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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清溪沟乡志

已有 12 次阅读2026-4-28 17:59 |个人分类:文史

 

序 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清溪乡政治上安定团结,经济上欣欣向荣,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继承历代编修地方志的优良传统,在中共江津县委和江津县人民**的部署下,我乡于1983年开始编写这本记述最近七十年历史和现状的第一本《清溪沟乡志》。

最近的七十年,是我国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天翻地覆的七十年。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三十多年,清溪乡的变化是十分深刻的。全乡人民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忠实地把这些史实记述下来,总结这些经验,为本乡的建设事业提供历史借鉴和现实依据,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提供乡土教材的资料,促进两个文明建设,都是十分必要的。

乡党委确定编写乡志后,立即聘请编写人员,组织专人搜集有关历史资料,召开各种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历史事实反复印证,坚持求实存真。本着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和《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精神,要求写出具有清溪乡特点的新志书。经过编写同志的辛勤努力,县志编委会同志具体帮助,《清溪沟乡志》定稿出版了。

在编写这本志书的过程中,得到县、区党委的领导和关怀,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支持,并提供许多宝贵的资料,使《清溪沟乡志》顺利地完成了编写任务。在此,我们代表乡党委和乡**表示衷心地感谢!

中共江津县清溪沟乡委员会书记 吴廷杰
江津县清溪沟乡人民**乡长 傅能孝
一九八六年十月

凡 例

一、本志上限为1911年,下限为1985年,对个别史实酌情上升下延。

二、本志本着详今略古、详近略远的原则,以建国后为重点。

三、本志按篇、章、节、目级次编排。对有一定价值而未列入篇章的资料,设《附表》于各该篇章之后。

四、本志一律用语体记叙文,引文保留原文。

五、本志对历史朝代、人物一律用当时称谓。对建国前的纪年用当时记法,夹注公元纪年。建国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六、本志行文中提到的《清溪乡》是《清溪沟乡》的简称。

《清溪沟乡志》编写组
一九八六年十月

编纂《清溪沟乡志》工作人员名单

编纂领导小组
组 长:吴廷杰
副组长:傅能孝
组 员:卞焕臣 王富华 夏贵祥

编写组
主 笔:卞焕臣
组 员:李定文

资料员: 黄宗模 张玉国 罗世元 吴方吉
改 稿: 王肇槐
摄 影: 叶根全
绘 图: 李定文
封面题字: 李定文
打 印: 佘獻武 余国彬
校 对: 王肇槐 蒋成康

清溪沟乡行政区划图(略)

七孔子电站图(略)

图 例
乡所在地 村所在地 站 库 界 界 界 界 路 道 流 电 水
省道 县道 乡村道 公路 渠 河 比例尺 1:365000

图片目录

  1. 清溪沟乡**办公大楼

  2. 清溪沟乡中心校

  3. 清溪沟乡**全体工作人员

  4. 清溪沟乡粮管所

  5. 清溪沟乡卫生院

  6. 清溪沟乡供销社

  7. 清溪沟水库堤坝

  8. 清溪沟石笋

  9. 木皮村农民周宏新居

目 录

序言
凡例
编纂《清溪沟乡志》工作人员名单
行政区划图
图片
概述
第一篇 建置沿革
第二篇 大事记
第三篇 地理
第四篇 人口
第五篇 政治
第六篇 农业
第七篇 多种经营
第八篇 工交邮电
第九篇 财贸
第十篇 教育
第十一篇 文化
第十二篇 卫生
第十三篇 社会
第十四篇 人物

概 述

清溪乡位于江津县境南端边缘,与綦江、贵州连界。面积26.7平方公里。东临中峰,西接紫云。清溪河南来北往,纵横交错乡境。地属山区,气温低,雨量充足,土质较肥,适宜多种植物生长。村民以农业为主,林、牧、副业也有所发展,自然资源颇为丰富。

明末清初,兵匪战乱,蜀内遭灾,人烟稀少,故移民此乡。全乡人民有中华民族之传统美德,爱祖国,爱家乡,勤劳俭朴,为国家为民族利益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自清末近百年来,全乡人民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统治下,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和奴役。特别是蒋介石施行反共、反人民的政策时,横征暴敛,苛捐如麻,地方官吏和地主土豪同流合污,串通作弊,巧取豪夺,残害人民。使得清溪乡境兵匪暴政,百业萧条,民不聊生。

1949年11月,江津解放,揭开了历史的新篇章。全乡人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起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成为国家的主人。历经减租、退押、土地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接着,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制度,大大解放了生产力。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文化、教育、卫生各项事业亦欣欣向荣,蒸蒸日上。

清溪乡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很大的成就。虽然历经过巨大曲折,然而全乡人民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振作精神,战胜困难,继续胜利前进。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拨乱反正,扭转了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所造成的困难局面和指导思想上的“左”倾错误,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

农业生产方面,全乡保灌农田由民国时期仅几十亩扩大为近三千亩。农用机械、化肥、电力从无到有。农用商品运输、谷物加工、衣着缝纫基本实现机械化。1983年化肥每亩耕地施用80斤,80%的村开始用电照明。广泛开发优良品种,试验推广,大搞科学种田,实现了生产大发展、收入大增加。1983年总产量达654.6万斤,为1957年332万斤增长90%,人均产量837斤。农副业总收入187.2万元,人均收入183.70元。村副业和其它作物生产显著发展。

交通运输方面,清溪乡为川黔捷道,运输困难。民国时期至建国以后的长期时期中,一直用人力背挑。1972年新建公路12公里,与津东公路连接后,客货运输四通八达,改变了交通闭塞的状态。

文化教育方面,建国初全乡有三所初级小学,学生100人左右,文盲占人口80%以上。而今有小学9所,在校小学生达1423人。通过扫盲,成绩显著,1984年经县验收,发给基本无盲单位证书。从六十年代起先后建立了广播站、文化站,收录机、电视机相继进入山区,不少乡民订阅报刊杂志,大大丰富了文化生活。

医疗卫生发展很快,山区缺医少药的状况基本改变,常见病、多发病被控制和扑灭,医疗队伍大大增加。商品丰富,市场繁荣,人民生活获得巨大改善。

精神文明建设使社会风气发生了根本变化。旧社会遗留下来的陈规陋习、封建迷信活动,已逐渐为社会主义新风所取代,一代新人正在茁壮成长。

清溪乡人民在七五期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坚持共产主义思想,从本乡实际情况出发,扬长避短,发挥优势,为把清溪乡建设成为具有高度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而昂首阔步,奋勇前进!

第一篇 建置沿革

清初,江津县属地编户为三里,即笋溪里、杜市里、思善里。太平(清溪)属笋溪里。

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每里分编为四单,全县共编十二单,后改称十二都,太平属十二都。

宣统二年(1910年),成立乡镇自治会,县之下划十六个区域。十二都分为嘉乐、嘉昇、嘉平三个乡,太平属嘉平乡。嘉平乡办事处设龙吟场(原名龙门漳)。

民国十年(1921年),撤都治为区,嘉平乡隶属十二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全县调整区划,江津全境划为五个区,分区设署。嘉平乡属第二区(区署设于蔡家岗)。乡以下分编七十六个联保,太平设置联保办事处,下属十个保。嘉平乡办事处从此迁址蔡家岗。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撤销联保,改组乡镇。全县设五个区三十个乡,撤销太平联保处,并入蔡家乡管辖。

民国三十年(1941年),全县整编保甲、清查户口后,将三十个乡增划为六十个乡。太平从此建立乡政权,下属十个保。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太平乡管辖区域是:今属之核桃村、毛湾村为一保;清溪村、木皮村和付家乡属之金家村、柏林乡属之横山地区为二保;叶家村、金庙村为三保;月沱乡属之六垭村为四保;月沱村、杨柳村为五保;蔡家乡属白塘村为六保;悦来村为七保;大龙村为八保;回龙村为九保;本乡二台村为十保。直至解放。

1950年,全县划为十个区,太平乡属柏林第十区。

1950年,人民**按村、邻设置,取消保甲,以保为村,以甲为邻。并按小乡编制,以适应减租退押,将四、五、六、七、八保(即大垭、月沱、悦来、白塘、大龙等村)划出,新建悦来乡,乡**设于悦来村之莫家坝。

1951年,为适应土地改革,移民分地,将悦来乡撤销,其辖区全部合并太平乡。

1952年秋,将大垭、月沱两村划给月沱乡;将白塘、悦来、大龙、回龙、二台五个村划出成立悦来乡;将清溪村属的金家田地区划给复兴乡(现改名为付家乡);将清溪村属的横山地区一个邻划给柏林乡。并将太平乡从第十区(区公所设柏林)划出,归第十五区(区公所设蔡家岗)。

1952年至1985年,太平乡属蔡家区,隶属一直未变。

第二篇 大事记

光绪三年(1877年)

  • 三月初三日,太平开始赶场(当时名为豹子岩,而后改称太平)。

  • 石板岚垭路运白银被匪抢劫。

  • 同年,豹子岩改为太平场。

民国三年(1914年)

  • 四川驻军周俊师率部路过太平,开至龙台寺苦茶口,被黔军阻击,川军战败,尸横遍野。

民国十二年(1923年)

  • 周锡清、曹天泉、邓国章等匪徒暴乱。柏林、东胜、太平、大垭先后被匪徒强占,驻守太平队长杨白琴被匪徒击毙。

民国十四年(1925年)

  • 津、綦、巴、南四县清乡大队长周化成来太平地区“清乡”,将当时甲长叶树廷、陈绍元诬为土匪,捕去广兴场枪杀。

  • 夏,天旱。太平地区旱情严重,农业减产,仅收五成。

民国十六年(1927年)

  • 太平地区流行传染病——“鸡窝寒”,被病魔夺去生命者不少。清溪沟杨通云一家就死亡四人。

民国十八年(1929年)

  • 二十四军军长刘文辉命令江津全县普种鸦片。太平场上和农村小店到处开设烟馆,毒害人民。

民国十九年(1930年)

  • 二十四军在其防区内拍卖官公营庙产。太平乡金仙洞的庙产被迫出卖,被二十四军搜刮而去。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

  • 江津全县又遭旱灾,太平乡境受旱严重,仅收五成。

  • 夏,山洪暴发,三角塘被淹没,两岸店子被冲垮。桥头上、杜家店、乌龟店等从此倒毁。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

  • 太平乡境又遭一次严重旱灾,农民受灾后生活极端困难。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

  • 二十一军刘湘部旅长郭勋率部开赴贵州攻打红军,在太平住宿一夜,在山野遍挖战壕、筑工事。继后江津县长罗亲临太平组织乡团壮丁,妄图阻止红军北上抗日。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

  • 农历十二月十一日,土匪在清溪沟拦路抢劫,太平联保团防壮丁一人在和土匪交战中,被匪击毙。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

  • 四月二十三日十时许,日本飞机在太平场北二华里牛滚凼湾宅后石骨咀上投炸弹一枚,石骨被炸成五米宽半米深的水凼。

  • 五月二十四日,太平联防壮丁在清溪沟遇匪激战,壮丁任玉超、武长清、李万发三人被匪击毙。

  • 川军二十八师李参谋长入境清乡,将农民代华银诬为土匪枪杀。

民国三十年(1941年)

  • 太平正式成立乡公所,邹洪寿任第一届乡长。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

  • 江津县征调民兵修建泸县兰田坝机场,太平乡调民兵200人前往兰田坝参加修筑机场的劳役。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

  • 江津县成立参议会,太平乡选秦镇先为参议员。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

  • 江津县成立崇实社,太平乡的高静生为首成立太平崇实社,设社馆于场中。

  • 七月,山洪暴发,清溪沟河水陡涨成灾。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

  • 太平乡选举国大代表,太平场上办酒筵请客拉票,周开庆票多于何泽襄,被选为国大代表。

1949年

  • 成立太平乡中共地下支部,邹绪良任书记,杨永志任副书记。

  • 同年,成立中共地下叶家坝支部,胡平治任书记。

  • 11月27日,江津解放,太平乡随之解放。

  • 12月,太平乡公所由第十区(柏林)人民**接管。

1950年

  • 元月,太平乡长何启全组织“九路军”土匪暴动。在解放军的围剿下,十月底土匪暴乱被平息。

  • 11月,太平乡成立农民协会。

1951年

  • 七月,中共江津县委土地改革工作队进驻太平乡,开展土地改革运动。

  • 太平乡巡回医疗组成立。

  • 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太平乡支部成立。

1952年

  • 成立中共太平乡党支部。

  • 太平乡供销合作分社成立。

  • 三月,太平乡大张旗鼓地宣传《新婚姻法》。

  • 太平乡从第十区(柏林)划出,归属第十五区(蔡家)管辖。

1953年

  • 全乡农民普遍成立互助组。

1954年

  • 太平乡成立信用合作社。

  • 太平乡举行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组成乡人民委员会及各种工作委员会。

1955年

  • 三月,太平乡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杨柳社成立。

1956年

  • 太平乡召开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 撤销悦来乡,二台村划属太平乡管辖。

  • 农村实行合作医疗制。

1957年

  • 中国共产党太平乡总支委员会成立。

  • 全乡二十二个初级农业社转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 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为共产主义青年团,共青团太平乡总支委员会成立。

