,后是龚河书,线路员一人。各村均有线路员负责线路的维修与保养。乡广播站成立后,每日早、中、晚三次定时开放,除转播中央台、四川台节目外,还转播县广播站编排的节目,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报道国内外新闻,反映工农业生产状况。
1981年,每个村民组筹集资金100元,拆换原木电杆改为水泥杆250余根,线路增加到40公里,喇叭150只。乡拿出1000元加上生产队公益金,于1982年底喇叭入户率达到30%以上,质量化量化。
建国初,蔡家乡成立电影队,下乡巡回放映。本乡多数人于52年才看上电影。1978年成立蔡家公社电影队,除在本场上放映外,轮流下乡放映。成立时仅有一台老式放映机,发电机较笨重,下乡搬运困难。放映员与发电员是经过县电影管理站培训的,由王书华、周维均、程烈超三人担任。1979年新购置8.75毫米二型放映机一套,轻便发电机一套,电唱机一台,话筒一个,幻灯机一台。逢场天为满足农民看好电影,白天亦放映。1978年电影放映总收入3000元,1979年为6700元,1980年6800元,1981年7300元。可见随着物质生活的提高,文化生活亦愈来愈丰富。
建国前,蔡家人都喜欢川剧。本乡地主、士绅与街上闲耍居民请紫云罗春田、清平龙金凤、张树、邱光友等人先后在龚瑾瑜、吴绍修茶馆教唱川剧板凳戏(人称玩友)。当时参加的人有:周石泉、程文安、龚吉昌、万代香等。
建国后,于1958年3月,由区公所杨才勇同志组成“业余文工团”,亦称剧团,团长是悦来村的刘光泉,有40多人,经常到基层各地演出。1961年公共食堂下放停演。
民国时期,蔡家乡无一定文艺团体组织,过年过节均沿传统活动由街道帮会自发组织群众参加。建国后,在党与**的重视下,开展了形式多种、内容健康的文艺活动。
春节龙灯是历代以来民间文娱活动之一。蔡家乡在每年的春节旧历正月初八起到十五日,每天晚上玩龙灯,各单位买鞭炮,人员烧花筒、打铁水,一时锣鼓喧天,人声鼎沸,热闹非常。在玩龙灯的同时,还伴随花船、狮灯等。
农历5月5日民间传统的端午节,靠河边的场镇划龙船,举行龙舟竞赛,以示对爱国诗人屈原的悼念。蔡家岗是旱场,但在解放前曾于此日划过旱龙船。
民国初期,在节日中亦常有狮舞、车灯、花船等表演。平时也有流浪艺人来卖艺,讲《圣谕》、说《评书》、清唱、金钱板、竹琴、花鼓以及木偶戏、猴戏、西洋镜、高跷、杂技、魔术等。
建国后,人民**组织艺人参加学习,进行思想改造,坚持文艺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在内容上大力清除封建糟粕,在形式上提倡古为今用,对以卖艺为生的民间艺人进行了妥善的安置,使我乡的文化活动健康地发展。
建国前,歌舞、话剧在蔡家乡是难以看到的。在建国后的节日期间,演出文娱节目,编排歌舞、话剧、曲艺(金钱板、相声等),欢度节日。解放初期和土改后都曾展开扭秧歌、打腰鼓、演话剧等活动。
笋溪河“石兰滩”有和尚石一墩,上面刻有“洗砚沱”三字。岸上有镇江王爷庙一座,庙分上下两殿,历来是笋河船工在此祭奠王爷的地方,庙前有高大黄桷古树一株。“新开寺”门前有黄桷古树一株。石岩村石梁有两株黄桷古树,长于崖壁之上,风景别致。笋河沿岸,竹林围绕,环境幽美。
乡境大龙村湾丘岗村民组大岚垭处,袁德高柴山上有汉代古墓一座,因年代较远,无法考证。
蔡家乡在建国前没有医院,仅有刘宝初、龚保珍、张荣辉、代回春等私人开设的中药铺,出售中药以及用中药制成的膏、丹、丸、散一类成品药。医药卫生事业十分落后。广大农村缺医少药,多自找草药、单方治病,有的则求神拜佛,贫苦农民则无钱就医,被夺取生命者不少。
建国后,党和**十分重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关心人民身心健康。从建国初期起,先后建立了蔡家区卫生院与蔡家乡卫生院,方便群众,治病救人,提高了蔡家地区人民的健康水平。
1952年10月,成立蔡家区卫生所,卫生所即卫生院的前身。当时有职工四人,夏勋浦担任所长,业务性质为卫生行政机构,附设门诊。1959年区卫生所撤销,职工并入蔡家乡卫生所,由国家按月拨工资。1963年又恢复蔡家区卫生所。1967年经过充实,由卫生所改建为卫生院。