1958年

  • 全乡开展以消灭麻雀为中心的除“四害”运动。

  • 九月,成立太平乡人民公社。

  • 组织两千人参加修建清溪沟水库。

  • 太平乡成立农业中学。

  • 全乡开始发展茶叶生产。

  • 太平公社首次组建民兵团,实行全民皆兵。

  • 召开第二届党员大会,成立中共太平公社委员会。

  • 召开共青团员大会,成立共青团太平乡委员会。

  • 召开第三届乡人民代表大会(当时称社员代表大会)。

1961年

  • 蔡家区组织工作队来太平开展以退赔为中心的整风整社运动。

  • 召开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

  • 召开第三届党员代表大会,改选公社党委会。

1963年

  • 召开第五届社员代表大会,张宗华当选为社主任。

  • 召开第四届党员代表大会。

  • 太平粮点(粮油管理所前身)成立。

  • 太平木材收购点成立。

1964年

  • 太平乡实行第二次人口普查。

  • 全社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

  • 太平公社恢复农业中学。

1965年

  • 太平公社召开第六届社员代表大会,胡明水当选为社主任。

  • 首批重庆知识青年来公社插队,开办青峰茶场。

1966年

  • 召开第六届党员代表大会。

  • 县委工作队来太平公社开展面上“四清”,清查分田单干活动。

  • “文化大革命”在太平公社展开,导致十年动乱。

  • 由蔡家、柏林两区组织劳力,修建清溪沟水库和干渠。

1967年

  • 红卫兵夺权,太平公社党政机关瘫痪。

  • 成立太平公社生产办公室,行使公社管委会职权。

1968年

  • 成立太平公社革命委员会,七个大队和六十个生产队相继成立革命领导小组。

  • 太平公社完小成立革命委员会。

  • 医院、信用社、铁器社相继成立革命领导小组。

  • 清溪沟水库在太平场下建成简易水轮泵发电,太平场上机关和水库工地首次用电照明。

  • 清溪沟水库革命委员会成立。

1969年

  • 水库拦水上堰,通水五公里。

  • 12月,卞焕臣、简代福、张寿德三人随江津地区参观团赴山西昔阳县大寨大队参观学习。

  • 各大队成立农村合作医疗站。

  • 重庆市一批知识青年来太平公社插队落户,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

1970年

  • 太平公社广播站成立。

  • 太平公社先后组织两批民兵参加江津民兵一、二团,赴达县参加修筑襄渝铁路,1971年完工返回太平。

1971年

  • 开展整党建党,恢复党的组织生活。

  • 太平公社完全小学开办带帽初中班。

  • 十月,全社愤怒声讨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滔天罪行。

  • 江津县水电局接管清溪沟水库工程,组织五个区投入修建。

1972年

  • 津东(江津至东胜)公路干线的太平支线段建成通车。

1973年

  • 太平公社农机站成立,开始接受社员的粮食加工。

  • 清溪沟水库开始修筑堤坝工程。

  • 公社农机站用柴油机发电,解决了太平场上的电灯照明。

1976年

  • 一月,全社人民沉痛悼念周总理逝世。

  • 高压线接通太平场和清溪沟水库工地。

  • 九月,全社人民沉痛悼念毛主席逝世。

  • 杨先华赴山西昔阳县大寨参观。

  • 组织民兵专业队投入农田基本建设,兴修清溪沟水库渠道。

  • 太平、叶家、金庙、二台等大队大面积培土种茶,兴建茶场。

  • 太平电影队成立。

  • 七月,发生特大水灾。

  • 10月,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全社人民狠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滔天罪行。

1977年

  • 一月,江津客车开向清溪沟,大大方便了来往旅客。

  • 蔡家区路线教育工作队进驻太平公社,开展路线教育。

  • 石板岚垭电站动工修建。

  • 清溪沟水库电影队成立,在工地轮流放映。

1978年

  • 10月,动工修建唐家咀水库。

  • 3月,发生暴雨和冰雹,十一户生产队遭受重灾,房屋倒垮。

  • 6月,石板岚垭建成投产输电。

  • 6月,路线教育结束。召开党、政、团、群代表会,成立党、政、团、群委员会。

1979年

  • 农业生产试行作业到组、责任到人的“五定一奖赔”的承包责任制。

  • 公社、大队革命委员会改为管理委员会。

  • “两杂”(杂交水稻、杂交玉米)成绩优异,获江津县人民**优胜成绩奖励。

1980年

  • 召开第八届社员代表大会,汤华清当选主任。

  • 清溪渠修建成功,公社专业队撤除。

  • 太平公社改为清溪沟公社。

1981年

  • 全面落实山权、林权,林业“两制”明确,放宽林业政策。

  • 农业实行包产到户的责任制。

1982年

  • 公社办公驻地由太平场上迁至核桃窝新址。

  • 七月,全社开展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工作。

  • 公社农科站撤销,另成立农业技术服务站。

  • 公社建林场,开展更新造林。

1983年

  • 七月,村政权改革,大队改为村,成立村民委员会;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 四月,清溪公社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改公社为乡,成立乡人民**,选举傅能孝为乡长,罗开明为副乡长。

  • 全乡青少年成人中扫除文盲,经江津县工农教育委员会验收,发给基本无盲单位证书。

1985年

  • 实现普及初等教育,经重庆市人民**验收,发给合格证书。

1986年

  • 一月二十日,清溪沟库面航行机动船超载沉没,淹死十七人,是清溪沟水库的一件重大事故。

  • 二月,在清溪沟水库两岸动工修建公路6.87公里。

(注:大事记末尾“六路13.87公里”疑为笔误,根据上下文改为“公路6.87公里”。)


第三篇 地理

第一章 地理概况

第一节 位置、地形

清溪乡位于江津县城之东南,乡**驻地距县城69公里,属县之边远山区。境内山峦起伏。东面与綦江县中峰乡接壤,东南角与贵州省习水县的泥坝乡和云龙乡大山共连,正南面与本县某乡交界,西面与付家乡、紫云乡分属,西北与蔡家乡、月沱乡毗邻。最高山麓海拔一千三百公尺,最高耕地也在一千一百公尺以上。海拔五百至七百公尺之中间地带占乡境五分之二,海拔三百公尺及以下仅为少许。

乡境内两条大山,一条溪河,占据全乡东南面五分之三以上地面,从南向北横穿乡境,形成山区、半山区地貌。乡人民**和供销、财贸、教育、卫生、文化等各种机关企事业单位,屹立于溪河西面山埂之东侧——太平埂,构成全乡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清溪沟水库在此南侧,石板岚垭水电站建于场之北面三华里处、山脉分支向西的正山梁西山脚下。而丘陵地带在乡境以西,仅占五分之一地面。形成山峦起伏,沟岔迂回,弯曲蜿蜒的沟塝良田,肥沃可爱。在这些沟尾的自然小溪由北向南,途经十八华里流入笋溪河。

第二节 山脉、水系

一、山脉

清溪乡全境主要山脉均发源于贵州。第一条山脉名华盖山,从贵州之大坡、寨坝起源,向北延伸,途经大矛坡——金银石——华盖山——横山,进入清溪沟西面,再经十二湾、羊子厂、螺丝坪伏下,通过太平埂沿北五华里,又突然升高接连东帽山,北延笔架山,接连紫金山、骆崃山进入贾嗣区境内。这条山脉在太平埂以北三华里处分支低伏向西,跨过石板岚垭升高沿西,形成禹王庙、长岭岗突岭,在此周围构成五六条岗,分别向西南、西北延伸到紫云乡和蔡家乡境。

第二条山脉在清溪沟河东,来源于贵州古池山脉,途经漏滩后山沿北,连泥坝以西之山峰,聚成群山屹立的广阔山域,继续沿北进入木皮槽分岔,中间构成100多亩沟岔相连的沟曲良田。在田园东西侧的大山脉主峰,向北延伸到三角塘,被何家塘溪流和清溪沟河流截断。此山木皮槽东侧为最高峰,海拔约1300米。

以上两条大山盘踞清溪乡地面,占据全乡整个面积十分之七八。山上青翠幽绿,草木繁茂,四季常青。而山脚乃上百米的悬岩顶住山峰,形势十分险要。

二、水系

清溪乡境之水系乃清溪沟。清溪沟发源于贵州大矛坡脚,距本乡境约百华里左右。虽水源不大,但四季长流,由南向北,经中峰、永兴与綦河会合,至江口流入长江。清溪河之水,在清溪沟一段,由于东西山麓大,山高岩石多,常有凉水出源。而东西山脉之附沟有黄连沟、肖家沟、长沟、石笋沟、烟厂沟、瓦房沟等,长至五六华里、八九华里,增加清溪沟的水量。清溪沟河水,自古以来难以为人们所利用。建国以后,党和**领导人民开发清溪沟水系,通过拦水筑坝、打洞修渠,清溪河水为国家创造财富,为人民送来幸福。

除清溪河主要水系之外,就是山脉间构成的沟、田园之尾水小溪。石板岚垭分岔向南集中,在板栗湾起源,流经张深沟十八华里,至跃进桥流入笋溪河。

第三节 面积

全乡境纵横26.8平方公里。荒山森林三万亩以上,占整个地面十分之七八,烧柴林又占林地面积30%左右。其中耕地面积,据1983年统计7328亩,其中田4160亩,土3168亩。

第四节 气候

清溪乡属山区气候,变化大,雨量多,气温低,日照少。一年四季大约是:冬春交替之间,多系常有阴天多云兼下小雨,气温在0℃至7℃之间,日照偏少;初夏雨水偏多,常常影响小春收割;正夏和夏秋交替时间,日照充足,易出旱象,也易涨洪水,造成水旱灾害;秋末冬初常是蒙蒙绵雨,影响红苕收储和小春播种,有时甚至会影响水稻收割。

春夏和秋冬交替的季节时间,气温一般在14℃至20℃左右。正夏和夏秋时气温高,一般在30℃至40℃左右。风力也是这段时间更大,日照好,气温高,常有五至七级大风,特别在久晴初雨之际,或暴涨洪水之时,常有七至八级狂风,造成灾害。

以太平场一般地带为例,全年无霜期在210天左右,日照率在60—70%上下。由于全乡境高低不一,温差区别也大。海拔500米以下的地区,气温相对高些,无霜期多些;海拔在1000米以上的地带,年温低些,无霜期少些。

第二章 场市、村组、主要地名

第一节 场市——太平埂

太平埂(原称豹子岩),建国前是川黔两省经济交流的要道,也是江津、綦江两县南方市场重要枢纽。它建于清光绪初年(1875年)。其时,清溪沟白云庄(今庄子上)举人李仙元及其八子李盘溪(字树根,世人称李八老爷)父子俩,既是学位名扬,又属本乡境的主要仕绅。常去綦江县属的三角塘购买生活用品,由于三角塘乃小场,物资不充沛,时不能满足需要,至被异县人讥笑,深感就近无场市之苦,便倡议建场。于光绪初年报县批准,在李市坝买土(寓意兴旺),敲锣打鼓迎回,扔于建场中心,在太平埂(当时的豹子岩)修建新场。光绪三年(公元1878年)阳历三月初三日正式开场。

太平埂场,原名豹子岩(场头今之水竹林为豹子林所改,场头土坡下之石岩为豹子岩,场中梁姓铺宅之石为豹子石,1981年梁修宅打掉)。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石板岚垭路运皇银被劫,县知事为清查劫银事件来此,意为“豹子乃残暴之兽,易出凶事”,以“太平”为好,故此改称“太平埂”场。

太平埂场建成之后,从茶店到兰家店400米左右。民国时期,地权何、李、兰三姓各踞一部,北段由何、李两姓收取地租,南段由兰姓索取地租。建国前,团甲公所、联保办事处、国民**的乡公所都建在场头的白马寺(现清溪中心校址)。场后岗顶建造碉堡和操场。场中建有“回龙寺”庙(现卫生院诊疗室),塑川主、观音等神像。庙内为保民校址,庙前划作粮食市场。老太井段为大田建铺,设“三平社”址,经营茶馆。建场后,虽经逐步修整,到民国末期,全场都为瓦盖、竹木夹壁构造的土木建筑,还有部分皮篾屋,破烂不堪。

建国后,乡人民**仍设在回龙寺,1952年与学校互换,迁址于老“三平社”。1982年迁出场外核桃窝新居。场上居民在土地改革中,多数弃商为农或农商兼并。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在场口相继建起了各种经济组织和文化卫生企事业单位。场铺逐步由竹木夹壁改为土木结构。场容整新、美观、热闹。农副土特产品、手工艺品、入市商品逐年增多,购销两旺,市场繁荣,太平场显得欣欣向荣。

第二节 村组

清溪乡(太平)辖七村,共61个组。现分别简述如下:

一、核桃村

核桃村,按核桃窝命名,原太平大队,系民国末期之一保部分。位于太平埂场东南西北,地处清溪河中上游两岸,海拔六七百米之山区,属本乡境之中心地带。村内山峦起伏,田少土多。其中耕地862亩,田471亩,土391亩。全村辖10个村民小组,316户,1339人。村办公地在场上。

二、清溪村

清溪村,按清溪沟命名,原为清溪大队。位于太平埂场南侧六华里,系民国末期二保管辖之一部分。地处清溪沟东西两岸大山边境,海拔600—1000米左右,山高岩陡、溪流狭窄的大山区地带。林地多,耕地少,耕地面积中土多田少。耕地面积为1032亩,其中田304亩,土762亩。全村辖11个村民小组,共219户,962人。由于山高水冷气温低,粮食产量不稳定;加之清溪沟水库占地,村民粮食不能自给,每年由国家给予供应粮食补充口粮的不足。村办公地在庄子上。

三、木皮村

木皮村,按木皮槽命名,原为木皮大队。位于太平埂场东南25华里,系民国末期二保管辖之一个甲。1962年由清溪大队划出新建,辖两个村民小组,是清溪河东主山脉之顶峰,海拔1100至1300米。为清溪乡境森林之首,林地面积占十分之九以上。由于主山脉分岔形成,四周是大山,中间是沟曲良田。全村耕地389亩,田148亩,土241亩。在田园熟土之间隙建筑民房村庄,居住66户,280人。村办公地在新房子。

四、叶家村

叶家村,按叶家坝命名,原为叶家大队,系民国末期之三保。位于太平埂场东十华里,地处清溪河中流东西两岸,海拔500—900米。全村13个村民小组,1—9组在河西的大片坡地上,10—13组分布在河东山坡上。396户,1694人。耕地1305亩,其中田664亩,土641亩。人口、耕地均为全乡之首,粮食产量名列第一。村办公地在叶家小学。

五、金庙村

金庙村,原名金庙大队,以寺庙而取名。位于太平场北十华里,系民国末期三保管辖之部分,1963年划出新建。海拔600—900米之山区,荒山和耕地各半。260户,1208人,耕地面积1137亩,由9个村民小组组成。村办公地在金庙村校。

六、二合村

二合村,原名二合大队,系民国末期之十保。位于太平埂十二华里,海拔300—500米,地属丘陵,耕地多,山地少。全村八个村民小组,295户,1290人。耕地面积1114亩,田772亩,土342亩,系全乡谷物生产中心。村办公地在高铺子。

七、毛湾村

毛湾村,原名杨柳大队,以毛家湾地名命名,系民国末期一保管辖之一部分。1962年由太平大队划出新立,位于太平埂场以西,离场五华里,地属丘陵,耕地多,山地少。全村八个村民小组,245户,人口1207人。为全乡谷物生产中心之一。村办公地在庙基坪。

附:清溪沟乡各村村民小组名称表

核桃村:水竹林、下场口、桥头上、耳子厂、杨合林、秦家岗、上大湾、下大湾、唐家河、万家垭口

清溪村:下坝坝、湾头、瓦房、长合、石包咀、天马山、烧炭湾

叶家村:黄家大屋基、老房子、张家大屋基、正溪沟、通活沟

(其余各村小组名称原文未完整列出)

第三节 主要地名简介

一、清溪沟

在今清溪村,全场市和沟河名。华盖山脉与贵州古池山脉沿北延伸对峙,形成天然深沟,两山崖壁悬岩遮盖整个山峰而不下沟,形成石壁悬岩顶住整个蒙蒙天空,沟底清晰明亮,溪水散流。陈作龙对此美景命名为“清溪之沟”,故此清溪沟长存于世。

二、庄子上

在今清溪村3组,原“白云庄”所改。据传,此庄为翁龙地穴,庄子建于龙喉部位,乃称“活龙吐珠”。清代中叶李仙元(举人)扩建,座西向东,五层大门,四五口天井,有正堂、二堂、过亭、客堂、垒房、柴房、马栏等,占地面积900多平方米。悬挂有“双龙齐飞”等五块金字匾,豪华富丽,有“皇宫”之壮,取名“白云庄”。1925年曹天全反政,被匪烧毁,现只存老基地形石块。烧后,仍由李姓建造几间民房,乡民鄙称为“庄子上”。

三、石盘上

在今清溪村五、六组,乃螺丝坪山脉东侧之大石滩,滩脚部位,传说有一个“石罗盘”。明末杨姓入川落业于此处后,小孩见此“石罗盘”不免于死,杨姓用大石料将石罗盘掩埋,定名此地为“洋石盘”。由此,石盘上传流于世。

四、寨坪上

位于清溪村10组,在清溪沟东侧高山梁上,乃木皮槽至毛坪山脉西面,为一坡形大坪。此坪南面为木皮槽寨口,东面背山梁有一石岩,名为周家寨子。清代咸丰年间,白云庄李姓佣人在此开发种烟,借助此坪为“两寨”关系,取名为“寨坪上”。李姓分居,将幺房迁居此地开发。

五、金庙堂

在今金庙村3组,位于太平埂场以北10华里。据查,清代中叶嘉庆年间,杨永凤鉴于金庙村1组古庙皮罗寺破烂,在此所修之家庙,庙基似凤凰形象,建庙于凤凰头上。此庙以金顶、庙亭为核心,塑造“金庙堂”正匾,挂于庙门。建国后,神像陆续拆掉,庙基开垦耕耘。除边缘尚存破烂神像外,无庙宇痕迹。1953年民主建政时,行政区划由叶家村划出另立,以金庙堂定名为金庙村。

六、杨柳沟

今毛湾村四组,位于太平埂场西山脚两华里,由山脉形成一短曲正沟。清代中叶,人们在此沟修建民房,栽植杨柳树,定名“杨柳沟”。最后一株直径一尺多的大杨柳树,于民国二十年住户陈姓扩建住房砍作房料。1955年太平乡建立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于此,定名杨柳社。1958年杨柳社在此沟顶修建礼堂,现有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礼堂、商店、医疗站、学校均在此处。现有五个班,学生189人,礼堂可容300多人。

七、走马岗

在毛家湾宅后,为毛湾村西的横山梁上。在岗中段为一华里长的平坦直岗。据传,清代毛姓落业毛家湾后,在此岗操练跑马射箭武术,将马累死于此岗。毛氏为留念马尸,用石头修筑马墓,埋葬死马,“走马坟”今有旧迹残存,“走马岗”故此驰名。

八、核桃窝

位于太平埂场尾,属核桃村3组。由太平埂山脉形成一窝形,窝后有乱石埂。据传,窝心曾有一个核桃形的瘉疤石,清代兰姓在此建宅,取名“核桃窝”,而后在此开设田园耕种。核桃石于田中不便耕作,乃将此石打掉。1972年太平公路由此通过。1975年太平供销分社由场中迁于此处建修,开设副食、百货、生资等门市及厨房仓库。1980年太平大队改为核桃大队。1982年公社机关迁此建宅、办公室和宿舍。1983年乡**在此新建礼堂一幢,也成为全乡的政治中心。

九、塔坪上

在今核桃村3组,系太平埂场南山脉之一堡,日晒整天,视野辽阔。清代同治年间,清溪沟李姓为配“白云庄”之风水,在此修筑高塔。高塔建成后,日光西照,塔影似箭,直射白云庄,风水先生指出此塔有使李姓衰退之虞,故将此塔拆毁。只剩建塔基地,故名“塔坪上”。清溪沟水库管理所1983年以塔坪为基地修建电视转播台,使人们收看电视。

十、石船沟

在二合村一组,系二合脚下之一沟。沟顶半山坡有一个自然石头,形为上行之“船”,在沟侧所建民房以“船”形石定名。为使石船完备,在石船的上端建造灯竿,配作船桅,现残存灯竿基地。清代乾隆年间,张姓迁此为古迹至今。尔后,随着人口增加,逐步扩建,新修“新房子”和“咀上”,三大院宅紧密相连,住户55户,250人,为清溪全乡最集中的居民点。

十一、高铺子

在二合村5组。是川黔古道二合段路最高之垭口,店铺建于此高处,供旅商住宿、食宿,故名高铺子。建国后,二合村在此修建礼堂,建立医疗室和商店,开办茶叶和谷物加工。太平段公路由此经过,日渐旺盛。

十二、木皮槽

位于清溪沟东侧高山梁上,由贵州发源起伏沿北于此。山脉分岔成东西山麓,构成沟塝交织的槽形大沟,被三角塘河沿隔断,全长约五华里。相传,木皮槽系明末清溪沟李姓入川,以照程为业之属。清代付姓入川,地已占完,付姓用一只大红公鸡为谢,向李姓讨占为业,李姓将此赠送给付姓开发。付姓乃于槽顶“凤凰咀”建宅造地。由于当时森林覆盖茂盛,沟洼形象不明,故称“龙凤坪”。尔后,袁、罗二姓陆续由外地迁来槽上。自此付、袁、罗三姓为今槽上之久居古户,其房宅也是老古式,“新房子”、上下“凤凰咀”几座大院较久。历经开发,将沟洼地带开垦田园后,其地形不像“龙凤坪”形象,而系两侧山梁和沟洼地层联接成为整个石滩,形似树皮剥后之树皮槽形,故改之为“木皮槽”。

第三章 自然资源

第一节 土壤

一、暗紫棕紫泥土

这类土壤分布在乡境的二合、毛湾两个村,面积为2104亩。这两个村地处山麓狭长带,伏深中秋中谷低山汇水切倾侵蚀为主,多成单岩山或猪背脊丘陵,倾向沟深。切倾谷窄,格子状水系。土壤多为侏罗纪自流井组发育的暗紫泥(占60%),其次是侏罗纪沙溪庙组发育的灰棕紫泥(占39.1%),二者矿养丰富,自然效力较高,但光照条件较差,土壤喜干怕涝,农时季节较浅丘、河谷偏迟7—15天。田多冬水中稻或稻麦,土多麦、玉、苕或豌豆、红苕等,适宜板栗、黄花、核桃及其它水果生长。主要问题:由于地处山麓深沟窄谷,光照差、湿度大,以及受低山汇水(或洪水)冲淤和山麓泉水、煤洞水等浸渍,因而单斜坡地冲蚀退化,瘦薄易旱,宜种性窄,产量低;沟田喜干怕涝,冷、烂、毒、串,常坐蔸低产。

二、紫黄壤土

此类土壤分布在乡境的清溪、木皮、核桃三个村,面积为2283亩。此类地区山高气温低,雨量多,热量少,秋早春迟,霜雪期长,气候冷湿,土冷水凉,作物生长缓慢,季节比丘陵区晚20天以上甚至月余,多一年一熟。土壤酸化黄化,为白垩纪夹关组发育的红紫泥,沙酸瘦缺磷冷湿。以林为主,生物资源、水力资源丰富。

三、山地黄壤

分布在乡境的叶家、金庙两个村,面积为2942亩。背斜低山,海拔500—650米,“一山一岭”或“两岭一槽”地貌。气候温凉,土壤为山地黄壤,在槽谷内是矿子黄泥,潴育淋溶,粘瘦缺磷,是该区农业基地;在两侧山岭或无槽山顶上,则为冷沙黄泥,砾多土薄,沙瘦缺磷,酸性大,适种茶叶等,是林业生产基地。该区溶洞发育,水源缺乏。田多一年一熟或两熟,土一年三熟或两熟为主。土壤过粘过沙,土性冷凉,酸瘦缺磷。由于乱砍乱伐、乱挖滥采等人为因素,基岩裸露,岩溶下陷,导致水源缺乏,稻田被迫改旱。同时土壤淋溶、冲刷严重,且易旱易涝,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

第二节 水力

清溪乡境水力资源较丰富。清溪沟主溪河已修成水库,容积1800万立方米,通过百里长渠自流灌溉农田上万亩。除五个区十多个乡受益外,可修五千瓩(已修一千一百瓩)的发电能力,江津县水电局正待施工中。清溪沟水库管理所已正式成立综合经营联合公司,对清溪沟水库水力开发多种经营事业。

1972年叶家大队在清溪沟河流下游墩子坝筑坝堵水,建成水轮泵站,开展粮食加工和发电。1982年木皮大队在木皮槽沟口,利用沟田自流水堵坝建站,装机70瓩发电,供全村农户照明和粮食、茶叶加工,效果良好。其他小溪,如正溪沟、棕草沟、张深沟上游的倒水桥,均有良好地形的水力,有待开发小型水轮发电,开展综合利用。