区卫生院建立以后,业务不断扩大。1985年区卫生院仍为全民所有制,承担蔡家区防病治病的业务。党支部副书记为彭全义,陈惠珍为副院长。全院有职工28名,医师6名(均为大中专毕业生)。主要设备有心电图、X光机、化验设备仪器等。内科能对常见病、多发病及一些疑难病进行诊断;外科能作(普外)中、下腹手术及一些上腹手术(包括妇产科剖腹产、子宫切除或一次全切)及计划生育手术;妇产科能对多发常见病及作计划生育手术(人流)等。1985年全院经济收入84366元,支出82085元,盈余2000余元。
1951年,蔡家乡由乡境中西医联合成立卫生工作者协会,开展防病治病工作。1952年初,卫协人员自愿投资950万元(当时未改元为元)筹建了联合诊所(蔡家乡卫生院前身)。建立之初,资金短少,药物缺乏,房屋设备比较简陋,各方面都存在不少困难。后因国家大力支持,诊所职工坚持自力更生为主,艰苦创业,面向农村,经常深入农村送医送药上门,深受群众欢迎。同时,诊所的集体资金亦日益壮大和巩固。
1958年,联合诊所改为蔡家乡医院,实行公社所有制,职工增加至12人,并在悦来场增设一个诊所。当时公社医院的负责人是杨木易。1984年更名为蔡家乡卫生院,代安治担任院长。1985年底,全院职工18人,其中:中医2人,西医1人,助产士1人,司药3人。有病床8间,手术室1间。有流动资金5万元,固定资金1.6万元。
1969年冬,蔡家公社以大队为单位推行合作医疗制。办法是:按人计算每人投资2元(由生产队公益金和社员个人各负担1元),交大队调剂使用。大队设合作医疗站,每站配男女医生各一人。赤脚医生由群众推荐,大队上报,公社审定,由公社医院负责技术培训。社员到合作医疗站看病,只收挂号费,免收药费。赤脚医生由大队评工记分,由各生产队分担。合作医疗站药品消耗,除用投资购买部分商品药物外,本着自力更生、勤俭办站的方针,采取各生产队凑给少量土地,由赤脚医生自种、自采、自用办法以补充,对减轻群众负担起到一定的作用。
蔡家乡在五十年代中期,在县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了爱国卫生领导小组,领导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历年如此。在每年的春节、五一、国庆、元旦均全民动员,开展以积肥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大搞清洁卫生,开展评比。1958年冬到1959年春,公社曾开展以除“八害”(老鼠、麻雀、苍蝇、蚊虫、虱子、跳蚤、蟑螂、臭虫)为中心的卫生运动。以后改为以打扫清洁、积肥为中心内容,年年进行。每逢节日均大搞一二次,已形成制度。
建国前,随时出现麻疹、天花、疟疾、乙型脑炎、钩虫病和霍乱症,加上缺医少药,当局不管,对人民的生命安全受到极大威胁。建国后,由于党政重视,医务人员和广大群众多年共同努力,坚持“以预防为主”,狠抓除害灭病,已取得显著成效。上述建国前出现的各种疾病,由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预防、讲卫生,至今已基本绝迹。
建国前,蔡家乡没有专业接生员,生孩子多用土法接生,不讲究科学和卫生,造成妇女在产期发生的疾病和婴儿患破伤风死亡者甚多。难产者多靠巫婆接生,产妇婴儿死于难产之事时有发生。建国后,逐步推行新法接生。1956年公社医院配备专职接生员,使妇婴的产期安全有了保证。经公社医院对孕妇进行产前检查和全产程接生的,基本上做到了生一个活一个。
蔡家公社较多的妇女有白带、闭经、宫颈炎、子宫脱垂等,经公社医院采取中西医结合疗法已多数痊愈。1976年以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医疗条件的日益改善和预防措施的不断加强,妇女中的上述疾病已大大减少。1982年检查,全公社尚有患轻度子宫脱垂的妇女八人。