第三节 林业

清溪乡境乃边缘山区,森林面积广阔,约占总面积的十分之七八。丰富的森林资源,树种颇多,大山区与小山岗各有侧重,大山以建材为主,小山岗以炭柴为重。林业资源可分为建材、薪炭、烧柴、经济及竹类数种。

一、建材林

大山地为多,小山岗也有。以杉、柏、松树为主,并兼有丝栗、枫香、大叶泡、香楠、山麻柳、香桂子、水冬瓜、水红等常见的几十种;还有珍贵的香樟、楠木、白果、红豆等。建国后还引进有桉树、泡桐,均有显著成效。

二、薪炭林

小山岗为多,大山区也有。以青杠、丝栗为主,还有洋迷子等。民国时期当作烧白炭、砍河柴外销,而今主要供烧柴燃料。

三、烧柴林

多为马桑、刺梨、黄荆、羊食子等多种灌木和杂草,乃至青杠、丝栗和其他杂柴。

四、经济林

包括木本果树和木本药材、油料、土特产品等。木本果树有柑桔、桃、李、梨为主,杏、梅、枣、柿、樱桃、核桃、枇杷、板栗等。木本药材有杜仲、厚朴、巴豆、苦楝子、枝子、五倍子等。木本油料有油桐、卷子、油茶、蓖麻子、皂角、木香子等。其中油桐系本乡民国时期的主产,而今减少。此外,棕、桑、漆、蜡、桂花、春芽树均有一定经济价值。

五、竹类

资源丰富,品种甚多,为家具农具制造和建筑、造纸提供重要原料。有慈竹、楠竹、水竹、茨竹、斑竹、苦竹等,还有白甲竹、楠慈竹、牛尾竹、硬头黄等,为编织、扭竹索、建筑、造纸等多种综合利用。竹类中还有棕竹、罗汉竹等形色美观,用于美化环境,但生长较稀少。

此外,林地中的各种草料,为牲畜的饲料源泉及烧灰作肥、制碱等均有广泛用途。

第四节 野生动物

乡境内野生动物有水、陆两大类别,称飞禽走兽蛇鱼等。

一、飞禽

过去禽鸟甚多,多数常栖息于此,也有候鸟季节生活于此。难识鸟名,能识常见的有野鸡、竹鸡、秧鸡、董鸡、水鸭、鸿雁、燕子、杜鹃、白鹤、青庄、鹭鸶、山雀、斑鸠、雄鹰、鹞子、鸦雀、老鸦、麻雀、画眉、猫头鹰、啄木鸟、打鱼鸟、屎鸦雀等几十种。随着森林覆盖减少,禽鸟的数量、品种也大减,有的完全绝迹。

二、走兽

建国初,森林茂密,各种野兽生活其间,乃至遭害作物。其间有野猪、猴子、山羊、拱猪、狐狸、狼、刺猪、狗獾、浑子、庆猫、乌鹿、松鼠、野兔、黄鼠狼、狸子、鱼鳅猫、水耗子、水毛子、马儿狗、虎、豹等数十种。

三、蛇类

有毒蛇和无毒蛇两大类,色泽各样。有乌梢蛇、菜花蛇、棋盘子、高梁壳、烂草蛇、烙铁蛇、梅花烙铁等。另有四脚蛇、水蛇、岩墙屋顶生活的爬壁虎等。由于供销社于六十年代大量收购取胆治药,蛇类减少,也影响了生态平衡。

四、鱼类

为水生动物,常见的有鲫鱼、鲤鱼、青眼子、乌鱼、红梢、边鱼、鲢鱼、石胡子、黄辣丁、母猪壳、赶花、草鲢子等数十种,难识其名。还有鳝鱼、鱼鳅、龟、鳖等也属鱼类。水生动物中,还有与鱼类近似的虾、蚌壳、螺、蛙等亦属优良食品。建国后,由于使用农药,水被污染,鱼类大量减少。野生动物中,癞蛤蟆非昆虫动物,今也常见。

第五节 野生植物

清溪沟乡野生经济作物资源丰富。有纤维植物原料、药材、淀粉和食品、藤编和油料等。以野生药材为重,品种多,数量广,常为民间上山采集。银花、半夏、香附、麦冬、柴胡、木通、藤香、血藤、淡竹叶、石菖蒲、五倍子等中草药数百种,乃至天麻、黄连等名贵品种。淀粉类有葛根、蕨根、天花粉、青杠子、丝栗子等,尤以野葛粉、蕨粉为民间营养素极优之品。藤编原料有葛藤、岩豆藤、绵马藤,其广藤编织各式藤椅、藤篼,颇受欢迎,上市广藤织品较丰富、畅销。油料以茶籽、油桐为重。加之各类树种采集,野生植物资源极其丰富。

第四章 自然灾害

第一节 旱灾

本乡境常有不同程度的旱灾。春旱、伏旱、秋旱和冬旱均有。民国时期,常因旱灾造成人民贫困饥寒,民不聊生。建国后天旱已常见,由于党和**重视水利建设,提高抗灾能力,旱灾危害大减,人民生活安定。

民国以来乡境内遭致的重大旱灾,据忆:

  • 民国十四年(1925年):江津全境大天旱,收成减半,江津城内无粮食上市,实行配给,人平一天三两。本乡境遭灾严重,人畜缺水,农民缺粮,生活难以生存。

  •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本乡遭致严重伏旱,从五月起三个月内未下大雨,农业歉收。板栗湾沿河坝的稻田收成无几,长岭岗的稻田基本无收,民生极苦。

  •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江津全境又遭旱灾,本乡境因旱歉收,仅收五成。

  •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本乡又遭严重大旱,灾情和上年相等。连续遭受三年旱灾,人民生活濒于绝境。

  •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我乡又遭历史性的水旱重灾,先伏旱后水灾,灾情遍全县。人民生活苦食酒糟、豆渣、树皮、草根、芭蕉头、白鳝泥等。成都《国民公报》透露:“五区灾情最重,次于二区,再一、三、四各区。”

  •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太平乡境严重冬旱,苦于一年冬春,土地龟裂,葫麦枯萎,灾情严重超过上年。农民十室九空,朝不保夕,只得用草根、树皮、观音土(白鳝泥)充饥。农历四月十六开始下大雨,解除旱象,始育苗补种。

  • 1966年:太平乡遭受严重伏旱,薄土层的玉米、黄豆枯萎无收。

  • 1971年:又遭伏旱,大部分稻田龟裂,阻碍水稻扬花吐穗,减少收成。

第二节 水灾

  •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本乡山洪暴发,水位升高,古老的三角塘场市被淹没,清溪沟沿岸民房、店子(桥头上、杜家店、乌龟店等)被洪水冲毁。当年水旱交织,农业收成减半。

  •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七月:太平乡暴涨历史性的洪水,农作物遭受严重损失。此次洪水面宽量大,导致笋溪河、綦河两河水涨成灾。

  • 1976年7月:清溪沟河水又大暴涨,水位仅稍低于民国二十二年。清溪八组王期华房屋被淹没,全家水洗一空,锅灶被水沙埋没,沿岸农作物被冲毁无收,农民损失较大。

  • 1978年4月15日:连续下暴雨六小时,造成本乡境严重灾害,山崩地裂。29个生产队受灾,11个生产队受重灾。下田谷和8900斤全部受损,玉米出苗地280亩,苕种苗5380斤,出苗黄豆种5100斤,冲垮田208亩,垮塌崩缺2675处,倒塌民房四间。太平公社及时报灾,并即发动群众开展生产救灾,及时作了弥补。

第三节 虫灾

危害农作物的虫灾,本乡不甚突出,而虫害乃常见。其主要虫害是“稻螟、玉米螟”(为水稻、玉米钻心虫),危害水稻、玉米的直茎;蚱蜢咬食玉米叶;土蚕咬食作物幼苗。由于使用农药,开展植保,未造成严重虫灾。

第四节 雹灾

冰雹太平乡境也常有出现。大的冰雹危害据忆:

  • 1960年3月:太平乡境的二合、毛湾、核桃、清溪、木皮等大队遭受雹灾,小麦、葫豆损失30%左右。

  • 1978年4月15日:暴发洪水的同时兼下冰雹,11个生产队受灾,3个队受重灾。清溪九队1.4平方米的面积中,落冰雹48粒,春菜遭受一些损失。

第五节 鼠灾

近年来,由于生态影响,猫头鹰、蛇类减少,农业用毒饵诱杀老鼠时又毒死猫儿,故使鼠类大量繁殖,成为农民生产、生活一大危害。秧苗、玉米、红苕、小麦均常被老鼠咬食,影响农作物生长和粮食储存。仅粮食被鼠食掉百分之四至五。加之咬毁衣服,传染疾病,危害更大。

第六节 其他灾害

1968年,太平公社遭受气候不正常的灾害,因灾减收粮食35.89万斤。水稻从育苗、移栽、抽穗三个时节遭受严重低温,影响严重。育苗时低温,大田育秧生长缓慢;栽插季节被推迟,6月中旬才移栽;栽后又遇低温,秧苗不仅不变青,反而死亡,造成缺窝补窝,乃至重栽。木皮大队一生产队7亩水稻重栽两次。栽后低温,秧苗坐蔸死亡,坐蔸苗抽穗不孕穗,严重空壳。清溪大队第四生产队20亩坐蔸田,收割时每挑湿谷仅有82.7斤,与正常年景每挑150—160斤相比低54%。叶家大队第十一生产队35亩田,只收每挑湿谷70斤,不到正常年景每挑湿谷子的半数。金庙大队620亩水稻,抽穗遇低温,孕穗率仅占70%,空壳严重,损失很大,造成减产。

同年8月,猛下暴雨,田土被冲垮,水冲沙压,作物受灾。太平大队八队因灾损失水稻2500斤。土内玉米遭受低温而起芭蕉杆和蚱蜢灾害也较严重,影响增产。


第四篇 人口

第一章 人口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全乡约5300人。建国后,人民生活日益改善,人口增加较快。至1985年末,已达8169人。

第一节 历年人口

附:建国以来全乡历年人口表

年度户数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总人口
19495300--约5300
1953100995511-
195497095556-
195599696113-
1956117556550-
195711735640-
1958116856611-
195911685466-
196011665257-
1961112395329
196212835646-
196312875844-
196413395993-
196513316213-
196613726320-
196714066524-
196814386684-
196914666852-
197015227056-
197115317244-
197215767405-
197316117640-
197416347783-
197516677972-
197617108001-
197717507993-
1978173480027847155
19791735800678187
19801747804078242
1981178480917830261
198218568117782329443623747
1983189581087819289---
198419208109780930043681374
198519778169754062334933776

(注:原文表格数据有较多混乱,此处尽量按原文整理,部分数据可能有误)

第二节 人口构成

全乡1982年6月1日,1828户中,农业1759户,占96.23%,居民54户,占2.95%,集体户15户,占0.82%。8109人中,男性4362人,占53.79%,女性3747人,占46.21%,男性为女性的116.41%。

表一 清溪乡1982年户数、人口、性别比较表

单位总户数总人口其中男其中女男%女%性别比(女=100)
合计182881094362374753.7946.21116.41
农业小计175978284136369253.4146.53114.92
核桃村297131069661453.1346.87113.36
清溪村21696552544054.4045.60119.32
木皮村6428516112456.4943.51129.84
毛湾村253120462757752.0847.92108.67
二合村291129971758255.2044.80123.20
金庙村246109958851153.5046.50115.07
叶家村392166687279452.3047.66109.82
场上居民54134637147.0152.9988.73
单位集体151471331474.8423.13332.35

1982年人口普查,全乡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者共4596人。其中:大学毕业3人,大学肄业或在校2人,高中167人,初中887人,小学3636人。12岁及以上识些字和不识字的2075人。每1000人中,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是:大学毕业0.37人,大学肄业或在校0.25人,高中20.59人,初中109.38人,小学448.39人。

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于1953年,以1954年底之人口为基数,试看清溪乡人口发展之趋向。

附表二 清溪乡人口增长趋向一览表

年份人口数与1954年比较(时隔10年)与1964年6月比较(时隔18年)
1954年底955--
1964年6月6587增加481增长5.7%年平均增长0.57%--
1982年6月8109--增加2235增长38.05%年平均增长1.8%

注:本表1964年和1982年“人数”,均系当年6月30日24时之普查政策规定时间之人口数,故与“历年人口统计表”不等。历年人口统计表列的“人口数”,系当年年底之人口数,特注明。

人口生死变化:第三次人口普查,清溪乡1981年7月1日零时至1982年6月30日24时,年平均人口数为8065人。一年中出生112人(男51人,女61人),出生率为13.88‰;死亡66人(男29人,女37人),死亡率为8.18‰;净增率是5.70‰。全乡人口均系汉族。

第二章 计划生育

建国初期,由于旧中国长期人口停滞,曾鼓励生育。以后,由于生产发展、医疗卫生条件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人口增长很快,计划生育工作逐步提上了各级党政议事日程。

1956年,中共中央在《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中曾提出“在一切人口稠密的地方,宣传和推广节制生育,提倡有计划地生育子女”,开始注意到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但是,又在一段时间片面强调“人多好办事”,“增加一个人就会增加一个生产力”。因此,基层对计划生育工作是不予重视的,所以在整个五十年代,人口的生育是没有任何束缚的。

196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指出“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适当控制人口的盲目增长,使生育问题由毫无计划的状态逐步走向有计划的状态,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既定政策”。当时太平公社正处三年困难时期,又是山区土地多,对中央指示仍未重视。到1965年人口生育率也不大,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到1973年人口自然增长率都在20%以上,1973年达到35.25%。加之1971年冬县委召开的四级干部会议明确提出,大力控制多胎生育,把人口增长率尽量降下来,并动员干部层层带头实行。从此,才引起太平公社对计划生育的重视。

1972年春,太平公社召开计划生育三级干部会议,号召党、团员干部带头实行。在会议期间,公社领导干部和大队干部及赤脚医生带头做了绝育手术13人,才开展以控制多胎生育为主要对象的计划生育手术措施。

1976年,上级党委明确提出了“晚、稀、少”的要求,并采取宣传加规定,开始推行经济制裁,一年抓几次,一级抓一级,组成宣传队,划片包干,一抓到底。人口增长率开始下降。

1978年,太平公社配备了专职干部,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领导,强调在“计划”二字上狠下功夫,实行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对独生子女实行优惠,非计划所生子女增加多子女费等等,使计划生育逐步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1980年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党委和**制发了有关计划生育指示和规定,太平公社广大干部认真贯彻执行。清溪乡计划生育1976年至1985年十年来,人口增长已稳定下来,十年仅增长107人,取得显著成效。1985年获得江津县人民**“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

(原文表格数据混乱,此处略)


第五篇 政治

第一章 政权机构

第一节 民国时期

一、乡政权

宣统二年(1910年),太平乡属12都嘉平乡第六团,在太平埂设置团甲公所,设团正、副团正。团以下设甲,甲设甲长。甲以下设牌,牌设牌首。

民国十年(1921年),撤都地建置为区,改十二都为十二区。区以下的乡、团、甲依旧。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实行联保制,改团甲公所为联保办事处,设主任,下设文经、财粮、警卫治安、户籍等股。下属之甲改称保,设保长;保以下设甲,分设甲长。

民国三十年(1941年),撤销联保,实行乡、保、甲制。乡为乡公所,设正副乡长各一人(主管乡壮丁);另设文化、经济、民政、警卫等股,分设主任。乡公所有壮丁一个队20人。乡以下保甲仍旧。乡保甲制一直实行到建国初期。

二、选举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国民**提出“还政于民”,进行选举,通过选举产生乡民代表会,设乡民代表会主席一人,代表若干人,为乡之最高权力机关。乡长、副乡长由乡民代表会推选。直到解放为止,太平乡之乡民代表会历任三届,漆南溪、秦治雍、王绍周任主席。国民**所谓“还政于民”的选举,结果乡政权始终把持在地主、豪绅手中。

民国时期太平乡历届**政权负责人名录

按民国纪年按公元纪年乡政权名称正职副职
10—24年1921—1935年嘉平乡第六团团甲公所王玉堂、叶联芝、任竹修、李慕陶刘子清
25—29年1936—1940年五团、六团合并刘作周刘子清
30—31年1941—1942年太平联保办事处刘子清王照容
31—32年1942—1943年太平乡公所罗公五邹洪寿
32—34年1943—1945年太平乡公所刘衡王作周
34—36年1945—1947年太平乡公所龚亚行代玉香
36—37年1947—1948年太平乡公所代玉香幸邦荣
37—38年1948—1949年太平乡公所何永阳胡平治
38年1949年太平乡公所刘复初何启泉

第二节 建国以来

一、乡村政权的建立

1945年11月,太平乡解放。乡政权沿袭旧的乡、保、甲制,受第十区人民**接管。1950年初,乡长何启泉不接受改造,暗地组织“第九路军”(土匪),被监禁,由副乡长、中共地下党员胡平治代行乡长之职开展工作。

1950年春,土匪初步平息,太平乡进驻一个排的人民解放军,配合胡平治宣传发动,组织农民协会。同年秋,各保(村)农民协会先后成立。

1950年秋,改保甲制为村邻建置,村设村农民协会、主任,邻设邻长。

1950年冬,太平乡正式成立乡人民**,胡平治调动,提拔农民积极分子程议清为太平乡人民**第一任乡长。

1951年,各村选举出了村长:

  • 一保(太平村)村长 简占荣,副村长 刘汉清

  • 二保(清溪村)村长 李万才,副村长 简代朝

  • 三保(叶家村)村长 叶腾辉,副村长 陈子清

  • 九保(回龙村)村长 何启春

  • 十保(二合村)村长 黄升才,副村长 李艮安

1951年6月,江津县人民**通知:“村是乡人民**的派出机构,其衔名应为×x县×x乡××村公所”,并启用公章。

1954年,太平乡首次举行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民主选举,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太平乡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张开付当选为乡长。村实行人民代表制,村长改为村代表主任,邻改设居民组,设居民组长一人。

二、乡、村人民**的体制、名称的变化

乡政权: 1954年以前为乡人民**,1954年后为乡人民委员会。乡以下设各种工作委员会:

  • 治安保卫委员会:主管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监督改造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

  • 民政委员会:主管拥军爱民、社会救济等工作

  • 财粮委员会:主管地方财政收入、自筹经费和公地房屋

  • 生产建设委员会:主管农业生产、水利、护林造林、交通、救灾及兽防等工作

  • 文教卫生委员会:主管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防疫等工作

  • 调解委员会:主管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

  • 武装委员会:主管武装、民兵、维持社会治安、保卫生产等建设工作

乡人民**(人民委员会)设乡长、副乡长各一人,委员7—13人(包括正副乡长在内),兼任各种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各委员会由9—11人组成。

村政权: 1954年以前为村公所,1954年后为代表小组。

1958年10月,太平乡建立起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太平乡人民委员会和太平人民公社同时并存。乡人民代表大会改为社员代表大会,乡人民委员会的委员就是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的委员,正、副乡长改为人民公社正、副主任。公社之下各村改称管理区,设正、副区队长。

各管理区区队长为:

  • 太平管理区 龚由德

  • 清溪管理区 卞肇瑜

  • 叶家管理区 张治臣

  • 金庙管理区 汤国治

  • 二合管理区 陈万银

1962年,将管理区改为生产大队,设大队管理委员会,分设委员和正、副大队长;大队之下设生产队,及管理委员会和正副生产队长。改制后第一任大队长是:

  • 太平大队 龚由德

  • 杨柳大队 陈明遂

  • 清溪大队 王锡华

  • 木皮大队 袁中德

  • 叶家大队 罗树清

  • 金庙大队 凡绍安

  • 二合大队 陈万银

1967年春,“文化大革命”中的“夺权”后,乡政权瘫痪。同年5月,江津县驻军批准成立太平公社生产办公室,管理全乡的生产行政工作。

1968年6月,在“大联合”的基础上,经江津县驻军支左领导小组批准,并主持成立有人民武装部、革命领导干部、革命群众组织代表参加的“三结合”的太平公社革命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常委、委员共21人组成。同年九、十月,各大队、生产队分别成立革命领导小组。

1970年4月,公社革委会下属各大队之革命领导小组改称革命委员会,生产队领导小组依旧。

1978年,太平公社经过路线教育运动,举行第七届社员代表大会,公社革命委员会之下设立民政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和调解委员会。各大队、生产队改为管理委员会,大队配设正副大队长,生产队配设正、副生产队长。

1980年11月,太平公社举行第八届乡人民代表大会,改公社革命委员会为公社管理委员会,并在公社下设立民政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和治安保卫委员会。同年经过地名普查,改“太平”公社为“清溪乡”,并将“太平”大队改称“核桃”大队,“杨柳”大队改称“毛湾”大队。

1983年7月,大队、生产队进行体制改革,改大队为村,改生产队为村民组,撤销大队、生产队之管理委员会。村设置村民委员会,配备主任和委员5人组成,并设经济管理站站长。村民组设村民小组长兼任生产队长,会计实行专业化,一个会计担任几个生产队的财务工作,以求精简干部,减轻人民的负担。

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和经济管理站站长

村名村民委员会主任经济管理站站长
核桃(原太平)村吴光荣龚故良
清溪村张洪财李子均
叶家村詹华林彭昌华
金庙村陈永财杨国华
二合村张国平黄棕模
木皮村罗世元付九芳
毛湾(原杨柳)村王常登任和尧

1984年3月,清溪乡举行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选举,正式恢复为清溪乡人民**,选举正副乡长,撤除“公社管理委员会”及其正副主任称衔。乡人民**仍设调解委员会和治安保卫委员会,并分工一名干部负责民政工作。

建国以来清溪乡政权历届负责人名录

年度乡政权名称乡长(主任)副乡长(副主任)
1950年春冬太平乡公所胡平治(代)-
1950年冬太平乡人民**程议清-
1951—1952太平乡人民**陈汉清王占云、叶荣清
1953—1954太平乡人民**张开付-
1954—1956太平乡人民委员会张开付-
1956—1958太平乡人民委员会杨正光(女)-
1958—1961太平人民公社杨正光(女)杨永昌、李泽东
1961—1963太平人民公社王付华李泽东
1963—1965太平人民公社张宗华王付华
1965—1967太平人民公社张宗华胡明水
1967—1968太平公社生产办公室王天银卞焕臣
1968—1971太平公社革命委员会佘长海李函明
1971—1978太平公社革命委员会杨先华-
1978—1980太平公社革命委员会程升福卞焕臣、汤华清、付能孝
1980—1983太平公社管理委员会汤华清夏贵祥(女)、付能孝、罗开明
1984清溪乡人民**夏贵祥罗开明

三、乡人民代表大会

清溪乡自建国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定期召开乡人民代表代表大会(人民公社时期一度称为社员代表大会)。大会的职能是:民主选举产生乡人民**委员会(人民公社时期称公社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民主选举出席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乡人民陪审员,审议本届乡**的工作。乡人民代表大会为全乡的最高权力机构。

清溪乡从1954年开始第一届选举以来,到1984年春止,除在十年动乱时期选举制度停止外,已先后进行过九届选举。乡人民代表大会已历九届。

(原文表格数据混乱,此处略)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

1925年,我乡胡平治在綦江县城教书时,由邹进贤介绍参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之后于同年冬遵照中共重庆地委决定转入中国共产党,为我乡最早的一名中共党员。

1948年,向天培来胡平治家,与胡平治一道组织领导发展党员16人,成立了叶家坝支部,由胡平治任支部书记,由綦江县党组织领导。

1949年,邹绪良在蔡家区委领导下,在太平乡发展党员18人,成立了中共太平乡支部,邹绪良任支部书记,杨永治任副书记。从此,太平乡已建两个支部,34名党员。

1950年冬,太平和悦来分别成立乡人民**,叶家坝支部为太平乡党组织的核心。胡平治工作调动后,支部书记由叶根德担任,其时党员15人。

1951年初,民主建政时党组织已公开发展,调叶荣清任太平乡副乡长兼任党支部书记。同年江津县委在白沙举办培训班,卞肇瑜被吸收入党,其时党员15人。

1954年,党的组织经过公开发展,党员人数增加为27人,正式成立中共太平乡支部委员会,上级党组织调杨先华任乡支部书记,各村成立党小组。

1955年和1956年,党员迅速发展,到1957年党员已发展到54人,经上级批准成立中共太平乡总支部委员会,书记杨先华,副书记王天银。村均成立支部,11个小组。首任支部书记的有:太平村敖光祥,清溪村简代福,二合村张玉昭。

1959年,为适应人民公社体制,经中共江津县委批准,成立中共太平人民公社委员会,由11人组成,书记杨先华,副书记王天银、王付华。

1962年,经过整风整社,太平人民公社由五个管理区增为七个大队,农村支部增加为七个。其时各大队支部书记是:

  • 太平大队支部 潘中荣

  • 杨柳大队支部(新划)王祥

  • 清溪大队支部 何治清

  • 叶家大队支部 罗树清

  • 金庙大队支部 陈万平

  • 二合大队支部 张玉昭

  • 木皮大队支部 简代福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时,公社党委书记是杨先华,副书记是卞焕臣。到1967年春,随着“夺权”,党组织即停止了活动。