从1978年起,蔡家公社开始建立儿童计划免疫卡,实行计划免疫。根据不同年龄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接种,使百日咳、白喉、乙型脑炎等儿童易患疾病得到了有效控制。从1979年起,每年对儿童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当年全社共有儿童2500名,据其中1620名的健康检查资料统计,有病儿童159人,生理上有缺陷的184人,均在检查发现后及时采取了治疗和矫正措施。
蔡家乡在民国时期的社会福利事业有官办、宗族兴办和群众乐捐举办三种。
(一)官办社会福利,主要有“积谷”和“义渡”。
“积谷”系随田赋和其他产业应纳税额摊募的粮食(稻谷),源于清代,随粮摊募,收储于民,以备饥荒。民国时期对“积谷”用途曾规定:一、兴贷,每年青黄不济时,由贫户具保承贷,待新谷登场,按一分息本利归仓;二、平粜,于饥荒年平价出售,购买者以贫民为限;三、荒年赈赤贫。蔡家乡设有积谷仓,由仓首主管收放,后来地方官吏从中贪污盗窃。1948年县参议会决议由各乡镇就地清理,平粜处之,后遂无存。
“义渡”:民国时期,乡境内之石羔滩和游渡河两处渡口设有义渡,系群众集资置田产所收租谷开支。民国中期曾一度由学务管理,到末期江津县的财务统筹统支,归县财政部门开支。
(二)宗族兴办的社会福利。蔡家乡中龚、王、周、秦、何、程等几个较大的家族,均集体置有田产,其地租收入用于本族共同的福利开支,如对困难户中有造就希望的子弟给予一定的学费补助,对鳏、寡、孤、独丧失劳力的族人的困难救济及丧葬费用等。
(三)群众乐捐举办的社会福利。蔡家乡在民国时曾有慈善之类组织,从会员乐捐中拿出一部分用于施药、茶水、赤贫无人照料的丧葬等。此外,还有少数好善乐施者对赤贫主动予以救济和帮助。
建国后,由于国家性质的根本改变,社会福利事业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组成部分,由国家和集体设置机构统筹安排解决,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一)优抚救济。建国后,各级人民**均专设民政机构,乡设民政干事具体负责烈军属及社会困难户的优抚救济工作(详见政治篇)。
(二)“五保”。从1957年起,对农村中丧失劳力、无人无靠的孤、老社员实行由生产队集体予以“五保”(即保吃、保穿、保烧、保教、保葬)的制度,其开支由集体于年终决算时,从总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益金内解决。公社还将一部分“五保”老人于1958年送在区设的幸福院(在中嘴、田沟头)长住,按期拨给粮款,使他们安度晚年。
(三)其他社会福利。建国后,由国家和集体统筹的社会福利是难以枚举的。如职工的退休、病休、公费医疗或合作医疗,学校的助学金,农业税征收中的减免政策,对穷队国家无偿投资,对缺粮户的生活安排等等。所有这些,都是历史上任何一个政权不能办到的。
哥老会原名“汉留”,俗称“袍哥”。早先为秘密组织,以反清复明为宗旨。辛亥革命前夕,组织有较大发展,在历史上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民国以来,逐渐为地主豪绅所操纵和利用。
蔡家乡的哥老会有四个组织,称为四个堂口,即以仁、义、礼、智代称字号。仁号的参加者多系地、富中的上层人物;义号的以工商业者参加较多;礼号的参加者一般的社会地位较低;智号又称方号,参加者多系社会下层人士。每个堂口都有舵把子、当家管事、九排老么等等级名称。舵把子和当家管事是每个堂口的实权人物,都是地主豪绅们所把持。
在清末民初年间,堂口之间有辈行之别,如仁、义、礼、智即分出四辈,后来才逐渐以平等弟兄相称。民国初年上溯清末十余年间为哥老会的声誉最高年代。民国二十年至三十年十年中为哥老会颇为盛行年代。那时还不到百户的蔡家场,连农村参加袍哥的合计不下1000人。当时仁字的舵把子是王钦清,义字的舵把子是龚桂廷,礼字的舵把子是幸邦荣。哥老会建国后即解散。
在四十年代中,国民**开展民选工作,全国上下参加竞选者风起云涌。江津县参加竞选者分出新、老两大派。新派以周开庆、施槐青等为首,以崇实学校和大明社为其大本营;老派以夏仲实、何策襄等为首,以正诚社和綦江店为其大本营。双方都在各乡镇互相布置,争夺阵地。蔡家乡的正诚社也是针对崇实社而设,其目的是拉帮结派,开展争权夺利的斗争。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江津城关董鸿福(江苏人,抗战时来江津)来二区(龙吟、蔡家、三合一带场镇)发展青帮组织,借以牟取钱财。规定入帮者每人先交纳大洋一元,曾在蔡家场上设香堂,参加者顶礼膜拜,一时达200余人。