1971年,经过开门整党,重新恢复党员组织生活,层层建立党的组织。中共太平公社党委由杨先华负责主持工作,胡明水、卞焕臣任副书记。

1978年,在基本路线教育运动中,对太平公社各级党组织进行整顿改选,中共太平公社委员会书记程升福,副书记卞焕臣、王付华。

1979年,根据上级批准,苏荣昌为杨柳大队支部书记,肖友均为金庙大队支部书记。

1982年改选支部后,支部书记除清溪大队免除王锡华换为王照华外,其余未变动。

1984年3月,清溪乡举行第七届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后,书记吴廷杰,副书记王付华组成。

1985年底,全乡共建有支部9个,其中农村7个,机关、学校各一个,党员151人。

附表一 中共清溪乡党组织发展情况

年度组织名称党员数其中正式
1948中共叶家坝支部--
1949中共太平乡支部34-
1950中共叶家坝支部--
1951中共太平乡支部15-
1952—1953中共太平乡支部15-
1954中共太平乡支部委员会27-
1955中共太平乡支部委员会3524
1956中共太平乡支部委员会46-
1957—1958中共太平乡总支部委员会5541
1959—1964中共太平公社委员会7641
1965—1966中共太平公社委员会7631
1967—1970党组织停止活动--
1971—1981中共太平公社委员会91-
1982中共清溪公社委员会9161
1983中共清溪公社委员会151-
1984中共清溪乡委员会151-
1985中共清溪乡委员会161-

附表二 中共清溪乡历届党组织负责人表

年度党组织名称书记副书记
1948中共叶家坝支部胡平治-
1949中共太平乡支部邹绪良-
1950中共叶家坝支部/中共太平乡支部叶根德/叶荣清-
1951—1953中共太平乡支部叶荣清-
1954—1957中共太平乡支部委员会杨先华杨金元
1957—1959中共太平乡总支部委员会杨先华杨金元、王天银
1959—1961中共太平公社委员会杨先华王付华、王天银
1961—1963中共太平公社委员会甘照肄-
1963—1966中共太平公社委员会甘照肄卞焕臣
1966—1967中共太平公社委员会卞焕臣-
1967—1970文化大革命,党组织停止活动--
1971—1972中共太平公社委员会杨先华卞焕臣、胡明水
1972—1977中共太平公社委员会张传生-
1978—1981中共太平公社委员会程升福王付华
1981—1983中共清溪公社委员会程升福王付华
1983—1984中共清溪公社委员会吴廷杰王付华
1984中共清溪乡委员会吴廷杰王付华

注:1959年11月至1960年6月,杨先华调三合公社,卞焕臣代任书记职务。

1985年清溪乡基层党组织统计表

党支部名称建立时间支部书记姓名党员数其中女党员
核桃支部1957年潘中荣253
清溪支部-王照华122
木皮支部-罗世元10-
毛湾支部-苏荣昌261
叶家支部-叶树华272
金庙支部-肖以军161
二合支部-陈万银13-
企业支部1985年张寿德122
机关支部1957年罗开明131
学校支部1971年杨万红71
合计--16113

第三章 群团

第一节 农民协会

一、农民协会

太平乡农民协会建于1950年。全国政权初建立,历经土匪暴乱,在围歼土匪并取得胜利的基础上,同年春人民解放军进驻太平,在办理土匪自新登记的同时,发动群众,组织农民协会。在各村农民协会分会相继成立的基础上,于当年十月成立太平乡农民协会,选派何荣高任乡农民协会主席。

各村农民协会首任主席:

  • 太平村:简代和、吴方吉、彭海清

  • 清溪村:钟焱明

  • 叶家村:叶根德

  • 二合村:凡池玉

  • 回龙村:龚玉清

1951年太平乡土地改革中,农民协会组织经过整顿更加纯洁坚强。在土地改革中各村农民协会主席是:

  • 太平村:张开富、王天泽(女)

  • 叶家村:徐良兴

  • 二合村:凡池玉

  • 清溪村:袁中德

  • 回龙村:龚玉清

农民协会一经组织起来,最积极、最勇敢、力量最强大。在共产党领导下,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和土地改革运动中,组织起全乡农民和其他劳动群众,向地主阶级和一切反动派、封建势力进行了坚决斗争,并取得了彻底的胜利。

1952年土地改革结束,乡村政权建立完善,农民协会完成了他的历史使命。

二、贫下中农协会

贫下中农协会也属农民协会之性质。1963至1965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一些具体政策规定(修正草案)》和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等规定,强调“重新组织阶级队伍”,太平乡又一次组织“贫下中农协会”。各大队组织贫下中农分会,生产队组建贫下中农协会小组。

1966年,县委社会主义教育工作队进驻太平公社,开展“面上四清”运动,整顿贫下中农协会组织,充实“贫协”干部,明确“贫协”任务,监督和协助各级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审查财务收支,检查民主办社等事务。各级贫下中农协会为常设机构。

1977年,太平公社开始的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运动,在重新审定中农阶层中的下中农之后,再一次整顿贫下中农协会组织。太平公社本届贫协由王付华(党委副书记)任主任。之后,各级贫协减少,甚至停止了活动。

第二节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前身是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1年,太平乡在改革运动中,经过减租、退押考察,发展了一批团员,建立共青团太平乡支部,张树民任第一任书记。而后,随着组织的发展,团员增加,在党组织建立党总支部、基层委员会的同时,已相应地于1957年成立共青团太平乡总支部,1959年建立共青团太平公社委员会。先后担任太平乡团组织书记的有张树民、杨锡林、王天银、何光明、张家田、汤华清、罗开明、罗家茂。

1983年,共青团清溪乡委员会由罗家茂任书记。

清溪乡从共青团组织建立至今33年间,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的各项建设中,团结教育发动青年,投身党的事业,带领广大团员和青年起先锋模范作用,成为共产党的有力助手,为各行各业及中国人民解放军输送了一大批优秀人才,为共产党的组织发展输送了“新鲜血液”。到1983年底止,全乡共建有九个团支部,117名团员,成为拥护共产主义事业的坚强力量。

第三节 妇女联合会

妇女组织名称有过几次变化。1952年以前为妇女代表联合会,同年改为民主妇女联合会,1972年又更名为妇女代表联合会委员会。

太平乡的妇联组织始建于1950年,各村建立妇女代表分会,设主任、副主任,下设妇联代表小组,设组长或妇女代表。第一任乡妇联主任是陈启华。尔后蒋远分、王天泽分别担任妇联主任。1956年调杨正光任太平乡副乡长兼乡妇联主任,王天泽任副主任。1961年杨正光调职后,1963年调夏贵祥任乡妇联主任,王天泽继任主任。1978年,太平公社举行第二届妇女代表会,选举太平公社第二届妇女代表联合委员会,夏贵祥任乡妇联主任,王天泽为副主任。1983年夏贵祥调职,王洪芳任乡妇联主任,直到现在。

三十多年来,清溪妇联组织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组织发动妇女群众投入减租、退押、土地改革,宣传贯彻婚姻法,提高妇女群众的思想觉悟,争取妇女权利,投入合作化运动,以及发展妇女参加生产劳动、建设社会主义、实行计划生育、举办幼儿教育、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动员参军支前等方面的工作中,确是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卓有成效地起着重大推动作用。


第四节 工商联合小组

太平乡工商联合小组,在蔡家区工商联合会的领导下,于1954年成立。组长詹国轩。其时,太平埂场上有从事个体摊贩活动的工商业者30多户。工商联合小组领导工商业户,开展营业活动。其主要任务是:在人民**领导下,在供销合作社的配合与指导下,协助上级工商联,对工商业户组织学习,调整“开、歇、停、转”业务,评审营业额,协助**征收工商税,使工商业者接受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地“组织起来”,走合作化的道路。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太平埂场上工商户也组成综合性合作商店、手工业合作小组。1959年,工商业联合小组停止了活动。

第五节 中苏友好协会

太平乡中苏友好协会,是根据1950年毛泽东主席访苏,与苏联国家领导人斯大林签订“中苏同盟互助条约”,苏联承认无私援助我国建设互助友好,于1952年成立的。其时组织广泛,各村建立中苏友协分会。

第六节 工会

清溪除中心小学校于1955年成立有教育工会(现有会员25人)外,其余如供销分社、粮管所等单位的职工,均直接加入各该单位的区级管理单位统一的工会组织,会员活动由区级管理单位进行。


第一节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在太平乡人员不多,其活动地点以悦来为主。区党部书记何雨,区分部书记幸治武,居住于悦来乡。1949年,太平乡长何启全曾在乡境发展新党员的活动。全乡党员共有17人,分布于各村。他们多系豪绅贵族、乡保人员、保民校长,也有少数是农民壮丁。

第二节 中国三民主主义青年团

中国三民主主义青年团,在民国时期,太平乡曾有三民主主义青年团这个组织。悦来村境(今属蔡家乡)的秦本之任过三民主义青年团小组长。按清溪现行管辖区城,未发现有三青团的组织和成员。


第五章 政法

第一节 治安保卫组织

民国时期,太平乡没有治安保卫组织,社会治安由乡保行政负责,壮丁是执行治安保卫的直接人员。

建国初,农民协会统领农民武装,是社会治安的捍卫者,站岗、放哨、夜巡,监视坏人,非常积极。

1953年,乡人民**设置治安委员会,村设治安委员。其后,乡村设置治安保卫委员会,为乡人民**之常设机构。历届**选举都充实其人选,定一名脱产干部任委员会主任。

太平乡治安保卫委员会任主任的乡干部:1954年至1961年是龚玉清;1962年至1972年是何光明。自1972年起,太平乡设置专职公安员兼任治安保卫委员会主任,由何光从担任至今。

人民公社成立后,治安保卫委员会各级衔接:乡治保委员任村治保主任,村治保委员任生产队治安员。

治安保卫委员会的任务是:维护本地区社会治安秩序;协助各级公安司法机关做好对反革命、刑事犯罪的检举、揭发;管理、监督改造地主、富农、反革命、刑事犯罪分子;发动组织群众开展防特、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重要节日组织治安、民兵巡逻、夜查和重点防护工作。

第二节 调解委员会

1954年,按宪法规定选举乡人民委员会,下设乡、村调解委员会。乡定一名干部乃至领导干部兼任调解委员会主任。村(大队)调解委员会由村长(大队长)兼主任,生产大队长兼任调解员。各级调解委员会遵照党的方针、政策和人民**的法律,为民排难解愁,调处民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在业务上接受司法机关领导。

1984年3月25日,清溪乡举行第九届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调解委员会由副乡长罗开明担任主任,委员由各村村长组成。

清溪乡调解委员会三十多年来,对本乡人民在日常社会生活中政治、经济各方面的民事纠纷及时调处。各级调解组织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促进安定团结,起着积极作用。

第三节 人民陪审员

《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检察院组成审判庭。人民陪审员参加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人民**实行的一种新型法制,是进一步健全民主与法制,以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人民陪审员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清溪乡人民**陪审员从1954年太平乡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开始,而后历届选举都选2至3人。其中陪审员有:1980年选举吴光荣、代治华、叶根书;1984年3月选举吴光荣、王常登、代治华、叶元素。

第四节 纠正冤假错案

建国后,在社会主义进程中,政治运动频繁。这对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发展生产建设,纯洁革命队伍,促进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都是必要和正确的。但是,由于左倾思想指导,历次运动不同程度地伤害了一些好人。

1962年,根据中共中央会议精神,本着“有错必纠”的方针,对“反右派”和反“右倾”运动中伤害的干部、社员进行纠正,取消14人内定“四类”性质,受批判的右派恢复名誉。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扭转“左”倾指导思想,落实政策。清溪乡对历次运动处理案件进行清理复查,按政策规定彻底纠正。对1958年整风中被打为右派、未摘帽子的罗开寿摘掉帽子,恢复公职。对1959年反右倾处理有遗漏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批判处理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处理的,重新复查,按政策规定全部错的全部纠正,部分错的部分纠正,落实了党的政策。

第五节 改订地富成份

清溪乡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划定的地主、富农,在农村监督劳动者,经历互助合作劳动改造。1957年改成份为社员的31人,为候补社员的44人,还有28人未改成份。

1979年,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对全乡地主、富农发动群众评议,认为他们经历多年的劳动,已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一律改订为社员。对其子女进一步落实政策:地、富成份改变后,家庭成员及其子女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均和农村其他阶层农民一视同仁。这大大地调动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


第六章 民政

第一节 民政机构

1952年,太平乡人民**设有建设和拥军优属委员会,负责对烈军属的慰问和复员军人的安置。1953年,乡人民**设置民政调解委员会。从1954年起以后,专设民政委员会,并定一名乡干部分管民政工作,兼任民政委员会主任。清溪乡分管民政工作的干部先后有:欧才兴、李泽东、王天锷、潘成银、罗开明等。