慈善会系群众性组织,宣传积善多福,讲“轮回”、“因果报应”。民国中期开展,参加者百余人,担任会长先后有付文斋、龚义斋、池嘉善等人。曾在场上设善堂,供奉“玉皇”、李老君等神位,信者定期集 会参拜静 坐。入会者自愿捐献资金,以作香火和布施之用。
建国前,人们的思想长期受着旧礼教的束缚,青年男女的婚姻多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定,毫无自主权可言,违者动辄被视为大逆不道,不但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甚至受到家规、族规以至国家法律的处理。由于男女婚姻不能自主而结成“怨偶”者不乏其人,酿成青年男女自杀悲剧的也时有见闻。直到建国前夕,地处偏僻的蔡家乡,包办买卖婚姻依然存在。
旧的婚姻礼节手续十分烦琐。首先,男女双方必须“八字”相合。所谓“八字”,系指人们出生的年、月、日、时的天干地支记年的代号,并无别的意思。而乡中一些靠迷信骗人钱财的阴阳、算命之徒,借此故弄玄虚,从中推测双方八字相生相克(即八字合与不合之谓),以肯定或否定一对男女的婚事。要相合双方父母才同意订婚,这是第一步。其次到结婚,旧的礼俗多如牛毛。订婚后,每一婚事活动都必须选择日期备办礼品,预报佳期,一直到新娘上轿、下轿、拜堂、入洞房、回门(回娘家)等,每一个细小环节都有一定礼款的规定,充斥着浓厚的封建礼教色彩。
建国后,贯彻实行新的婚姻法,婚姻自主,父母包办现象已经大为减少,旧的一套礼俗也多被废除。三十多年来,尤其是最近几年来,党和**在大力开展“五讲”、“四美”活动中,在婚姻家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主张婚姻自主,婚事新办,基本上刹住了包办婚姻,革除了婚事中的陈规陋习。并提倡男到女家,已实行24起。这是一项移风易俗的变革,也是对重男轻女思想的冲击。
建国前,在丧葬上也充满着繁琐的封建礼仪和迷信活动。人死了要做道场,请道士设坛念经,烧钱化纸,超度亡灵。出殡、安葬要请阴阳先生卜选所谓吉日、吉时,看定葬埋的地点、方位,看风水。据迷信传说:“不如此就不能保子孙昌盛。”有的户人死后由于出殡埋葬选不上日期,竟不顾一切,千方百计将死者尸体长时间停放家中。此外,死者的亲属为死者戴孝,也区别亲疏不同而有许多分寸。在丧葬中铺张浪费也较普遍,有的竟因此而弄得家业破败,也不痛惜。
建国后,在丧葬上的旧习俗和迷信活动已经大大减少。人死了,开追悼会以寄哀思,逐渐代替了做道场。在殡葬上采取火葬,现已逐渐推广,也是一种好风气。
做生祝寿,互庆生辰,由来已久。建国前广大劳动人民由于谋生尚难,在自己生日里无非是做点可口食物,一家人在一起团聚表示庆祝也就算了,即使满十之期,也不过加上二三至亲而已。而地主豪绅则不然,不少人却以生期酒会为生财之道。
建国以后,广大劳动人民中有的由于地位的改变和生活的改善,在生日中大办酒席的时有所见,甚至有个别干部借此而大量收受礼品,受到上级的批评。在十年动乱中,生期酒很少见。近年来,形势大好,生活改善,广大劳动人民以办生期酒为取乐之道,特别是在农村中广泛流行。
建国前,乡中各大宗族于每年清明时节,将全族男女老幼召集在各自的祠堂共同祭祀祖先。祭祀时,在其列祖列宗之香位前,秉烛焚香,供奉祭品(有时甚至以全猪、全羊为供品),由全族人三拜九叩,礼仪十分隆重。不仅如此,族长还率领族众,抬上祭品,伴随乐队,一路吹吹打打,到各自的先茔扫奠,十分热闹。祭祀毕,然后全族人一起聚餐(俗称吃清明酒)。一些族内的纠纷,亦在清明会上由族长出面解决。建国后,随着形势的改变,各族举办的一年一度的清明会已废止,仅少数人家进行扫墓。
蔡家乡较大的庙会有:农历四月初四张爷会、六月二十四日川祖会、五月初五财神会、八月二十七日大成会、十月初一牛王会、四月二十八日药王会等。均各设有会首经管,从群众中筹集资金,到期集 会。参加庙会群众都是受着迷信思想支配,其目的无非是求得人寿年丰。建国后,破除迷信,各种庙会均已废止。
蔡家乡群众长期以来形成传统的节日为春节、端午和中秋三大节日,其中以春节为人们所最重视,也是建国后国家法定节日之一。这些节日对广大群众终年劳动起着休养生息、劳逸结合的良好作用。建国后,党和**一直十分尊重群众的上述传统节日,并且在商品供应、文化生活等方面精心安排,使广大群众欢度节日。
由于社会制度的根本改变,人们的政治觉悟、文化水平的提高以及生活的日益改善,许多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恶习也逐步消除,新的社会风尚正在树立。如婚姻家庭方面,男女婚姻自主取代父母包办和买卖婚姻,喜事新办,男到女家等,改变着千年陈规恶习,尊老爱幼已逐渐形成风气。在丧葬方面,追悼会代替了“做道场”,火葬正在改变旧的殡葬习惯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蔡家乡正在开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大力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为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起着巨大的作用。
谚语是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产斗争和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对客观事物变化发展规律的认识,其中有许多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现将乡境流行的谚语选列如下:
要想庄稼好,肥料少不了。
三分种,七分耘,才有十分好收成。
包谷薅得嫩,当淋一道粪。
清明前,好种棉;清明后,好种豆。
深栽芋子浅栽苕。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一生之计在于勤。
秋前十日无谷打,秋后十日满田黄。
养猪不赚钱,肥了一湾田。
宁可斗上出浆,不肯田头生秧。
人不哄地皮,地不哄肚皮。
七月犁田一碗油,八月犁田半碗油,九冬十月犁田光骨头。
彩虹现,雨不见。
蚯蚓过道,大雨就到。
先打雷,后落雨,当不了一早大露水。
一虹抬天,赤日炎炎。
久晴必有久雨,久雨必有久晴。
冬至雷声响,春来雨不足。
日照长江水,夜照草头枯。
东背太阳西背雨。
乌云拦东,要打偏东。
立夏不下,犁耙高挂。
一日黄沙三日雨,三日黄沙九日晴。
有雨山戴帽,无雨山裹裙。
春分秋分,昼夜平分。
乌云钻天河,有雨都不落。
有雨天边亮,无雨顶上光。
敬人一尺,人敬一丈。
绳锯不断,水滴石穿。
一根竹竿容易弯,三股棉线拉不断。
手板手背都是肉,是儿是女一样亲。
黄瓜上市,太医行时。
冬吃萝卜夏吃姜,不用医生开药方。
早餐早,午餐饱,晚餐少。
建国前,由于地主阶级对农民长期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使蔡家乡的农民,特别是一大批无地和少地而不得不靠租种土地为生的农民,一年辛辛苦苦用血汗换来的粮食,十之七八通过各种苛捐杂税、地租等形式流入地主阶级和他们的代理人手中,而自己则“糠菜半年粮”,苟延性命,一直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
建国后,蔡家乡在党和**的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工农业生产不断发展,生活有了改善。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实行了生产责任制,生产得到蓬勃发展,人民生活空前提高。据1985年统计,除征购外,人平粮食650斤,现金380元。全乡在银行和信用社存款有48万元。高档商品从无到有,现全乡有收音机1114部,缝纫机586部,收录机47部,电视机74台,手表4420只。同时全乡已有部分村民组照上了电灯,而且还在继续不断地改善中。