第二节 拥军优属

对烈士家属、现役军人家属、复员退伍军人的优抚工作,关系到军队建设、巩固国防和社会治安,人民**十分重视。从政治上关心,鼓励其思想进步,保持光荣传统;对劳力缺乏、生产有困难的给予扶持,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优待;开展经常性的拥军优属活动,年关、“八一”挨家逐户拜访慰问,使他们享有崇高的政治地位。

清溪乡对烈军属、残废军人的优抚工作:在农业合作化以前实行代耕制;合作化以后实行工分优待,保持分配收入,建立生产代表制;户管后,用定额现金补贴的办法,保证生活水平中等以上。凡烈军属、残废军人临时生活困难的,国家常备有优抚事业专款,给他们以定期定量或一次性优待,用现金和实物给予补助。

第三节 安置复退军人

安置复员退伍军人,是民政工作非常重要的内容。清溪乡从1952年起到1983年,共接收复员、退伍军人166人,分别安置在农村的124人,从事单位各项工作的42人。他们大多数是建设民兵队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骨干,是社会主义建设中群众的榜样。

第四节 贫困救济

救济对象主要是农村贫下中农和场镇贫民中因缺乏劳动力而生活困难者,以及遇天灾人祸生活临时发生困难、无力克服者。人民**实行定期定量或一次性的救济。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孤、寡、独、无人供养者,由生产队实行“五保”;再有困难者,国家也酌情给予适当救济。这正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政策落实,生产关系改变,生产力获得大大解放,生产发展快,因而困难对象、灾害救济都大大减少了。

第五节 贯彻《婚姻法》

民国时期,清溪乡和其他地方一样,由于旧的不合理的婚姻制度而造成的社会问题到处都是。195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废除封建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提高妇女地位的根本大法。

清溪乡于1953年起广泛开展宣传贯彻,以“三八”节前后作为“宣传婚姻法运动日”进行宣传活动,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此男女婚姻均按《婚姻法》有关规定办理。民政部门负责检查《婚姻法》的执行,调处婚姻纠纷,使农村逐步改变婚姻习俗。

1980年,全国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增添了新的内容,社会主义婚姻制度更加完善。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同婚姻家庭领域里残存的封建主义制度、旧传统、旧习惯作斗争,同封建思想、资产阶级思想作斗争,是移风易俗的革命,是牵涉全社会男女老幼每一个人、关系到计划生育、关系家庭和社会建设、关系国家兴盛民族健康的一项艰巨而复杂的思想政治工作。30多年来,党和**做了极大努力,因而包办强迫、买卖婚姻、遗弃妇女、重男轻女、溺弃女婴、虐待老人和大办婚礼等各种旧思想、旧习惯大大减少,婚事新办的新风正在兴起。


第七章 军事

第一节 兵役

民国初年,实行募兵制,即从群众中招募士兵,应召服役者均自愿。后来,军阀各地争夺地盘,内战不息,大量扩充常备兵员,军饷又逐渐下降,当兵皆为内战卖命,故失去民愿,募兵制不行,实行“招兵制”。招安土匪扩充实力,为军阀扩军直接兵源。地方当局按招兵制招不到兵,便勒派银币诱赐“卖兵”,社会流传“好吃懒做去当兵”。

抗日战争开始后,国民**颁发《兵役法》,为了抗日救亡,太平乡青年踊跃应征。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实行征兵制。抗日战争胜利后,蒋介石再次背叛革命,发动反共反人民内战,群众拒绝应征服役。为争取内战兵源,征兵变成了“抓丁”,使百姓深受其苦。有的青年拒绝当兵,痛砍掉手指,造成了终身残废。

建国后,人民**扩充人民解放军。1949年至1955年,实行自愿兵役制,通过宣传动员,号召青年保家卫国、保卫胜利果实,报名应征服役。

1955年国家立法规定:保卫祖国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当兵服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实行义务兵役制。义务兵按兵种规定服役年限,除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超期服役外,一般按时转退。故每年均转退一批服役期满的老兵,每年进行征集一批新兵。故此,1955年前入伍之兵员为志愿兵员,而后入伍者为义务兵员。

清溪乡广大人民群众,素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解放军之雄心。实行义务兵役制后,涌现出一批青年应征、父送子、妻送郎、兄弟相争的动人事例,充分体现了广大人民的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

清溪乡在建国后,1950年至1983年的34年中,先后参军的人员,除提干、转业机关单位工作和死亡之外,复员回乡的退伍军人共166人。他们是建设民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坚力量。

第二节 地方武装

民国初期,清溪乡境为嘉平乡之六团,其间于太平埂设团防武装一小队。行政体制改为乡保制后,乡壮丁由各保抽调转换。其乡保壮丁之任务是:维持地方秩序,防止敌特袭扰;保卫太平地段路境商旅安全通行;奉乡、保长旨意,为保、甲催促苛捐派款;强制农民服行兵役,拉义勇丁,捆押送交收兵团,扩充正规军兵员。

建国后,农民武装队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支地方组织。太平乡于1950年夏,匪风初步平息。龚治国匪首在太平、中峰一带群山盘旋。为搜捕龚匪,在人民解放军胡排长率领下,发动组织农民协会,配合解放军投入群山,清查龚匪。

1950年秋,成立农民协会时,各村正式成立农民武装小队。其时区人民**发给农民武装步枪30支及其弹药。武装队在农民协会领导、指挥下活动。1952年正式成立太平乡武装中队,村改设分队,由张海臣担任太平乡第一任武装部长。1953年初,太平和悦来分乡后,由卞肇瑜任太平乡武装部长,杨金元任武装指挥员。

农民武装队在减租、退押、土地改革反封建斗争中,站岗、放哨,监视不法分子,打击恶霸地主,维护地方治安,保卫人民政权等方面,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第三节 民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太平乡于1956年开始民兵建制,结合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登记选民,进行兵役登记。组建民兵1个中队、5个分队,共381人,其中第一类预备役31人。

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毛泽东主席号召“大办民兵师”,实行全民皆兵。太平公社成立民兵团,张开富任团长,杨先华任团政委。团长、政委分别由公社主任、党委书记兼任,团以下建立连、排、班。

1962年,根据上级军事部门的配置,太平公社成立人民武装部,王天银首先担任武装部长,统管民兵工作。从此起,太平公社先后担任武装部长的有:王天银、潘成银、王富华、周万全。

1964年,太平公社民兵建制由团改为营,武装部长和党委书记分别担任营长和教导员,营以下连、排、班依旧。其时在民兵中开展“四好单位、五好民兵”的评比竞赛。

1969年,江津县组建民兵一、二团,开赴襄渝铁路线修筑铁路。太平公社由王富华率领,江津县民兵一、二团于6月和10月出发,徒步拉练,经长途行军抵达县施工地点,与解放军铁道工程部队一起,修筑襄渝铁路。1972年施工任务完成,民兵陆续返回原籍。

1971年,太平公社民兵营改为蔡家区民兵独立营第五连,下设排、班建制。连、排干部由县人民武装部任命。连长王天银,副连长王兴前、何光明,政治指挥员胡明水,排长、副排长张华、周顺德、叶林华、王常登、陈治初。

1976年,太平公社组建民兵专业队,投入清溪沟水库工程建设。先培修太平段公路,后转入渠道建设。先后由杨先华、卞焕臣率领。由杨柳大队石包岗地段一个连队100人,扩大为大垭口渠段两个连250人。到1980年动工后,专业队逐步解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民兵建制分别如以下内容:

一、民兵类型分为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两大类,即称第二类预备役和第一类预备役。凡政治素质好、身体强壮、18周岁以上的青年和退役回乡、适合第一类预备役之退伍军人,编为第一类预备役。凡年龄在45岁以下的男性和40岁以内的女性壮年,身体健康者和退役回乡、不适合第一类预备役之退伍军人,均编为第二类预备役。

在第一类预备役中,挑选青年编制成武装基干连。太平公社先后装备三个排,其中有一个通讯排。基干连之民兵是太平乡民兵组织之核心。

1980年,根据中央指示,对民兵年龄和对象作适当调整:基干民兵年龄为18至28岁中受过基本训练的复退军人及适龄青年,基干民兵中女民兵不少于10%;普通民兵年龄定为18至35岁的男性公民。以提高民兵素质,适应经济建设和国防需要。

二、民兵的管理与训练

民兵的组织
由于民兵年龄变化的规律,在管理上每年进行一次组织整顿,包括入队、出队、转队,并调整充实干部,以达到民兵组织的落实。
为提高军事素质,乡武装部每年集中基干民兵和民兵干部进行一次训练。每年训练为15天,120小时以上,已经形成制度。

三、民兵的任务
民兵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捍卫者。其具体任务是:对外保卫国家的安宁,随时听从祖国召唤,参军、参战、支前;对内维护社会治安,防匪、防特、防盗,保卫人民生命财产,保卫社会主义事业不受侵犯。


第六篇 农 业

清溪适应农业的自然条件,历来以农业为主,兼有林、牧、副、渔。农业中又以粮食为主。
在旧中国长期封建生产关系的束缚下,农业生产停滞不前,作物单纯,耕作落后,抗灾能力薄弱,产量很低。广大农民终年劳累,仍挣扎于饥饿线上,过着非人的生活,整个农村经济处于破落的境地。
建国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砸碎了旧的国家机器,人民当家作主,推翻了封建所有制,建立起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制度,生产力获得解放,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们思想解放,生产关系不断变革,农业生产出现飞跃形势,人民生活迅速提高,农村经济繁荣,广大群众已经开始摆脱贫困,向着富裕的道路迈进。

第一章 生产关系的变革和调整

第一节 建国前的土地所有制

清溪乡建国前的土地,大部分为地主、富农占有,广大农民占有很少的土地。他们只得向地主、富农租种土地以生存。这种封建的土地所有制,长期地、紧紧地束缚着生产力的发展。

第二节 地主、富农的剥削

建国前,地主、富农占有大量土地,对无地和少地的农民进行残酷剥削。地主、富农对农民的剥削手段,常见有以下几种:

一、押金
农民向地主、富农租佃土地耕种,必须先交押金作为抵押。若欠地租,便在押金内扣除。押金数量不等,且是无息的。民国初期是银元,后因货币贬值,“法币”同于废纸,交给地主、富农之押金化为乌有,几乎全被吞去。地主又乘机改收稻谷作押,加重对佃农的剥削。所谓押金押谷,实质上是地主对农民的额外掠夺。

二、地租
农民租种地主的土地,每年秋收后,必须向地主交纳地租。地主收取地租以黄谷为主。民国后期的地租额,一般为产量的50%—70%。地租分定租、活租、分租三种:

  • 定租:每年交租额写在佃约上,天旱水涝,颗粒不少。这种铁板租式的定租占大多数。

  • 活租:每年端午后或秋收前,佃户备办丰富的宴席,请地主议租,求宽相让。

  • 分租:农民在收割之际,请地主监收、监打,而后按二八成、三七成或四六成分成,地主掠去大多数。

除交黄谷之外,农民还要向地主交纳黄豆、土烟、海椒、稻草等租。农民为了生存,忍受地主的地租剥削。

三、尝新
尝新是地主对农民的又一种压迫剥削形式。农民每年种得粘食、水果、新菜时,得先选一些好的送给地主吃——“尝新”。若不先送,则被解除租佃,驱逐搬家。

四、帮工
每逢逢年过节,或地主的红白喜事,地主需要劳动力之时,无论农忙农闲,随喊随到,给地主无代价地出力帮工。

五、送礼
每逢过年过节,或地主家庭婚丧寿辰,佃户除帮工外,必须厚礼相送。

六、雇工
地主一般每家都雇有一至几个长工,部分地主还雇有奴婢。长工为地主家烧柴、舂米、抬轿、种地等,又累又重的活;家佣为地主家干各种各样的活,如煮饭、喂猪、扫地,还有为地主娃儿哺乳喂奶的。这些长工、家佣,工资菲薄,还要经常受到地主的辱骂。

七、高利借贷
地主豪绅用高利向农民放贷,这是剥削农民的又一种形式。地主以大一分、大二分的利息或30—50%的年利向农民施贷。所谓月息大一分、大二分,就是短期借贷按月付息10%和20%。若按月不付息,则利加利,一年连本带息还220%或240%。长期借贷一年以上者,一般年利30—50%。币制贬值后,以借贷实物为主。每年春季、五、六月借出,秋后加利50%归还。农民无钱无粮,只有忍受地主豪绅的痛苦盘算。高利借贷,一年累一年,世世代代还不完。

地主剥削农民,手段残忍。农民终年劳累所得,生活甚难维持。真是“终身苦到头,灾年难免于死亡”。

第三节 减租、退押

一、减租
根据西南军政委员会1950年3月发布的《减租条例》,太平乡在1952年12月,在县、区委的领导和工作队的配合下,各村宣传发动,整建农民协会和农民武装,划分农村阶级成分,清理登记租押数额,按政策实行减租,使农民得到了实惠,初步改善了生活。

二、退押
退押工作和减租同时进行。由农民协会统一清理核算,根据农民协会核算之应退押额如数退赔。通过减租、退押,给地主阶级在经济上以沉重打击,为土地改革打下了基础。

第四节 土地改革

经过清匪、反霸和减租退押,打击了地主阶级的经济势力,农民觉悟提高,为土地改革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1951年7月,江津县土地改革委员会派张兰田为乡指挥负责,土改工作队进驻太平乡,在大龙门成立起太平乡土地改革指挥部,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土地改革工作。

一、宣传政策,发动群众
土改指挥部及其工作队采用各种会议、访贫问苦的方式,向农民宣传土改的政策、意义和目的,提高农民的阶级觉悟。同时,发动农民挖穷根、吐苦水,痛诉反动阶级的实质。通过运动,启发苦大仇深的农民积极份子,以贫农为骨干,整顿农民协会,把广大农民群众发动起来、团结起来,向地主阶级开展坚决斗争。在土改运动中,对罪大恶极、民愤极大的恶霸地主进行了镇压,在政治上、思想上为土地改革打下了基础。

二、划分阶级成分
划分阶级成分是在开展对敌斗争的基础上进行的。根据《农村各阶层划分》的有关规定,发动群众,划定阶级成分,经过群众的充分讨论,张榜公布。划定阶级成分后,通过诉苦斗争、算剥削账,打封建,勒令罪大恶极的地主恶霸赔偿农民的损失,以彻底打垮地主阶级的威风。对地主阶级中开明的、一般的、顽固的和罪大恶极的实行区别对待,达到分化瓦解之目的。

三、查实土地产量,没收分配土地
在划分成分的同时,对全乡所有土地、房屋进行了逐户逐块的查实登记,民主评定面积产量,作为分配的依据。对地主阶级的房屋、大型生产资料(耕牛、农具)、山林、树木一一进行了查实登记、统计后,宣布没收;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重新进行分配。
在分配中,按全乡人口耕地计算,除将土地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场镇居民和其他游民外,也分给地主一份,强迫劳动,自食其力,在劳动中改造地主阶级。房屋、山林随土地搭配分给。其他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按困难不同程度进行分配。各村适当提留土地和房屋,作办公、校舍及安置复员军人用,其余全部分给了农民群众。
1952年初,分配土地结束。同年夏天,土改委员会又派邓宦荣同志带领工作组来乡进行复查后,江津县人民**颁发土地证。土地改革等运动在1952年冬胜利结束。
在土改运动中,由于始终坚持依靠雇贫农、团结中农、孤立富农、消灭地主阶级的总路线,保证了运动的顺利进行。经过土地改革等运动,彻底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打倒了封建势力,解放了生产力,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生产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第五节 农业合作化

土地改革后,农民分得了土地,但有的农户耕牛、农具或其他生产资料不足,劳动力强弱不均,特别是劳弱户在生产上仍有困难。如不及时引导农民走组织起来、互助合作化的道路,将出现土地出租、买卖,造成两极分化。为了进一步发展生产,他们有着互助生产的要求。

一、组建互助组
1952年秋,太平乡根据中共中央1951年12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精神,宣传发动,组织互助组。互助组是农民的生产组织,生产资料仍属私人所有,实行“自愿互助、等价交换”的原则,彼此互助,从事农业生产。
农民在历史上就有不同形式的换工互助,这是农民在生产上的传统美德。太平乡对此优良传统加以总结推广,并经过典型示范和诱导,号召农民组织起来。1953年春,太平村农民敖光华首先建立起互助组,陈明遂、余汉初、李银安等也随之组织起来。势如洪流,到1954年3月上,全乡已建常年互助组18个,临时性58个,共76个,入组农户675户,3412人,占总农户979户的99.94%,并且已出现联组形式。
到1955年春天,互助组全部发展为22个联组,入组农户697户,占总农户996户的74.23%。由于组织起来的优越性大,劳动集中统一,不仅常规生产进度快,水利设施也搞得轰轰烈烈,入组农户比单干增产显著,坚定了农民走互助合作的康庄大道。

二、创建初级社
正当互助组在发展和巩固提高的时候,1953年12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给农民指出了由互助组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前进方向,吸引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在互助组逐步巩固的基础上,依据《决议》精神,1955年3月,杨柳村陈明遂联组首先建立了清溪乡第一个初级社,敖光华当选为社主任,陈明遂当选为副主任,共27户,145人。实行土地入股,耕牛、农具折价入社,按入股田土分摊投资、股份基金和生产费用。产品产值除提留公共积累和生产费用外,以45%分红,其余55%按劳分配。
示范在杨柳建立后不久,太平社、叶家社相继建立。由于农业生产合作社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土地统一经营管理,大型农具统一使用,劳动力按技术特长统一安排,生产进度快,增产幅度高。到1956年6月,全乡已建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个,入社农民625户,占总农户的52%。到1957年6月,全乡共建立初级社22个,入社农户达986户,占总农户的96.8%。

三、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6年6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届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及时地指导农业合作化向高级形式发展。太平乡各农业社普遍贯彻执行,学习讨论《示范章程》。1957年,全乡22个初级社全部转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年底,1076户农民都进入了高级社。
高级社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为集体公有制,并将山林折价转为集体所有,取消了土地分红,产值实行按劳分配。粮食按基本口粮和工分相结合的办法分配。从此,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完成,农民走上了集体化的社会主义道路。

第二节 建立人民公社

1958年8月17日,党中央在北戴河举行了扩大会议,作出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根据党中央指示,规定“要实行”,全国迅速掀起了“人民公社化”高潮。太平乡于同年10月建立了“太平人民公社”,将原来的五村改为管理区。

太平人民公社和下属各级根据《决议》规定,既是行政机构又是生产单位。水利设施、粮食、资金和大型生产资料宣布归公社所有,由公社统一计划、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公社核算产品调拨,自留地、家庭副业、集市贸易一律取消。当时错误地认为,这样可以加快生产发展,加速向共产主义过渡,犯了急躁的错误。

正如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的:在总路线提出后,轻率地发动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得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泛滥开来。这一“左”倾错误给太平公社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损失。

一、生活集体化,大办公共食堂

太平公社成立后,为推动各行各业“大跃进”,以所谓节省劳力、解放妇女,全社办起了公共食堂123个,全部取消一家一户的小锅灶,实行半供给半工资制,吃饭不要钱,“按月发工资”(后因收入不足停发)。主张敞开肚皮吃饭,后因粮食短缺,即实行“以人定量,指标到户,食堂吃饭,节余归己”。1960年国家虽然拨了一批粮食,但仍然不足,于是提出“粮食应以菜当家,细水长流渡荒年”。

由于组织军事化、生活集体化、行动战斗化,劳动过度,生活困难,缺乏营养,水肿病大量出现。公社虽办起了水肿病医院进行治疗,但人口逐年下降。这一做法严重违背了群众的意愿,使群众生产受到严重影响。

二、大办钢铁运动

提出“土法上马,土洋并举,全民办钢铁”“钢铁元帅升帐,谁也不敢阻挡”等口号。太平公社除抽调大批劳动力参加夏坝县办的钢铁厂和本公社木材运输支援外,还抽调一批劳力在溪管理区的木皮槽两地开设土高炉。炼铁没有矿石,就动员社员献废铁;为了充数,乃至一些社员砸锅献铁。没有燃料,就大量砍伐森林,甚至拆除社员的房屋和家具作燃料。结果是劳民伤财,炼不出铁,造成惊人的损耗。森林遭受破坏,给党在以后的工作中带来很大损失。

三、大兵团作战

在农业生产上,为了统一领导和指挥,编制搞“大兵团”作战,将全社劳力按营、连、排、班编制,由管理区统一调动、指挥。强调早出工、晚收工,“月亮底下逞英雄”,吃“照灯饭”,走马烟,提出“黑夜当白天,一天当十天,一年当二十年”的战斗口号。高喊“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一条心,一股劲,一亩丰产路”。严重造成“高估产、高征购”和“浮夸风、共产风、命令风、瞎指挥风”以及“干部特殊化”的“三高”“五风”严重泛滥。在干部瞎指挥、社员听指挥的局面下,农业生产大幅度下降,给社员生活造成了极度的困难。这一“左”倾错误,使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

四、纠正“左”倾错误

对人民公社化初期严重的“左”倾错误,党中央及时发现并坚决进行纠正。从1958年至1961年期间,党中央先后发出了一系列指示:1958年党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定》,1959年3月毛主席《党内通讯》,1960年10月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1961年3月《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即六十条),以及《关于纠正平调错误,彻底退赔的规定》等。

太平公社根据中央指示,于1959年停办钢铁,1961年撤散公共食堂。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核算分配单位,坚持按劳分配、等价交换,承认差别,各负盈亏。重新划给了社员一定数量的自留地,允许发展家庭副业,恢复了农村集市贸易,调整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1961年冬,在县、区委工作队的帮助下,开展以退赔为中心的整风整社,清算“共产风”,批评“三高”“五风”的错误。在纠正“一平二调”错误时,本着“谁平调的谁退赔,从哪里平调的退赔给哪里,先退活物,再退实物,后折价退现金”的政策原则,坚决退赔。通过这些措施,太平公社的农业生产才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

第七节 农业学大寨

1964年,毛主席发出“农业学大寨”的号召,周总理精辟地归纳学习大寨人“坚持政治挂帅、毛泽东思想领先的原则,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爱国家、爱集体的共产主义风格”。太平公社遵照周总理归纳的内容开展了农业学大寨的活动。

1966年开始艰苦奋斗改造土地。1970年,太平公社派出卞焕臣、简代福、张寿德随同江津县、地区参观团赴大寨学习。1971年,县委召集农业学大寨的万人大会,学大寨运动逐步深入,因地制宜改造一些土地,开荒建设茶园。1976年,农田基本建设转入高潮,全公社改田改土1153亩,叶家大队改荒地为4亩以上。

农业学大寨运动对农副业生产起了推动作用。但是,由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破坏农业学大寨运动,把发展农业这一典型经验纳入了极“左”的政治运动轨道。大寨本身在极“左”路线影响下,搞政治工分、一年一记,收回社员自留地,不顾效益地蛮干等。太平公社在“大批促大干”“堵不住资本主义的路,就迈不开社会主义的步”及“不学大寨就是走资派”等错误口号的迫使下,将大寨的一些错误做法在太平公社硬灌。把社员发展多种经营当成“资本主义”砍,搞家庭副业乃至多养几个家禽家畜也说是资本主义,加以限制;强调评大寨工分,定额工分制几乎绝迹,导致一些社员出勤“只要报了到,工分就可靠”,成为“工分迷”。广大社员称大寨式工分是“大概是”。严重挫伤了社员的生产积极性,造成劳力和财力的巨大浪费和巨大损失。

第八节 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

1978年,中央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党中央重新制定一系列方针政策。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公布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即新的六十条),1980年9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几个问题的通知》,1982年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以及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中央有关指示的一些意见。系统地纠正了长时期以来“左”的错误,生产队的自主权受到尊重,按劳分配原则得到认真贯彻,农业生产各种形式的年产计酬责任制相继建立,调动了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1979年,公社联产计酬责任制到作业组,有三种类型:实行作业到组“三定一奖赔”(生产队对小组定产量、定投资、定工分,超产奖励,短产赔偿)的5个队;“两定一奖赔”(定产、定工,超奖短赔)的1个队;“以产计工”(议定交100斤粮食产量,给一定数量的工分)的54个队。奖赔办法分为:奖赔工分的22个队,奖赔现金的16个队,奖赔粮食的8个队。决算结果,社员得到了实惠,生产积极性很大。但作业组又出现吃“二锅饭”的现象。

1980年继续实行到组的包产责任制,在1979年的承包基础上,缺啥补啥,充实完善。59个生产队划分212个小组承包,当年按超产多奖、短产少赔的原则,51个小组超产获粮食1400斤,劳动日334个。

1981年和1982年,全公社61个生产队均改为包产到户的责任制,由队投资,全奖全赔,统一核算、分配,找补兑现的简单方法,也克服了作业组吃“二锅饭”的弊病,社员生产积极性得到很大发挥。

1983年,思想进一步解放。61个生产队全是“大包干”办法:社员向生产队包征购和提留,不再统一核算,社员承包的自营产品除交售征购、提留后,多交多得。这种责任制方法,权责利明确,群众拥护满意。社员种植土地有了充分的自主权,生产积极性充分发挥,不仅粮食创最新纪录,而且还推动了商品生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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