建国以来,蔡家乡一批优秀青年为保卫祖国、打击侵略者和叛徒,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全乡人民永远怀念他们。特将他们的英名简介如下:
熊学尧,男,出生于1954年12月,于1973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74年在甘肃武威县因公牺牲,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为烈士。
张洪相,男,出生于1933年5月,共产党员,1949年解放后在十区(柏林)担任征粮工作,去四面山征粮被土匪杀害。1950年2月在太平乡开追悼会,由四川省人民**批准为烈士。
杨德水,男,出生于1957年12月20日,共青团员,1978年9月参军,驻河南54军33992部队,于1979年2月16日在越南高坪追击越军英勇牺牲,由所在部队批准为烈士。
胡清贵,男,出生于1940年,共青团员,1956年2月参军驻藏部队,1959年10月在剿匪中牺牲,其时仼副班长,属成都军区3559部队112队231分队,由所在部队批准为烈士。
赵 超,男,出生于1938年1月,1952年11月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1953年7月在朝鲜战场上牺牲,原所在部队批准为烈士。
赵德明,男,出生于1938年1月,共青团员,1956年参军驻藏部队,于1960年4月在甘孜剿匪牺牲,牺牲时任副班长,原所在3559部队批准为烈士。
蔡家乡从建国以来,在革命和建设中出现了以自己的艰辛劳动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模范)人物,为后来的人们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因资料不全,现将查找出来的经县级以上单位授称的先进(模范)人物简介如下表:
(江津县蔡家乡先进(模范)人物情况表从略)
建国以来,随着人民生活的日益改善,高龄老人大大增加。根据建国后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统计资料,全社人口中八十岁以上老人如下表:
(高龄老人情况表从略)
1969年,在毛泽东同志“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很有必要”的号召下,城镇的知识青年于8月开始下放到蔡家乡农村插队落户。到1979年,先后在我乡插队落户的共计316人,除个别的仍在我乡落户外,其余各转原籍。
蔡家三村二队于1976年试办沼气,建一个8立方米的池,共花60余元,对解决农村的能源和照明起到了一定作用。1977年进行推广。1978年统计,全社增加粪水7万担,每亩净增有机肥750斤左右。三村二队不仅用沼气照明,还利用它煮饭。妇女们感触地说:“以前妇女锅边转,现在妇女搞生产,节省劳力省煤多,为四化作贡献。”有的社员有了沼气后,日煮三餐饭,夜点沼气灯,一年内节省两吨煤,节油36斤,至少可节约六七十元。1981年后,由于照上了电灯,兼之许多沼气池发生了病态也无人修整,因此报废,不再使用。
经上级批准,七孔子电站于1985年10月15日正式破土动工,预计1988年底竣工运转发电。
七孔子电站位于蔡家区蔡家乡大龙村葫芦丘村民组,进水前池地属清溪乡二台村长苓岗村民组。七孔子电站是清溪水库工程的配套电站,落差165米,装机二台,容量2500瓩,是水库的第三级电站。发电后可以还水灌溉。电站建成后,年发电量可达1120万度,按1060万度的现行价格计算,年产值53万元。七孔子电站是靠蓄水发电,它可作县里的调节电站,对解决我县电能不足的问题有较大的缓解,对解决我县枯水季节缺电将起到重要作用,对全县的工农业生产用电和人民生活用电都会有重大影响。
(《蔡家乡志》勘误表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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